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coverage要求將住院醫師每週工時從88小時縮短為80小時,而且連續值班不能超過24小時「至少能夠把每週工時從88小時縮短為80小時,而且連續值班不能超過24小時。」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9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談的主題是:解決血汗醫師,醫師應該納入勞基法。基於人性的尊嚴,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是最低勞動條件的保障。國家衛生研究院之前曾做過一項研究,明確指出高工時、醫療糾紛正是造成現代年輕人不想走進五大科的重要因素,所謂五大科就是內、外、婦、兒、急。近幾年來,五大皆空的問題浮上檯面,開始有民間與勞動者的聲音希望可以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前前後後爭論了6年,衛福部實在不能再拖了。本席認為勞動基準法(勞基法)並非只是規範工時而已,所以不要用工時沒辦法討論出來就不把醫師納入勞基法。
之前本席在衛環委員會也有提案,關於住院醫師,美國的規定是每週工時80小時,目前衛福部公布的是88小時,而且美國的規定是住院醫師不能連續值班超過24小時,目前衛福部的規定是36小時,本席之前已經在衛環委員會提案要求儘速解決這個問題,至少能夠把每週工時從88小時縮短為80小時,而且連續值班不能超過24小時。但更重要的,本席認為要解決目前的人才荒,內、外、婦、兒、急五大皆空的問題,必須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依據現行勞基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規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醫師便可以適用勞基法,實在不應該再拖延下去,況且大部分的醫師都有繳勞保費,卻不適用勞基法來保障他們,也沒有退休金,這實在是很弔詭的事。準衛福部部長林奏延之前曾表示,民進黨的版本是希望在4年後讓受僱的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這實在是拖太久了,也不符時宜,所以本席在五一勞動節前夕在此呼籲,政府應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以伸張正義,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