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會的多數就是認為你藐視國會,在法律的條文界定裡面認為只要你有藐視國會的行為的話,經過他們認定就是藐視國會,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質疑藐視國會的認定交由國會多數決定,只要多數認定官員有藐視國會行為就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會讓副主委以至司長、處長、科長等公務員在答詢時感到擔憂。
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追問支持其對國會多數認定藐視國會、相關刑責及公務員答詢壓力的質疑,歸類亦符合處罰要件與認定方式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