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於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認為能源安全與非核家園在特定條件下可能有衝突,不宜一定放在同一法案中「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的推動在特定的條件下,是有衝突、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主張釐清非核家園專法的目的,不要加上其他部分使其更複雜「是不是可以把非核家園這部專法的目的釐清,而不是加上其他的部分顯得更複雜」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偉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法案名稱,大家已經討論得非常多,本席只想要簡短的說明,請大家不再在拘泥在意識形態當中,認為一定非怎麼樣不可,我們應該要就事論事,看看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究竟是可以併行的,或是就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如果兩者是可以兼得的,那麼就不必一定要把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的推動放在一起評論,因為兩者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也沒有一定的前後關係;如果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必須面臨選擇的話,其實包括台電或經濟部都曾說過,如果核四停建、核一、核二、核三除役的話,將來電價就會上漲,既然我們的經建部門是這樣的命題,認為電價和核能電廠有緊密相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就是能源安全和非核家園的推動在特定的條件下,是有衝突、有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卻又非要把這兩個問題放在法案當中,看起來就是怪怪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能源安全、非核家園及電價是不是要放在一起呢?有必要一定要因為某種特定的意識形態就這樣做嗎?

  2. 有許多委員都提到如果大家認為能源安全是很重要的,那麼我們就可以把能源安全放在國家安全或戰略的層次來討論,或是如果大家認為能源的選擇和綠色能源是很重要的,那麼也可以和其他相關能源法案放在一起。我希望大家能夠冷靜來討論,其實在政院版當中,有些概念也是不錯的,只是我們認為名稱上好像還有可以討論的空間,這方面大家是不是可以再三思一下,是不是可以把非核家園這部專法的目的釐清,而不是加上其他的部分顯得更複雜,這樣是不是會比較好?這一點請大家思考一下,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黃偉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