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主張立法院委員會依憲法可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人士相關人等到會備詢,行政調查的相關行政人員都要到立法院接受備詢「又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立法院要成立各委員會,委員會得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人士相關人等到會備詢。」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認為檢察官因辦理刑事個案而獨立行使職權、一般不能叫來備詢,但本案是公共利益龐大的行政調查而非刑事個案,因此不能以辦案獨立為由拒絕到立法院備詢「對,檢察官是因為辦個案,要獨立行使職權所以不能叫他們來,我們予以尊重,但這公共利益何其龐大!這是行政調查,並不是個案,你們就行政調查胡扯一通,如果我們沒有意見,立法院就要關門了!」立法院舉行聽證、要求官員與民間人士到場,應有什麼規範?認為將未到會的相關人員移送監察院並不能了結此事,相關人員仍應就監聽事件的行政調查到立法院備詢。「我不反對你說要送監院,但送監院並不能了結,也不能這樣就讓他們逃掉,所以還是要來!」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議事錄有問題。

  2.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針對議事錄發言,時間3分鐘。

  3.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昨天本席在此和國民黨朝野協商,也為了堅持變更今天的議程跟賴士葆委員吵架,我很感謝呂學樟委員從善如流,才有今天的議程。至於昨天所談今天要找哪些人來,當然有寫得很清楚,剛才議事報告就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率相關人員」等內容,也因為這是一個世紀謊言,我們今天要邀相關人員來做世紀大對質,所以昨天就講得很清楚,小組約詢的對象每一個人都要來,因為現在演的戲大家都很清楚,黃總長推給楊組長,楊組長推給鄭深元,鄭深元推給何其非,何其非推給林芳怡,然後定調是烏龍。

  4. 再來是節費電話的問題,調查局今天講監聽要特殊設備、要特殊參數,是罕見的E1電話,這是我們等一下要對質的,今天調查局、刑事警察局、中華電信北區分公司都有來,一個政治面的事件,推給鄭深元說是疏忽,且法務部長一開始也定調是疏忽,各位要記得,法務部長上任第一天就說是無心之過,整個大串供就已經完成了,你們以為立法院可以這樣被「唬弄」嗎?昨天管碧玲在交通委員會還特別請NCC本於行政中立來說明技術相關問題,也請了2位學者,2位學者都說節費電話絕對可以錄音,節費電話只是一個商業名詞,要監聽電話是監聽該電話號碼,並不需要所謂的特殊設備,所以想用技術性的謊言來cover整個政治性的謊言,全台民眾有這麼笨嗎?各位沒有常識總會看電視嘛!電視所有人都反應已經拆穿你們的謊言,然後今天要來世紀大對質,可是你們居然叫關鍵的人都不要來,昨天講得很清楚,學樟我不是有拿這張給你說要找哪些人來?包括鄭深元檢察官、楊榮宗檢察官、黃世銘總長、何其非檢察事務官、林芳怡檢察事務官、房惠群警員及所有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人員、刑事警察局人員、中華電信人員等調查小組的約詢對象。電信技術人員說沒辦法錄音,是空白的,用這個謊言一路說下去變成世紀大烏龍,這件事情昨天講得很清楚,包括11名調查小組成員也要請來,裡面也有些人是民間人士,至少法務部本部的張文政司長、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蔡瑞宗檢察長都是行政人員,再包括廉政署副署長、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王俊力檢察官等人總可以請得到吧?昨天我們跟賴士葆、林鴻池都講好了,今天關鍵證人怎麼全都不來了?害大家整天在這裡沒有辦法對質!本案已經差不多可以破案了,馬英九用政治偵防、黃總長監聽國會來打擊異己,這在民主國家早就要倒台了嘛!

  5. 主席

    柯委員,我知道你程序發言的意思了,我來處理……

  6. 柯委員建銘

    昨天我們都講好了,為什麼今天會搞成這樣?

