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經濟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植樹造林計畫推動現況、檢討及未來規劃」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剛徐永明委員的質詢內容,本席是第一次瞭解有這樣的事情。由於黃一成先生所簽的漁業合作協議和海上漁事糾紛處理協議是秘密協議,本席擔心,如果農委會想要瞭解協議的內容就可以有所瞭解嗎?會不會因為是商業機密,農委會就無法瞭解呢?跟過去航港局一樣,很多民間單位跟中國大陸簽訂協議,包括離岸風電的秘密合作協定,航港局也跟我們說,因為是商業機密,所以看不到。主委,如果我們希望你去關注、瞭解這個台浙漁業協議的內容,你們是否看得到?

  2.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3.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它是漁事糾紛,所以應該不是商業機密。

  4. 管委員碧玲

    不是最好,你的意思是,不允許他們用商業秘密為由,就不予以出示,對不對?

  5.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覺得我們還是看得到。

  6. 管委員碧玲

    本席希望你們去看,因為黃先生剛好是新達港BOT業者,他取得新達港BOT計畫,在當時他就要把遠洋漁業、養殖漁業跟兩岸間的漁業合作,整合在新達港的BOT計畫之中,就是把養殖漁業納入範圍,並爭取大陸漁產簡易便捷化,也就是簡易通關以後,讓高雄的遠洋跟養殖漁業跟大陸沿岸港口做連結。至於這些協議有沒有涉及國內港口間的合作項目內容,我希望你能夠保持瞭解,好嗎?

  7.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謝謝管委員。

  8. 管委員碧玲

    這對我們的漁業到底是好還是壞?對新達港的管理,有沒有矛盾、衝突?我希望你能夠要求他出示這個協議的內容,好不好?

  9.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我們去瞭解。

  10. 管委員碧玲

    有關造林植樹部分,今天我們來談價值面的問題。我非常重視文化資產保存,文化資產保存最重要是涉及我們跟土地的關係,跟歷史的關係,而它的重要性是存在於國家的任何一個業務,是最上位的概念,是領導地位價值理念部分。以下我要講幾個故事。有一位蘇格蘭的傳統伐木業者,為了保護自然林地,他標榜在他的伐木事業當中,絕對不會去破壞林地,不會去破壞林相。他非常重視環境保育,所以車子達不到的地方,他用馬匹、獸力來搬運,以避免河床林地受到大型機具的破壞,所以他成為蘇格蘭非常知名的伐木業者。從這個傳統伐木業者的技術優勢,我們可以看到他能夠做的事情,他用這樣一種價值觀、用這樣一種伐木的理念跟搬運、用這樣的一種工法,他讓他的技術造成了很多的優勢,這也成為他的品牌,然後也受到國家非常多名義上、非常大的一種肯定。英國「網路郵報」報導了這項傳統工藝技術,他們已經有100年以上的歷史,傳統伐木技術不會與現代伐木機具競爭,馬匹能代替大型機具進入到狹窄的坡地林道中,此外,因為不用事先燒林、開闢道路,這項傳統技術具有對環境友善、低衝擊、更是一種碳足跡稀少的綠色技術。這是一個故事,我覺得它非常的感人。

  11. 我們再來看下一個故事。我們都知道伊勢神宮,伊勢神宮是日本的最高神祇,它供俸的是日本的最高神祇天照大神的神宮。從西元690年開始,它就有一個20年的遷宮計畫,也就是每20年就會把伊勢神宮拆掉,重新蓋一個新的神宮,20年後再蓋一個新的神宮,又拆掉舊的神宮。在這長達一千三百多年,最後一次遷宮是在西元2013年的10月,西元2013年10月的這次遷宮,重建一次大概要使用1萬根的宮御材,在西元2013年這一次所使用到的這1萬根的宮御材,絕大多數都是使用種植了90年以上的木材,有一部分更是高達400年以上樹齡的檜木。伊勢神宮的故事,每20年遷宮一次,它要傳承的除了工藝、技藝之外,除了對這個宗教儀式的傳承之外,它要傳承的是人跟土地的森林價值,是森林的理念。為了每20年的遷宮計畫,他們有一個區域是用人工來造林,這個人工的造林為的就是每20年的遷宮,他們不斷的造林,他們不是用20年的樹木去造林,他用的是90年以上、400年、500年所造的檜木林。因為是常年累月、歷史性、長期的在造林,所以所造的林可以是檜木,可以是非常非常好的樹種。

