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產業創新條例的投資抵減金額上限應由行政院版的18億元提高到20億元,認為人工智慧相關設備費用遠高於往年,政府提供更好的租稅優惠能創造更多誘因與投資。

民主進步黨邱議瑩・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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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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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已明確提出其20億元版本並以人工智慧設備費用高昂及租稅誘因為理由,主張具體且符合產業推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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