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善於經濟委員會會議一、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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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張委員麗善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最近美國商會在台灣發布了2016的台灣白皮書,它是以近年來前所未有備感艱辛來形容台灣的經濟,同時也提到目前台灣最重要的課題就是如何振興經濟。今天看到主委有許多的論述,甚至有許多的主張,誠如剛才主委所言,我們的經濟衰退已經到了16黑,甚至在IMD針對61個國家所做的評比當中,我們從14名又退步了3名,甚至在亞洲四小龍中我們也變成了倒數第2名。因此,本席感到相當好奇,在主委所講的三駕馬車當中,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預定要匡列1,000億,剛才徐委員也提到,既然投資了這麼多錢,其中也包括了國家級投資貿易公司,但是,我們對它的投資比例竟然不得超過50%,也就是說,我們可能沒有主導權,而且完全放任給我們投資的公司,至於投資的對象、投資的單位,你到底有沒有什麼公平、公正以及客觀的評估標準?為什麼要投資這家公司?這家公司有前瞻性嗎?有遠見嗎?值得投資嗎?值得我們進場去救它嗎?請主委說明一下。

  2. 主席

    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3. 陳主任委員添枝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講的投資貿易公司,其實就是一家比較大型的民間企業,政府希望能投資一點錢來增加民間的信心。過去也曾經有規劃設立這種大型貿易公司的構想,只是最後都沒有成功,這次之所以需要政府出一點錢,其實就是希望藉由政府帶頭投入之後,能夠召集民間企業一起完成過去沒有做的事情。其實,這家公司主要是以推動台灣的整廠輸出為主要任務,為了要做整場輸出,可能有些時候需要有一點投資,此時可能就會做投資的動作,基本上,它並不是一個以投資為主的公司。

  4. 張委員麗善

    對於所有投資公司的標準及資格,你們是否有一套SOP?如何評估一家公司應該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仰賴投顧公司幫我們做這方面的評估,國發會應該要有相對的主導權。

  5. 再來,本席很擔心的一點,是否會當作政治酬庸而投資,五鬼搬運,甚至利用這樣的權力輸送,你能否針對這個部分提出保證?

  6. 陳主任委員添枝

    保證不會有這樣的事情,因為它將來會是一家以民股為主的公司,雖然政府是有一點注資,其實並沒有掌握經營權,所以我們無法派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應該是不會發生政治酬庸的問題。

  7. 張委員麗善

    既不能派任董事長或總經理,又沒有過半的權力,這樣投資人是否會擔心呢?

  8. 陳主任委員添枝

    誠如我剛才所言,純粹是由政府號召,希望民間能夠一起來完成這個工作。

  9. 張委員麗善

    主委,時間很有限!你可知道四大基金是虧損的、是虧損的,同樣也是委託投顧公司、專業經理人,但是,包括中華郵政、勞退基金、退撫基金、公教人員撫卹基金,不到3週就虧損了2億多,主委,這樣做會不會太冒險?

  10. 陳主任委員添枝

    因為那些基金有投資股市,風險當然就比較高,但是,我們將來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並不會投資股市,基本上是以直接投資我們的企業為主,對於風險性應該是可以控制得比較好。

  11. 張委員麗善

    根據IMD對於我們的評估,它提到為何我們在經濟方面明顯的衰退至16黑,有幾項比較重要的因素,第一個是勞動市場的保護主義、第二個是基礎建設的滯後不足。在基礎建設的滯後不足中又提到,水電能源的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因此,造成許多公司不敢在這裡投資,而且是高科技生產的公司,幾乎是無法在這裡投資,這樣是否會與你本身的意願背道而馳?美國商會也表示,原本我們有17%是核能發電,但是,現在我們已經確定目標,2025年絕對要成為非核家園,因此,在這10年當中綠色能源與再生能源一定要能夠彌補這一塊,問題是我們幾乎有超過26%都是火力發電,需要依賴外國進口燃煤;美商會認為我們雖然是要走向非核家園,但是,在所有再生能源不穩定的情況下,譬如最近大雨連續不斷,因此,太陽能發電或風力發電幾乎沒有辦法,不穩定性很高的部分,再加上CO2在2030年要降低20%的排放量、在2050年要降低50%的排放量,如此一來,是否會背道而馳?是否會與真正的方向不一致?

  12. 陳主任委員添枝

    委員所講的這幾項確實是台灣現在經濟發展需要非常關注的地方,包括勞動市場的一些法規、基礎建設的不足以及能源供給的不確定性,我們都必須在短期之內消除這些投資人的疑慮,這樣才能有助於將來的投資,因此,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予以關注並投入心力,謝謝。

  13. 張委員麗善

    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那就是政黨輪替後的體制不連續,對於整個國家競爭力的傷害是非常大的。

  14. 此外,延攬國際人才真的是非常重要,之前杜紫軍對於延攬人才有所謂一條龍的服務,包括居住及生活的各方面都予以協助,雖然還不知道你對於延攬人才將採取什麼標準,但是,就本席目前初步看到的,國發會預定修正入出國移民法及國籍法,允許高階技術人才雙重國籍,原本外籍人士每年須住滿183天才不致喪失永久居留權,現在國發會也建議修正,改為5年內回台居住1天即可,這樣是否修太大了?

  15. 陳主任委員添枝

    這部分當然還要與……

  16. 張委員麗善

    原本是要住半年,現在變成5年內只要住1天,難道不會讓恐怖份子趁機而入嗎?所謂的人才該如何界定?什麼樣的專業人才能夠享受這樣的優惠?

  17. 陳主任委員添枝

    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還必須與內政部再做討論,不過,如此寬鬆的規定一定只限於非常高階的人才,才能夠享有這樣的優惠。

  18. 張委員麗善

    高階人才要如何界定?

  19. 陳主任委員添枝

    譬如諾貝爾獎得主,就是有某些特殊的狀況之下,我們只是認為目前的限制……

  20. 張委員麗善

    關於延攬人才的一些相關做法,你能否於兩週內提出一份報告,讓本席了解一下,你延攬人才的方向、標準、資格及條件?為什麼可以從住滿半年放寬到5年只要住1天即可,真的很不可思議耶。

  21. 陳主任委員添枝

    我們會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做為參考。

  22. 張委員麗善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張麗善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