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責任和求償年限上面會希望給台電多一點責任?因為大家很擔心所有的事情最後都有國家扛著」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主張應加重台電在核子損害賠償上的責任,避免其依賴政府而掉以輕心
陳學聖・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在這個問題下,這則主張被分在核子損害賠償額度應提高或不設上限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內容有原文支持,但核子損害賠償責任屬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範疇,而非能源組合角色,故須修正歸類。
- 原始版本主張應加重台電在核子損害賠償上的責任,避免其依賴政府而掉以輕心(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 AI 審核・退回主張應加重台電在核子損害賠償上的責任,避免其依賴政府而掉以輕心(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理由:原句談的是核子損害賠償法中台電的責任與求償年限,屬賠償制度設計,未對核能在能源組合中的角色表達主張。
- AI 審核・發布主張應加重台電在核子損害賠償上的責任,避免其依賴政府而掉以輕心理由:主張內容有原文支持,但核子損害賠償責任屬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範疇,而非能源組合角色,故須修正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