  7. 主席

    我來處理……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主席

    我來處理,程序問題我來處理……

  10. 柯委員建銘

    這些人沒有來是程序問題,昨天講的時候你也在場,說要把這些人全部調來!但鄭深元在哪裡?楊組長在哪裡?何其非在哪裡?林芳怡在哪裡?關鍵人都沒有來!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柯委員建銘

    不是為難下面的人,這是很重要的……

  13. 主席

    有關昨天議事錄的第二項,就是報告事項第二項變更議程的部分,確實我們當時有要邀請監聽事件調查小組的召集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率相關人員,並對監聽事件調查小組調查報告的情況做專案報告,我們是以附件的方式邀請他們來,邀請後確實有一部分人向我請假,比如廉政署的副署長,因為他今天確實有事,所以有向我請假,另外高思博也向我請假,因為他是民間人士,我也不能說他一定要來,但是有一部分人包括蔡瑞宗檢察長卻沒有向我請假,法務部現在馬上聯繫他過來,沒有經過我允許而未到的,現在馬上聯繫他們過來。

  14. 柯委員建銘

    檢察司司長張文政是調查小組成員,這些人串供寫一個莫名其妙沒有人相信的……

  15. 主席

    我已經請了,已經交代這件事情了,請法務部馬上處理這件事。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主席

    這件事請法務部處理!現在還沒有到的,法務部快去請他們來。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什麼有事先講,你有事我也有事啊!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主席

    請調查小組的蔡召集人聯繫……

  22.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公文偽造文書要移送法辦。

  23. 主席

    有向我請假的不用來,沒向我請假的一定全部都要到,這是對國會基本的尊重。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昨天的決議宣讀過了,我們今天要講這份調查報告根本都是謊話,這是倒閣說明書……

  26. 主席

    現在因為我們大家都在等,我裁定請法務部現在即刻要求他們馬上趕過來,在趕過來的這段時間,我們先做報告,利用報告的時間讓他們過來,我請法務部先報告,一定要他們過來,我們等他們一下。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主席

    請他們在詢答以前到達好不好?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這是立法院的事情……

  31. 主席

    有些距離比較遠像是從高雄過來……

  32.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不要再吵這個東西,又要混了……

  33. 主席

    如果從高雄來最長應該要是一個半小時……

  34.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為什麼他們對於立法院所發的通知可以置之不理?

  35. 主席

    我們是昨天下午才發文通知的,可能他們有些人準備不及。

  36.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昨天早上我還跟賴士葆吵架,電視都有畫面,是關於變更議程要找哪些人來,大家也都同意協商並簽名了。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主席

    現在進行下面的議程……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這是最重要的時刻……

  41. 主席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開會通知裡面都有……

  44. 主席

    有附件,都有。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主席

    請法務部監聽事件調查小組蔡召集人報告。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主席

    請你作補充報告,講幾個重點……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主席

    部長的報告,只是行禮如儀。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主席

    加上是你親自主持這個專案會議的,所以請你作補充報告。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這份報告是誰寫的?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主席

    待會再一起說明,請繼續報告。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鄭深元、楊榮宗……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主席

    請最高法院檢察署黃檢察總長報告。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主席

    總長,請先暫停。我先宣告一下,稍後檢察官或是相關人員來了以後,請來主席這邊報到。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主席

    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報告。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主席

    現在開始質詢,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67.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有程序問題,好不好?

  68.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

  69.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有說要把特偵組的楊組長、鄭深元檢察官、何其非、林芳怡這些人都找來,怎麼沒有呢?我們剛才提出的要求還沒有消失啊,到底有沒有來?還有檢察司的司長呢?這些行政部門的……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主席

    部長說明一下好不好?

  72. 柯委員建銘

    這樣子怎麼可以進行呢?這些關鍵證人要找出來,看一個推一個是怎麼推法啊!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柯委員建銘

    開會通知給哪一個人,名字都寫得很清楚,連房姓警察、翻譯的人都要來!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主席

    再次跟各位委員,尤其是各位列席官員說明一下,如果行政部門的人員沒有來的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定會提案說他藐視國會,並送監察院糾彈,最嚴重會送到公懲會,連退休金都沒有。

  77. 柯委員建銘

    趕快去找來就好了,特偵組來這裡很快。

  78. 主席

    本席講得很清楚了!

  79. 柯委員建銘

    開會通知寫得很清楚了!今天不來不是只有藐視國會而已,而是一定要來!很近嘛!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柯委員建銘

    這個沒有關係,昨天就給你通知了!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主席

    相關人員都可以來。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主席

    請法務部羅部長說明。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主席

    他如果不能來,最起碼要寫個請假條……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柯委員建銘

    委員會叫人家代理主持,趕快趕上來就好,會給他足夠的時間。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柯委員建銘

    什麼東西比立法院的這件事還重要呢?真相調查、真相追查,這是所有……

  92. 主席

    不然他就不要兼這個職務,他兼這個職務就只有他能夠來,別人代理他來也沒有用。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主席

