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public-pension-military質疑軍人退伍後軍中年資歸零,等於年資被政府偷走、被政府霸凌「如果他原先幹了10年,之後在勞保期間又幹了20年,一旦被歸零,這10年等於被政府偷走了,被政府霸凌」

發言紀錄

  1. 蘇委員清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募兵制要成功,我看只有兩個問題而已,第一個是待遇,第二個就是年資。請問部長,你認為我們一等兵、二等兵這些低階士兵的待遇好嗎?

  2.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3. 高部長廣圻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再給他們做合理待遇的調整,現在最低的已經……

  4. 主席

    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答復。

  5. 陳司長正棋

    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志願士兵入伍的時候,起役就是33,625元,如果像剛才楊委員所講的,第一類型的戰鬥部隊加給就加5,000元,第二類加3,000元;如果在外島的話,比方有97、90的第二級加給,或是其他也有12,000元的加給。總數加起來的待遇,我們認為目前具有與社會競才的條件。

  6. 蘇委員清泉

    美國二等兵、一等兵的待遇是多少錢?

  7. 陳司長正棋

    因為計算的方式不太一樣。

  8. 蘇委員清泉

    他們還有生活津貼等等。

  9. 陳司長正棋

    還有很多其他輔助性的……

  10. 蘇委員清泉

    我幫他們算一算,他們一等兵的待遇差不多有13萬台幣。

  11. 陳司長正棋

    這是我們國家整體財力必須考量的因素,我們沒有辦法跟美國做比較。

  12. 蘇委員清泉

    上次海巡署要去東沙,我都很關心,後來也提到加給的問題。我記得在總統府吃便當的時候,我還向總統報告加給應該多加一點,只要加下去,1天就可以滿額。東沙加多少?

  13. 陳司長正棋

    異地加給是12,000元。

  14. 蘇委員清泉

    南沙更多?

  15. 陳司長正棋

    20,000元。

  16. 蘇委員清泉

    一次去2年,每個人回來之後馬上就有了人生第一桶金,因為在那邊不曉得要怎麼花錢。這些加給每個月可以多1、2萬元。所以待遇如果夠,我不相信找不到人。美國一等兵的待遇就有13、14萬元,家裡還有補助,一個紅牌的士官長可以領到將近30萬台幣,跟將官差不多,將官的待遇都有30幾萬元。

  17. 第二個就是年資。他如果當兵當了10年,離職的時候拿的退伍金有多少錢?可能幾十萬?多少?

  18. 陳司長正棋

    因為現在服役年限最少是4年,如果滿4年就退伍,退伍後將近可以領到20萬的退休金。

  19. 蘇委員清泉

    那他的年資就歸零?

  20. 陳司長正棋

    因為他已經離退了。

  21. 蘇委員清泉

    本席參加防砲部隊座談會時,聽到他們陳述一項事實,例如他幹了8年、12年,退伍之後到社會上找工作,改為加入勞保,如果他原先幹了10年,之後在勞保期間又幹了20年,一旦被歸零,這10年等於被政府偷走了,被政府霸凌,因為每一個人都希望領有年金,不管什麼職務或什麼行業,能領取年金才有保障,而年金的基準就是照這樣計算的,所以如果軍中的年資跟勞保的年資能夠合併,原先這個那個都不夠,但10年加20年等於30年就足夠了,其中三十分之十,由軍中給付;三十分之二十,由勞保退撫基金給付,這樣就解決了,應該沒有什麼困難。

  22. 主席

    請勞動部陳次長答復。

  23. 陳次長益民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想法,理念上是對的,目前年金能併計的是勞保與國保,公保與勞保現在也要有了。

  24. 蘇委員清泉

    公保與勞保現在已經合併,那軍保為什麼不行?有哪麼了不起嗎?

  25. 陳次長益民

    不是,不同的保險制度,如果要合併的話,必須兩者都有年金,否則如果勞工轉軍職,軍職那邊會不採納他的年資。

  26. 蘇委員清泉

    部長,這是你要用心的地方,當初公保跟勞保的年資要合併有多難,但我們也把它搞定了,所以軍中年資要與勞保年資合併,有那麼困難嗎?我們募兵制要成功,必須要精實,我印象很深刻,我在陸戰隊服役時,郝柏村時任參謀總長,當時在林園地區打拖式飛彈,我看當時在哪裡打飛彈的就是他們美國的士官,軍官不會去打,因為軍官是負責領導統御、人事管理等,他們的戰鬥部隊、操作高科技的都是士官,所以重點就在這裡,現在小孩子生得那麼少,徵兵一定有問題,募兵是必走之路,你們已經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不要管候選人在那裡說三道四,其實都不可能,只要小孩出事,每一個都告,也都成為陳情案件,協調會也跟著開不完,然而募兵是必走之路,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你們只要把它做好就好,因此第一是經費,第二是年資,這應該不是困難的事,部長以為如何?

  27. 高部長廣圻

    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會朝這個目標跟勞動部進行研究。

  28. 蘇委員清泉

    好,謝謝。

  29. 再者,上次本席在總質詢時講的睦鄰經費,你們有無在做?土地總處那裡應該可以溝通吧?

  30. 主席

    請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陳次長答復。

  31. 陳次長曉明

    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我剛才跟您報告的,因為睦鄰經費本身是公務款,只能捐助給地方政府,統籌做公益,沒辦法給個人使用,當然為了這個問題,我們也曾尋求突破,並發文給主計總處,希望在法規上能做更清楚的釐清。

  32. 蘇委員清泉

    經立法院通過的稱為法律,你們根據法律訂定的是施行細則,之後還要報到立法院經過核可,而施行細則之下稱為辦法,你們那個也只是一個管理辦法,辦法是可以改的,沒有那麼了不起。

  33. 陳次長曉明

    但是因為那是公務款,運用這些錢必須依法行政,不能想用到哪裡就用到哪裡。

  34. 蘇委員清泉

    沒有,這是一個觀念問題。

  35. 陳次長曉明

    是。

  36. 蘇委員清泉

    上次聽你們說,直接受損的百姓、漁民,可以受僱從事一些公務事務,例如以工代賑,聘請他們去做事,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如果他們直接遭受損害,就像上次總質詢時,本席曾經跟你報告過的情形,他們真的把船都綁好在碼頭上,整群全部都聚集蹲在該處賭博、打牌、喝酒,讓人看了感覺很心酸。

  37. 陳次長曉明

    其實我們在射擊時,也有想到這方面的問題,因為部隊射擊要製作許多海上浮靶,我們也都儘量請地方居民來幫我們做這些浮靶,他們也可以藉此賺一點錢,這方面我們也照顧到了。另外每年4到6月的漁汛,漁民希望前往捕漁,所以我們在這段期間都儘量減少射擊頻率,希望儘量不要干擾到漁民的運作。

  38. 蘇委員清泉

    你現在把那些錢直接撥給鄉鎮公所,真的是完全無感,但是他們是直接受到損害的人,應該要補償他們,就像我們醫糾法一樣,這個觀念就這麼簡單。

  39. 高部長廣圻

    直接受傷害的,我們有我們的法規,可以單獨發給他。

  40. 蘇委員清泉

    那當然,直接受傷的根本無法去捕魚。本席再講一次,他們都群聚在那裡賭博喝酒,真的很糟糕,所以就這問題,你們要實際到位,本席會持續關注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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