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汝芬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彰化縣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food-import-ractopamine質疑萊克多巴胺最大容許量僅針對一般人,敏感族群即使一點點也可能危害健康「署長,雖然最大容許量的訂定,是再乘個五倍或十倍,但對於敏感族群,可能一點點就會危害他的健康,是不是?」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2. 01.署長,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對動物是飼料添加物,但是對人體來講就是藥物,因為「萊克多巴胺」原本就是研發用來治療人類氣喘,是不是?

  3. 02.署長,既然是藥物,所以對人體的健康風險評估應該更周全,對不對?

  4. 03.署長,很多人一再強調過去10年沒有發現有動物或人類因攝入萊克多巴胺「中毒」的案例或研究報告,藉此評斷風險性很低。但這樣的風險評估方式有盲點,因為毒性低的萊克多巴胺,除非短時間內大量食用,才可能「中毒」,對不對?

  5. 04.署長,但是一般人不可能短時間大量食用,當然找不到動物或人體中毒的研究報告,所以應該評估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對國人產生的「不良反應」,是不是?

  6. 05.署長,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當初送審時,美國FDA認為小鼠、狗、猴子等各種動物對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最大容許量差異太大,所以要求追加六個人的人體試驗,來看人體的最大容許量,是接近小鼠,還是狗,還是猴子,對不對?

  7. 06.署長,但是這六個人,其中一人因為心悸而退出實驗,所以不但樣本數不足,也不是針對食品的正式實驗,是不是?

  8. 07.署長,所以多年來,即使有美國人因為吃瘦肉精感到不舒服,也不會想到是瘦肉精造成的後遺症,所以也不會有人想要通報,是不是?

  9. 08.署長,美國如果那麼講究科學,應該主動提供給我們相關研究,以及流行病學調查的調查結果,來讓我們檢視,對不對?

  10. 09.署長,最大容許量原則上是針對一般人的,對不對?

  11. 10.署長,雖然最大容許量的訂定,是再乘個五倍或十倍,但對於敏感族群,可能一點點就會危害他的健康,是不是?

  12. 11.署長,台灣潛在的心血管疾病的人有兩三百萬人,難道我們不該為他們的健康風險來擔心嗎?

  13. 12.署長,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最主要要靠肝腎來代謝,但是台灣肝腎疾病也相當盛行,這些族群他們代謝的掉嗎?

  14. 13.署長,十八個月以下嬰幼兒,不管是透過母乳吸到瘦肉素,或直接吃肉粥吃到瘦肉精,可能一下子就超過最大容許量,嬰兒的器官還沒發展成熟,嬰兒代謝的掉嗎?

  15. 14.署長,目前選擇開放的二十六國,大多是以畜牧輸出為主的國家,如果可以選擇自然、健康食物,我們為何要冒險?

  16. 15.署長,日本的瘦肉精牛肉「專區專賣」,整塊肉品不做切割流入市場,所以日本國產牛肉更受消費者歡迎,價格也較高。但比較台灣跟日本,政府還沒開放瘦肉精,最近國內大賣場卻相繼出現違法販售含瘦肉精的肉品,可見過去針對美牛制定的「三管五卡」根本沒落實,臺灣的食品管控制度令人憂心,開放後又如何能做好管制?

  17. 16.署長,廉價的瘦肉精美牛進入臺灣後,除了會被製成加工肉品,也可能會流入軍隊,傳統市場、夜市、吃到飽餐廳、公司團膳、學校營養午餐等等,消費者如何選擇不吃?請問如何能強制標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汝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