    本席要提醒一下,這跟檢察官的身分沒有直接關係,他是調查小組的成員。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柯委員建銘

    本席知道你們要閃躲。事實上,黃總長今天不來也可以,但是報告涉及預算執行情形,所以你要來嘛,對不對?你想閃躲都沒有地方閃躲了。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柯委員建銘

    昨天就通知,而且每一個人都寫得很清楚!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主席

    好吧,程序上已經完備。

  101. 柯委員建銘

    檢察司司長總會來吧?檢察司司長來了嗎?好,ok。鄭深元檢察官呢?特偵組呢?特偵組很近,5分鐘就到了。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柯委員建銘

    楊榮宗、何其非、林芳怡這些人也應該來,他們都是約詢對象,但卻一個又一個推給他!到底是怎麼推法?這是世紀大謊言啊!

  104. 主席

    請總長再聯繫那些檢察官。今天是專案報告,跟一般預算或法案審議非屬檢察官業務職掌而能不來的情況不同。今天的情況是專案報告,所以這個……

  105. 柯委員建銘

    而且有預算執行情形,這是沒辦法逃的!

  106. 主席

    總長是因為預算執行或法案的審查才來,如果避開這個,他可以不要來。既然檢察總長已經來了,我們當然也希望其他檢察官來,而且今天是調查小組的專案報告,所以他們一定要來。

  107. 柯委員建銘

    特偵組的每一個檢察官都和預算執行有關!

  108. 主席

    這不是針對個案去處理,所以沒有洩密或檢察官職權相關問題……

  109. 柯委員建銘

    既然都已經針對調查報告發新聞稿,網路上也調得到,哪有什麼洩密不洩密?你們要面對國會的監督!是不是?真相要水落石出!可以蒙混嗎?而且這還有法律上的洩密問題!

  110. 主席

    請廖委員正井發言。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這已經不是疏忽,而是澈底藐視立法院!怎麼會是疏忽呢?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所以整天根本……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主席

    趕快請他們來。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主席

    請柯委員建銘第二次程序發言,柯委員發言之後,我們就開始處理。

  125.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還原真相,我們昨天在這裡吵得很厲害,後來是和林委員鴻池、賴委員士葆及召委一起協商之後,我們認為需要這麼做。我說這是立法院的尊嚴問題,立法院要追求真相,現在這樣的報導出來了,說大家都沒有意見,那立法院可以關門了!本席認為這是立法院有史以來,最關鍵的一次委員會,我們在這裡要對他們如何串供、如何說這個世紀大謊言,在這裡世紀大對質。對質之後,我想馬英九應該道歉,江宜樺應該下台。

  126. 用非法監聽當作政治鬥爭,這在其他民主國家,總統早就下台了,遑論閣揆!這是政治的ABC!現在cover過去,說它不是非法,是無心之過,法務部長一上台就這樣子定調,未來台北地檢署簽結,檢評會的定調也都是無心的,你想全國老百姓會這樣放過你們嗎?沒有真相,是絕對不會罷休的!真相的調查、真相的追求,是民主進步黨在這一次倒閣之後的第一要務,也是全國民眾期盼的時刻。昨天管碧玲委員特別安排NCC來談,這裡面有很多關鍵的東西,就是調查局叫一個小咖承擔起來,用技術來騙我們,但是沒得騙!總長以上,大家都是說疏忽、疏忽,法務部長說他們都沒有電信常識,你想這樣就可以結束嗎?這樣事情就可以煙消雲散嗎?這一個多月,全台人民追求的真相就這樣沒了?立法委員一個個辭職回家睡覺算了!本席昨天用這樣的道理對賴士葆委員、林鴻池委員還有主席說明,大家都覺得有道理。我說你們可以來護航,我們還一一點名說誰要來,除了特偵小組所有的人員要來,還有調查小組的人員裡面11個人,我知道裡面有民間人士不能來,我們尊重;但是,也請大家注意,前天調查報告出來後,我說過我會提告,所有的人都偽造文書,包括部長、次長所有的這些人都偽造文書,日後到法院是要對質的,你們都要面對這個時刻!