  12. 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有關森林對於我們是什麼的兩個非常感人的故事,這是背後有價值觀的故事。

  13. 我們反觀台灣,台灣在戰前的日據時代,有4大林場,戰後有12大林場,所有的林場留下來的歷史文物資產竟然這麼少,有人去關注的竟然這麼少,其中連一個國定的古蹟都沒有,多少寶貴的文化資產我們沒有保存以外,多少的工法在消失了之後,現在伐木事業所使用的工法清一色幾乎都是大型的機具去到第一線、最前線,都是用汽車、大型的機具,所以我們的工法要完成就需要燒林、造路,這就是台灣。

  14. 台灣的林業有鐵道、索道、林道。舉凡荒廢的嵐山林業鐵道,碰碰車的遺跡還在,它是民國80年代都還有在運轉的一個機制,但它現在荒廢成這樣,台灣所有的林業鐵道全部都荒廢了。我們再來看看索道,多麼美麗的索道,但也荒廢在那裡,當我們把傳統的工法全部都揚棄不管、荒廢在那裡的時候,我們新的工法是什麼?你們進退失據啊!你們很害怕有歷史的部分,譬如本席一直希望你們能夠開放六龜十八羅漢山的隧道,那是日據時代大家都在通行的地方,現在要讓你們把它變成自行車的車道,你們卻怕得要死,你們沒有辦法在歷史中找到信心,而伐木產業要去伐木的時候,跟你們申請他們要整理道理,要整理道路應該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整理道路?應該准或不准?你們也推來推去、進退失據,你們不敢,也沒有信心。

  15. 所有的這一切有太多的亂象,我們有多少的林地被破壞?你們沒有一個最上位的價值觀在領導你們的業務,沒有歷史、沒有森林史、沒有林業史,當你們沒有這一些的時候、當你們沒有一個價值觀可以去決定我們要保留什麼工法的時候,我們有多少的傳統工法不但可以被保留,還可以被發揚光大的來呵護我們的土地,來使用於我們的森林伐木事業?森林事業的經濟只談效益嗎?只談產值嗎?不是的,當我們沒有這種上位價值的時候,主委,台灣的森林要何去何從?你們的業務在你們每一個同仁的心目中,還有在這個產業,從伐木產業到願意提供土地來造林的農民、願意參與你們的經濟造林計畫的農民,他們的內心、他們的腦海裡頭那個最上位的價值觀是什麼?就是效率,就是方便,所以我就是要燒林,我就是要開闢道路,試問大型機具就是一定要去到第一線現場嗎?要這樣繼續下去嗎?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我們的森林政策還有什麼未來?可是你可以看到,最現代化的國家都還是用最傳統的方法來照顧這一塊,他們在發展、呵護他們的價值體系。伊勢神宮每20年要操作一次,而蘇格蘭還用馬匹來運送車輛到無法到達的地方,就是我們剛剛看到的那個鏡頭,馬匹所走的那個路,你這麼的寬闊,他如果要燒林、開闢道路,汽車上不上得到?大型機具上不上得到?可以啊!可是他有沒有用那種方法?他沒有,他保留用這樣的方法來保留這些地方,是把它運到集散地之後再用大型機具、汽車跟貨車。

  16. 所以,我們的價值不要迷失了、失落了,大家要相信,這件事情現在不做,我們的子孫、世世代代可能就要消失了、沒有了,你看看那些森林鐵路、索道,到底它在現代還有沒有恢復使用的價值?那個價值觀是什麼?那可不是經濟效益,伊勢神宮有經濟效益嗎?蘇格蘭的這個業者談的是經濟效益嗎?不是啊!所以當你的背後沒有價值領導的時候,你就不知道要如何面對我們的土地上面這些即將要毀滅的文化資產,而這些文化資產是什麼?說不定是我們未來新經濟競爭力的基礎。你們知不知道日本有一家號稱永不脫落的螺絲?

