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次大法官審查的人事同意權送到立法院來是5月31日,照我們下午要處理的議程是到6月21日,總共是22天,其實時間上跟慣例上來說,都沒有違反前幾次的經驗。」
認為這次4位大法官的人事同意權審查從5月31日送到立法院到6月21日共22天,對照過去2008年、2010年、2011年僅以8天即審查完畢的慣例,並沒有時間太短或違反前例的問題
鄭運鵬・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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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過去三次八天完成審查為例,說明本次二十二天的期程並未違反慣例,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人事同意權程序的討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