  127. 還有一個很關鍵性的證據是這裡面有民間人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理事長林春榮及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張明偉跑出來說,這份新聞稿他們根本沒有看過,結果和他們的意見完全不一致,這樣的報告,明顯是在避重就輕,這是他們面對電視講的話。所以今天要來一個世紀大對質,結果關鍵人不來──楊榮宗不來、鄭深元不來、何其非不來、林芳怡不來,就搞這一套!那天賴士葆委員說

    「我們國民黨覺得很羞恥」剛剛他也說了,連想護航都護不下去。特偵組到現在五分鐘了,完全不給答案。今天不來,下星期的召委員吳宜臻,我們每天都排這個議程,看你來不來!讓全國民眾來包圍立法院,包圍特偵組!這是在幹什麼,是在掩護馬英九!馬英九說謊,所有人全部跟著他說謊!國民黨的立委全部幫他背書!集體陪葬!不管你們怎麼推託,總要有人負責。我們國家所有系統,竟然連法務部、調查局、刑事警察局、國安局都要報銷了,不應該如此的!國家要考慮未來如何重建的問題,該負責的負責、該下台的下台!馬英九該道歉就要道歉,是他們造成整個社會空轉,不是我們讓立法院空轉。馬英九道歉、江宜樺下台、相關人員移送法辦,才能解套!

  128. 主席

    柯委員的發言時間已到。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10分鐘,請法務部利用這10分鐘去聯繫法務部相關人員,包括特偵組、最高檢察署,也請黃總長聯繫檢察官前來,你就說今天來的是你的幕僚人員,委員質詢時,如果你不了解,可以由幕僚人員做說明。本席限定所有今天被通知的行政人員、公務人員,除了已向我請假者外,12點以前一定要到會場向我報到,沒有來報到者,將由本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行文監察院正式糾舉、糾正。現在休息。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針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楊榮宗、鄭深元及其他相關人員來開會部分,請法務部羅部長說明。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他是以……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主席

    現在進行程序發言。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現在我們來作憲法解釋及法意解釋。羅部長,你引用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說檢察官不能來是不是?

  137. 請法務部羅部長說明。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柯委員建銘

    那個是不是檢察官?黃世銘檢察總長是不是檢察官?檢察司司長是不是檢察官?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柯委員建銘

    他有檢察官身分,檢察官身分有沒有消失?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柯委員建銘

    你不要亂扯,我還原真相給你聽。昨天我們就知道,他一定會說,不能來這裏。

  144. 主席

    你先……

  145. 柯委員建銘

    我就解釋……

  146. 主席

    你等一下,不用你解釋,我先跟部長說明一下。部長,今天列席的法務部部長,你不是檢察官,你是政務官,而檢察司張文政司長是檢察官,也是司長,檢察司檢察官今天列席的李濠松是檢察官。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主席

    我再跟你說明一下。我們發的開會通知中寫得很清楚,邀請列席的人包括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楊檢察官榮宗、鄭檢察官深元、何檢察事務官其非、林檢察事務官芳怡,我們寫得很清楚。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主席

    好,你說明一下。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柯委員建銘

    不要再講了,總長是不是檢察官?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柯委員建銘

    我在說明,你不要講話。昨天我們就知道你要搞這個陷阱了,會引用這個說總長、其他檢察官都不能來,所以匡一個預算執行情形把全部匡進來,這是大家都同意的。其實這些都不是理由,你現在說因為是個案,所以檢察官不能來,這哪是個案?這公共利益何其龐大!這是全國焦點的報告,我們以報告為由,請他們來備詢,這是行政調查,檢察官為什麼不能來?是因為他們在辦個案,立法委員不能找他們來質詢,如果我今天找他們來問我全民電通的案子,那當然是個案。昨天我講總長不來沒有關係,他說大家說沒來不行,所以他也來備詢,不過他實在太可憐了,所以我不要再問他了。我今天要講的是,這不是個案,如果為個案將人調來當然不行,NCC也是獨立機關,但NCC的委員昨天不也來了嗎?來做行政中立相關的說明,NCC的委員比你們更獨立,他們是經過同意權行使而產生的,NCC是法定獨立機關。檢察官不能來是因為辦刑事個案,但這個不是刑事個案,而是行政調查。憲法規定你們要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當然有資格叫你們來,這是行政調查,不是偵辦中的刑事個案,你要搞清楚。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柯委員建銘

    這是公共利益何其龐大的東西!你再拗,就顯示你沒有法學常識,憲法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這是最基本的憲法ABC。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柯委員建銘

    對,檢察官是因為辦個案,要獨立行使職權所以不能叫他們來,我們予以尊重,但這公共利益何其龐大!這是行政調查,並不是個案,你們就行政調查胡扯一通,如果我們沒有意見,立法院就要關門了!他們今天不來,你用這個硬拗,後果你自己負擔,好不好?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時間為3分鐘。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主席