  17. 現在我們的高鐵、飛機、核能電廠全部都是用他們家的螺絲,即Hard Lock這家公司,你知不知道雙螺帽的那個永不脫落的螺絲,它是從哪裡得到這個啟發的?是從日本鳥居上面的那個楔子,就是卡榫,如果日本的鳥居全部都像台灣的傳統建築被破壞掉了,那還會啟發Hard Lock這家公司的創辦人用那個卡榫讓它跳出來,以致成為永不脫落的螺絲嗎?沒有機會啦!

  18. 所以,當我們留住傳統工法的時候,當我們留住文化資產的時候,它什麼時候會變成最尖端、最現代的科技產業,你都不知道,就像本席保存我們的台北機廠一樣,在修火車的時候,地上的那個圓型轉盤,你知道現在日本還有在使用嗎?當我們去箱根時,我們坐那個公車,羊腸小道都可以有公車上去,它如何轉彎?它只需要在一個比我們這間會議室一半都還不到的場域就都可以轉彎,為什麼?它就用圓形轉盤,車子一去到那裡,圓形轉盤就讓它轉彎了,它不必要有一個迴轉的空間。所以當傳統在臺灣全部被棄之不顧、放在旁邊的時候,傳統在別的國家是最先進的、被用在最先進的人類生活使用當中!你們林業把臺灣的森林這樣子亂搞、對臺灣的森林這樣子忽視,沒有森林史、沒有林業史,尤其是森林裡面的所有傳統都全部揚棄的這種作法,是對不起我們的子孫!

  19. 主席

    請蘇委員震清質詢。蘇委員震清質詢完之後,我們處理臨時提案。

  20. 蘇委員震清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吳主委,我們未來的政務委員有提到,比如說現在外資要投資我們,或是來臺併購一些臺灣的通訊傳播媒體,你覺得現在的制度有沒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

  21. 主席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22.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主席、各位委員。外資來併購的話,外資的部分是要歸投審會……

  23. 蘇委員震清

    我舉個例來講,比如說中嘉案,它牽涉到哪幾個單位?通傳會……

  24. 吳主任委員秀明

    通傳會、公平會跟投審會。

  25. 蘇委員震清

    公平會還有投審會?

  26. 吳主任委員秀明

    是。

  27. 蘇委員震清

    那你們跨部會的溝通有沒有一套協調的機制?還是各自本位主義?還是推拖其詞?

  28. 吳主任委員秀明

    不是,譬如說我們在審查結合管制的時候,我們會行文給相關的單位,比如說NCC。

  29. 蘇委員震清

    所以有沒有一套所謂的標準作業流程?有一套SOP出來?

  30.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們基本上都會行文啦!

  31. 蘇委員震清

    我的意思是說,你覺得現行的制度面有沒有再修正的必要?還是維持現況?還是說你們現在都有一套標準的作業準則?還是會推來推去?講重點啦!你覺得現在部會有沒有所謂窒礙難行的地方?不會?

  32. 吳主任委員秀明

    我覺得目前的情況是各自依據各自主管的法規在審查,然後會尊重其他單位的意見。

  33. 蘇委員震清

    尊重?什麼叫尊重?它說要不要?比如說,通傳會說不要,你們就否定了?還是說,你們否定了,通傳會就沒辦法接受?

  34. 吳主任委員秀明

    也不是,我們會參考它的意見,然後還是依照公平法的規定來處理。

  35. 蘇委員震清

    你們依照公平法,然後又參考它的意見?如果它的意見是可以,而公平會的法律是不可以,那不是又很奇怪?

  36. 吳主任委員秀明

    因為譬如說NCC的意見可能是反映了某一部分我們要考量的因素,並不是全部的因素。

  37. 蘇委員震清

    當然啦!主委,所以為什麼要建立一套所謂的SOP作業準則,這才是重要性啦!你光是說尊重它的意見,那尊重的意思是什麼呢?就是你寫你的、我又不一定採納,所以叫尊重?還是說你的意見我就是引為主要的依據?對不對?

  38. 吳主任委員秀明

    如果有一些業務重疊的情況很常發生的話,我們會訂部會之間的協調結論。

  39. 蘇委員震清

    主委,請你上來只是要跟你說,像現在有很多外資要來投資我們臺灣的一些產業,當然要來投資產業可能包含其他各部會相關的法令問題,所以我真的是要建議,未來像這個應該要具有一套所謂的標準作業流程啦!

