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人事同意權審查的被提名人不見得都是公務員,因此相關處罰條款不宜如此訂定。

民主進步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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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對處罰條款的質疑,但「處罰款項」應改為「處罰條款」,且主張重點是處罰規定,應歸入「藐視國會」。

  1. 原始版本認為因被提名人不見得都是公務員,相關處罰款項不適合這樣訂。(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應有哪些程序?)
  2. AI 審核・發布認為人事同意權審查的被提名人不見得都是公務員,因此相關處罰條款不宜如此訂定。理由:原句支持對處罰條款的質疑,但「處罰款項」應改為「處罰條款」,且主張重點是處罰規定,應歸入「藐視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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