    請法務部羅部長說明。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世紀對決。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柯委員建銘

    (在台下)第四六一號解釋是個案。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主席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主席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主席

    請廖委員正井發言。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主席

    我向廖委員說明,本委員會發開會通知是依照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我們絕對有權力邀請政府部門及相關機關的官員、行政人員或民間人士,憲法規定得非常清楚。但是我認為包括法務部、最高檢察署黃總長,就算楊榮宗檢察官、鄭深元檢察官不能來,是不是要寫個請假函說明原因?我想這是起碼的尊重,你們做到了嗎?如果沒有接到這樣的訊息,我一樣將你們移送監察院。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主席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主席

    請林委員鴻池發言。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主席

    請王委員惠美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主席

    請法務部羅部長說明。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主席

    請最高法院檢察署黃檢察總長說明。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主席

    請法務部及最高法院檢察署現在還沒有請假或還沒有來的,趕快處理。我若沒有收到請假單、沒有我准許請假或沒有到的,我已經寫好了,等一下就直接送監察院!

  189.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我講一下。

  190. 主席

    最後一位,請柯委員建銘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

  191.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我講一個解決之道,請大家聽聽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責,又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立法院要成立各委員會,委員會得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人士相關人等到會備詢。國民黨立法委員剛剛講得非常好,這點我還沒有想到,就是何其非是不是檢察官?他是事務官,所以應該要來!這是憲法層次的問題,大法官釋憲是基於檢察官獨立辦案的精神,包括總長、NCC等獨立委員會及參謀總長,其中參謀總長更是負責國家的重大安全,除了就預算及法案來院備詢外,我們不能就其他事項把他們叫來胡亂詢問,國家安全怎麼可以被叫來胡亂詢問?而檢察官獨立辦案是辦理刑案,不能叫來妨礙他偵查刑案,如果我叫檢察官來詢問全民電通,這根本不通、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現在是行政調查,相關行政人員都要來立法院接受備詢,假如這調查報告都不能問,要社會都接受你們的結果,那立法院乾脆關門算了。

  192. 這份國會監聽調查報告是通篇謊言,但我們可以去問,而國民黨說這就是正確的,你們也可以去捍衛,這道理至明!但是怎麼突然搬出大法官釋憲?該大法官釋憲是針對參謀總長、獨立機關,當然還包括檢察官,因為若是承辦個案、承辦刑案的檢察官來此備詢,會讓整個司法獨立報銷,這道理很清楚!但我們現在要問的是行政調查的問題,行政機關發動行政調查後,立法院若有問題當然會把你找來問

    這調查報告是怎麼寫的?邏輯為何?是在推給誰?這樣對不對?這道理至明!

  193. 所以不要再吵了,我來講個結論,我不反對你說要送監院,但送監院並不能了結,也不能這樣就讓他們逃掉,所以還是要來!來或不來,今天再吵下去也是沒用,下禮拜民進黨吳宜臻當召委,有3天時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甚至可發動群眾運動來包圍特偵組、包圍立法院,因為立法院不作為,關門算了!所以今天較可行的方式是上次我談的,而今天也有很多人談,就是待會就來成立調查小組,讓國會至少將面子討回來,大家不要再說調查小組不好、不要再推來推去,幾個爭點只要大家互相妥協,等一下就簽一簽來成立調查小組,不是調查小組,是運作要點而已,其餘事情下禮拜一再戰!好不好?

  194. 但不是送監察院就可以了事,還是要來!否則只是在讓他們拖時間而已,這我當然瞭解,監察院要調查到什麼時候?那麼這件事情又會是永遠的謎團!等到最後要送時再來送!下禮拜會再開,再不來沒關係,再「矜」住,「矜」到晚上12點,連續「矜」3天,給你看看社會壓力在哪裡!也可以集結群眾來包圍!

  195. 所有調查小組成員及特偵組再回去重新想一想,不要再用技術來騙人了,趕快認罪協商、轉作污點證人,好不好?你們一路騙!你們騙法務部,法務部再騙這些調查小組成員,這樣是行…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柯建銘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柯建銘

    所有調查小組成員及特偵組再回去重新想一想,不要再用技術來騙人了,趕快認罪協商、轉作污點證人,好不好?你們一路騙!你們騙法務部,法務部再騙這些調查小組成員,這樣是行不通的!待會先處理運作要點後,再來散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