  40. 吳主任委員秀明

    嗯!

  41. 蘇委員震清

    才不會流於變成各司其政,或是所謂的推拖其詞,然後變成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到最後要遵循誰的?所以我希望真的要去建立一套機制,才不會各說各話,這是我的看法啦!這是好意啦!因為未來可能世界各國其他的包含中資的問題,都會陸陸續續地、接二連三地一直發生,這樣也不會導致像現在有這麼多問題,一下子各單位都是它彈它的曲、你說你的調,然後又是莫衷一是,到最後要看誰的臉色?對不對?所以我覺得真的要建立一套SOP,也就是所謂的標準作業程序,這才是一個最好的解決方式,要不然大家都各說各話,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才好啦!

  42. 吳主任委員秀明

    嗯、嗯!

  43. 蘇委員震清

    這是我的看法,我也希望到時候、未來新的行政團隊上來的時候,希望他們有建立一套標準的作業機制,給你們做參考啦!

  44. 吳主任委員秀明

    謝謝,我們再來溝通,再來……

  45. 蘇委員震清

    好不好?你請回。接著請教農委會主委。

  46. 主委,農委會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海底游的,你們都包山包海管得到,對不對?沒有錯吧!所以你們的位置、角色可以說是管很大也管很寬啦!剛才徐委員所提的浙臺簽署四項協議,我們的臺灣總漁會跟浙江省海洋漁業局簽了協議,其中臺灣總漁會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剛才你回答說你也不知道啦!對不對?他們扮演民間的角色是不是?還是什麼角色?

  47.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48.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它應該是民間的角色啦!

  49. 蘇委員震清

    好,既然是民間的角色,它簽了協議,它還可以讓簽裡面的內容包含著海上漁事糾紛處理協議哦!海上漁事糾紛是屬於公權力的一部分嘛!對不對?但是根據兩岸監督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牽扯到涉及臺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的協議,是要經過授權的哦!對不對?

  50. 陳主任委員志清

    所以我剛才說我們要看它協議內容嘛!如果它沒有經過授權的話,簽的內容如果違反兩岸條例,就是不可以的啊!

  51. 蘇委員震清

    你說不可以,假設它現在簽了,就有違反到,那怎麼辦?你能怎麼辦?

  52. 陳主任委員志清

    它如果沒有接到授權,本來就不可以簽的嘛!

  53. 蘇委員震清

    不可以簽,你能怎麼辦?我的意思是說,假設它現在簽了,根據手頭上的資料它有牽扯到海上漁業糾紛,而海上漁業糾紛又牽扯到兩岸的漁權問題、海域問題嘛!對不對?這個牽扯到公權力,我現在是跟主委您說,如果說它已經簽了,而且又牽扯到公權力的部分,你們能怎麼辦?你要怎麼辦?

  54. 陳主任委員志清

    應該沒有啦!因為從去年……

  55. 蘇委員震清

    應該沒有?

  56. 陳主任委員志清

    如果從去年4月到現在都沒有做這種海事糾紛的協議調解的話,那我們顯然可以知道它這方面……

  57. 蘇委員震清

    你還沒有看到協議內容嘛!

  58.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說我們還沒有看到嘛!但是……

  59. 蘇委員震清

    對嘛!你不要假設,我現在是幫你假設,我也沒有看到協議內容,所以你要看完協議再來跟我們委員會做一個報告,把他們相關的一些資料給我們經濟委員會。我的意思是說,如果它現在簽的內容有牽扯到所謂的海上漁事糾紛處理協調,那它一個民間團體可以去簽這個協議的時候,明顯地違反了我們的兩岸監督條例嘛!這需要授權嘛!如果真的有簽,你怎麼辦?

  60. 陳主任委員志清

    如果我們看了協議以後有疑問,我們會問陸委會嘛!如果真的確實有的話,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有罰則啊!

  61. 蘇委員震清

    它有罰則哦!

  62. 陳主任委員志清

    是啊!

  63. 蘇委員震清

    好,所以它的協議是不生效的哦!是不是?

