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主張停建核四,並可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由行政院提出報告後經立法院處理

中國國民黨李慶華・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通過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通過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表明主張停建核四,並說明可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由行政院提出報告處理,主張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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