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如果不符合我們剛才講的自主運行能力,或是可以學習與演算等這些相關的功能,它是不是應該不能標榜是AI產品?」
質疑廠商可任意在家電等產品標示AI,認為不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定義要件的產品不應標榜為AI產品,否則會讓消費者多花冤枉錢、權益受損。
陳秀寳・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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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提出不符合定義要件即不應標榜為AI產品,前後對話亦說明價格提高與權益受損的理由,主張忠實具體且歸類尚屬合理。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