  64. 陳主任委員志清

    還沒有看到啦!

  65. 蘇委員震清

    還沒有,對啦!我知道嘛!我的意思是說尊重陸委會嘛喔!好,那主委……

  66. 陳主任委員志清

    它如果……

  67. 蘇委員震清

    我們在這個最後的期間,我們看你怎麼辦啦!你多久能給我們一個答案?

  68.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

  69. 蘇委員震清

    你今天下午應該就可以看到協議內容了嘛!很快嘛!對不對?好……

  70. 陳主任委員志清

    那個和漁業署相同啦!

  71. 蘇委員震清

    在4月底以前應該有辦法吧?

  72. 陳主任委員志清

    可以。

  73. 蘇委員震清

    好,這個列入紀錄,要求送給我們經濟委員會。因為這件事情牽涉太大了,今天如果是民間,要如何跟對方做生意是你們的事情,但是牽涉到公權力,而且牽扯到海上漁事糾紛,這是牽扯到公權力的問題呢!那是一個民間團體,開玩笑!我們的意思是說,你今天是臺灣漁權總會理事長,你不要忘了你自己的身分是誰!這不是你可以任意隨便去簽署的,對不對?這是不能開玩笑的啦!所以既然今天這個問題都浮現檯面了,我覺得農委會更應該用積極的態度去處理這件事情,好好地去把它查清楚、瞭解清楚才對,如果沒有好好處理,以後其他的漁業單位接二連三地都會來!

  74.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它如果沒有經過公權力授權,不可以這樣,我們來瞭解。

  75. 蘇委員震清

    好,剛才講的這個有時間性,希望主委給我們一個答案。

  76. 陳主任委員志清

    好。

  77. 蘇委員震清

    今天你們有所謂的解凍案,我要問一下肥料的問題,在你們的解凍案報告裡面,你們只說針對肥料的重金屬不合格案有下降,那其他的呢?其他的不合格案是怎麼樣?不敢說明還是不需要說明?你知道肥料對我們農民多重要嗎?主委,你有沒有去瞭解現在農民之間對肥料的看法是怎麼樣?你有沒有去瞭解?

  78.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檢查的部分包括品質不合格的部分。

  79. 蘇委員震清

    對,但是你們這一次的解凍案怎麼都沒有說明,只說重金屬的部分?

  80. 陳主任委員志清

    它是整個不合格率,包括品質不合格、標示不合格、沒有登記證的情形都在裡面。

  81. 蘇委員震清

    你們對檢視不合格的怎麼處理?但是你們只寫重金屬部分啊!現在農糧署署長也在場,我要說的是,現在很多農民多數的心聲是什麼?很奇怪,以前用肥料時只要一包就很好用了,也有達到預期效果,但是現在很奇怪,好像連肥料都是假的!所謂「假的」意思是說它的成分含量不足!以前可能用一包就夠了,現在要多負擔一些成本,要用一包半甚至是兩包!你有沒有聽過這個?

  82. 陳主任委員志清

    有些可能是……

  83. 蘇委員震清

    這包含在你們查的不合格率呀!

  84. 陳主任委員志清

    應該不是這個原因啦!長期使用同樣的肥料,化學肥料會逆減嘛!

  85. 蘇委員震清

    好,這樣的話,你們對百姓有教育嗎?因為用得越多是越增加他們的成本啊!

  86.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87. 蘇委員震清

    百姓不知道你剛才講的那種觀念啊!

  88.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是有做教育啦!

  89. 蘇委員震清

    他們認為那是成分不足啦!他們不瞭解這是遞減的問題嗎?對不對?

  90.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我們每年都有教育。

  91. 蘇委員震清

    那現在怎麼辦?如果遞減的話,成本就增高了,那又沒有新的肥料可以代替啊!

  92. 陳主任委員志清

    農糧署也希望輔導他們,有時候可以用有機質肥料嘛!

  93. 蘇委員震清

    是嘛!

  94.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不要每年都用化學肥料。

  95. 蘇委員震清

    化學肥料用久了會破壞土壤,對不對?

