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二於臨時提案

親民黨親民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election-referendum-rules質疑經濟部擬逕自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公投,違反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公民投票法的相關規定。「針對經濟部擬逕自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公投事宜,不僅違反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公民投票法的相關規定」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正二

    (14時2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正二、高金素梅等13人,針對經濟部擬逕自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公投事宜,不僅違反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公民投票法的相關規定,更牴觸了原住民族基本法與憲法原住民族條款之規範,爰此,行政院應責成經濟部尊重地方自治由台東縣政府依據台東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進行地方性公民投票之外,並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俾以有效執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落實2大公約有關原住民族直接參與國家政策的權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正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