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求在原能會到地方舉行說明會以及在立法院召開一場公聽會之後再安排專案報告」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要求原能會先到地方舉行說明會並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再安排核二2號機專案報告
洪慈庸・無黨籍・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在這個問題下,這則主張被分在核安資訊應完整公開並納入公眾參與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該主張是對核二2號機再運轉安全管制報告程序與公共溝通的要求,屬於安全監管問題,而非已除役機組重啟,故應改歸核電安全監管。
- 原始版本要求原能會先到地方舉行說明會並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再安排核二2號機專案報告(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
- AI 審核・退回要求原能會先到地方舉行說明會並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再安排核二2號機專案報告(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理由:原句是對委員會議程安排的程序性要求,並未直接表達對核二廠2號機再運轉或重啟本身的主張。
- AI 審核・發布要求原能會先到地方舉行說明會並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再安排核二2號機專案報告理由:該主張是對核二2號機再運轉安全管制報告程序與公共溝通的要求,屬於安全監管問題,而非已除役機組重啟,故應改歸核電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