  96.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97. 蘇委員震清

    而且它有遞減問題,沒有達到預期,是不是可以鼓勵農民轉用有機肥料?但是有機肥料可不可以在價錢上面做補助或是調整?讓百姓感覺到改用有機肥料會對土地更好,也能夠讓成本支出減低,而且讓未來的生產獲益可以提高,這才是最好的嘛!

  98.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99. 蘇委員震清

    但是你們在解凍案裡面連寫都沒有寫啊!

  100. 陳主任委員志清

    跟委員報告,那是我們在1月份的寒害產業輔導措施裡面都已經在做的啦!

  101. 蘇委員震清

    我告訴你,現在農民對肥料真的不甚滿意啦!包含很多重金屬的查緝,這些肥料的販賣者、製造者,是不是真的都開始在「偷」,我覺得應該要重予處罰啦!不是只有簡單的帶過去,我們希望真的能落實對農民的教育,讓他們瞭解保護土地的重要性,如果用替代肥料可以讓我們的收益更好、成本降低,這才是未來跟農民教育的方向啦!

  102. 陳主任委員志清

    對。

  103. 蘇委員震清

    這一點一定要做啦!不然農民根本就不瞭解,都說現在肥料成分好像不足、好像在「偷」,他們或許不瞭解遞減的問題,而且我們鼓勵儘量不要用化學肥料、儘量用有機肥料,這一點才是我們要去推廣的方向嘛!好不好?

  104. 陳主任委員志清

    我們會加強,謝謝委員。

  105. 蘇委員震清

    好,謝謝。

  106. 主席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9案。請宣讀。

  107. 1、

  1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1年公告、93及99年修正「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以期能有效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該計畫執行期程自91年至96年底,總計編列預算4億663萬餘元,補助地方政府執行計畫,並發放造林獎勵金,此尚不包括執行占用排除之相關訴訟費用及政府造林費用。然而實施迄今,仍未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其中公有山坡地超限利用占用者,係目前所面臨難以執行之處。爰此,建請農委會重新檢討「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內容,針對超限利用公有山坡地之占用人,研議訂定更為妥適及周延之行政措施,以期能有效處理此部分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09. 提案人

    蕭美琴  邱議瑩  林岱樺  黃偉哲  邱志偉

  110. 2、

  111. 有鑑於鄰近武陵農場所發生之森林大火,距離台灣國寶魚「櫻花鉤吻鮭」棲息地七家灣溪僅300公尺,其棲息地恐因大火所產生的灰燼落入溪水中受到破壞而影響生態保育工作,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週內提出森林大火對櫻花鉤吻鮭棲息地影響以及後續因應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112. 提案人

    王惠美

  113. 連署人

    林岱樺  黃偉哲

  114. 3、

  115. 有鑑於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始終在30%-35%;顯見台灣的農地耕作現況確有檢討之必要;然而,近年來為了配合政府平地造林政策,許多國營事業農地、私人農地均做為造林之用;林越造越多,食物卻越來越少,過度造林的結果,恐對台灣未來糧食供應以及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為確保台灣糧食能維持一定自給率,爰提案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平地造林與台灣糧食自給如何兼顧之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經濟委員會。

  116. 提案人

    王惠美

  117. 連署人

    林岱樺  黃偉哲

  118. 4、

  119. 為振興林產經濟、促進國產材產銷、活絡地域經濟,林務局應於2016年5月20日前,制定國產材,人工林木、竹材穩定供應策略及符合對環境友善之國產材收穫作業標準,並擬定促進國產材之綜合利用及活化地產地銷的計畫,送交本院經濟委員會。

  120. 提案人

    林岱樺

  121. 連署人

    黃偉哲  王惠美  邱志偉

  122. 5、

  123. 為提高國有林造林品質,請林務局洽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以政府採購法中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挑選北、中、南、東四處進行實驗造林(中部以雲林縣古坑鄉草嶺森為示範地點。)並於2016年5月20日前,提出報告送交本院經濟委員會。

  124.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王惠美  邱志偉

  125. 6、

  126. 基於台灣國有林採分級分區管理之原則,位屬林木經營區之人工林合理經營仍應為林業經濟之基礎。為建構林農願景,農委會已啟動「林產經濟振興策略規劃」,應就木質產品及非木質產品在內之林木利用,就消費市場包含木材工業、生技公司等,進行調查了解,以獲取林業發展全貌,作為人工林發展政策,請農委會於2016年5月20日前,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期初報告。

  127.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邱議瑩  邱志偉

  128. 7、

  129. 平地造林計畫已自102年度起停辦新植造林業務,請林務局再行審視當初停止的理由,藉以評估耕作困難地區或已閒置之石化工業地區農地,彈性開放受理長期平地造林。並於2016年5月20日前,提出報告送交本院經濟委員會。

  130. 提案人

    黃偉哲  林岱樺  邱議瑩  邱志偉

  131. 8、

  132. 國產木、竹製品產業未來,應結合產官學研力量從產業供應鏈之物料供給,生產製造及市場行銷進行有效之區域整合,結合國產材產地認證制度、綠色產品標章等的推動及網路資訊平台的建立,提升產品形象,達到促進國產材產銷與活絡區域經濟之目標。請林務局於2016年5月20日前擬定相關計畫送交本院經濟委員會。

  133. 提案人

    林岱樺  邱志偉  黃偉哲  邱議瑩

  134. 9、

  135. 有鑑於林務局長期將國家土地低價賤租給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作為營利使用,經立法院要求改正後,林務局卻僅以低額公益回饋金制度約束要求救國團,林務局此舉無益於改善低價賤租的現況,特提案要求林務局與救國團重新洽簽土地租約,每次租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租金不得低於承租單位營業總額的百分之二十。

  136. 提案人

    陳明文  黃偉哲  邱志偉  林岱樺

  137.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138.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139.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召集委員報告,第1案倒數第4行的「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已經在96年就終止了,所以是不是能修改為「建請農委會協商國產署及原民會針對超限利用公有山坡地之占用人……」?也就是把「重新檢討『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內容」這幾個字刪掉,因為那個計畫在96年以後已經就沒有了。

  140. 主席

    好,請問在座委員對修正文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141.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42. 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43.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44. 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

  145.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146. 陳主任委員志清

    主席、各位委員。有錯字。

  147. 主席

    第5案有錯字?

  148. 陳主任委員志清

    哦!是「草嶺村」,不是「草嶺森」,在倒數第2行。

  149. 主席

    好,是「以草嶺『村』為示範地點」,第5案照修正通過。

  150. 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

  151.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等一下!對不起,主席,我們立法院的決議,要去指定什麼最有利標或價格標這種文字嗎?有需要嗎?

  152. 主席

    你說第幾案?

  153.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第5案。

  154. 主席

    第5案。

  155.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上面說我們指定它用最有利標,我們要負那種責任嗎?

  156. 主席

    研議……

  157.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研議怎樣就好了。

  158. 主席

    就研議啊!確實是用研議啊!

  159.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就不必寫什麼標啦!就把那個刪掉。

  160. 主席

    因為其實這是在我們這次會勘之後,今天我們的造林為什麼確實是沒有績效?因為在整個發包的過程當中都是用最低標,而採用最低標當中,變成所採取的物種就一定沒有辦法是最優質的物種;其次,也因為是用最低標,所以在人員的專業度跟管理面的人力投入……

  161. 管委員碧玲

    (在席位上)我們就用限制性……

  162. 主席

    所以我就是說請他們去洽公共工程委員會,而且也建議去研議,因為現在是……

  163.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164.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的意思是這樣,限制性招標有分幾種,最有利標是其中一種,另外一種就是先用最有利標,接著再用價格標,也就是說限制性招標其實不只是最有利標一種,它照樣可以先用最有利標選商、選個幾家以後……

  165. 陳主任委員志清

    (在席位上)遴選也可以啦!

  166. 管委員碧玲

    然後他們再用價格標,這樣就能確保解決主席您剛剛講的問題;另外一種也可以用評審制或什麼。所以我們是不是不要去背書說一定要用限制性招標當中的這一種?如果說一定要它用限制性招標,那你們以後去內定或什麼,我們不背書哦!所以我尊重原提案,但是我建議把「最有利標」改成「限制性招標」,好不好?因為限制性招標就可以解決剛剛主席說的問題,而限制性招標下面又除了最有利標以外,還有其他各種不同的限制性招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