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孔炤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annual-leave主張為打破僵化應採曆年制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年資亦應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為了打破僵化,所以採取曆年制,依照比例來計算休假天數,也就是說,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的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q_labor-hours-system認為因臺灣勞工工時過長,應以縮短年度總工時為政策方向與目標「因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所以把總年度工時的縮短是我們政策的方向和目標」

發言紀錄

  1.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特休假部分,勞動基準法到目前為止未曾修改過勞工特別休假之日數,然而因為環境變遷、現今社會多元的生活型態與家庭需求,勞工確實需要更多可以自行彈性運用的休假日,所以我們參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相關規定,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相關的說明文件,在修正條文中都有做進一步的說明。

  2. 有關特別休假的部分,我希望針對新進的人員能降低特休門檻,我的提案中特別提到,任職滿3個月就可以享有特休假權益。另外,為了鼓勵資深員工久任,增加勞工特休,希望能平衡公私部門之休假權益;為了打破僵化,所以採取曆年制,依照比例來計算休假天數,也就是說,非自願離職者,當年度的服務年資亦應依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數。

  3. 在特休假的部分,除了以上三點之外,我們還特別要求在年度前要做排休,除了年度前排休之外,我們也期待雇主不得因為勞工要求變更而有不利之行為,對此,我們提出了相關修正條文,希望接下來進行逐條討論時,能讓大家有更深入的瞭解,以取得大家的支持。以上說明,謝謝。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三)民進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五)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鍾孔炤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本部能有機會應邀列席作口頭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過去的特休假或許有委員剛才所談的現象,所以未來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努力,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如何解決「看得到吃不到」的問題,我們會在法制上加強,第三十八條只提到有幾天休假而已,如何落實方面,則規定在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過去有一些解釋案,未來我們會檢討如何讓解釋函的解釋更精準、更詳細,讓勞工了解如何維護特休的權益,這部分,我們會加強法制面。第二,我們也會加強檢查面,如果雇主真的違反第三十八條或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就要祭出罰則。第三則是加重罰責,這次的修法已經有加重的條文。配合這三個配套措施,未來應該更能保障勞工的特休權益。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郭部長芳煜

    對,母法裡面沒有,施行細則有折算工資的規定,但沒有規定要於14天之前提出,如果委員有這樣的提案,而且大家也有共識,我們當然尊重,否則,在施行細則或相關的行政規定裡面補強,也是一個做法,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郭部長芳煜

    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已經有折算工資的規定。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郭部長芳煜

    我們沒有具體的數字。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郭部長芳煜

    如果未來的檢查強度加強一點,這方面會慢慢掌握精準一點。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郭部長芳煜

    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點,未來這方面我們責無旁貸,一定要接受各位的考驗。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郭部長芳煜

    我們看過委員提供的這份契約,我們認為基本上它是違法的。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郭部長芳煜

    是,但是因為每個企業、公司或機構內部的事情,如果不是經由員工向外投訴的話,我們也無從得知。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郭部長芳煜

    沒錯,這是事實。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郭部長芳煜

    我認為這也是違法。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郭部長芳煜

    是。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郭部長芳煜

    我請謝司長說明。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郭部長芳煜

    通常就是公布欄、網站,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我們在檢查的時候,在實務上我們會去看有沒有公開揭示的動作。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郭部長芳煜

    是。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郭部長芳煜

    所以,如果沒有註明的話,基本上就沒有意義了,應該要註明是經核可過的工作規則。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郭部長芳煜

    可以,我們一定遵照來做,透明化,並且在公開揭示時明確講清楚。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郭部長芳煜

    這點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在進行勞動檢查的同時,對於宣導和輔導會同時並進。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有。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郭部長芳煜

    感同身受。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郭部長芳煜

    絕對是,我想我們勞動部同仁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郭部長芳煜

    抱歉,我沒有聽清楚。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郭部長芳煜

    哦!另一篇報導啊!我經常都是在一個很難以抉擇的情況之下去做一個痛苦的抉擇。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郭部長芳煜

    其實勞動部考慮的就是勞工的權益,但是在這個前提之下,有時候企業也有一些不得不讓我們去考量的問題。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郭部長芳煜

    其實不只是這件事情,所有勞動政策提出時,我們都會面臨這種兩難的抉擇。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郭部長芳煜

    以前好像也沒有少過。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郭部長芳煜

    對於這麼重大的一個政策推動和勞基法的修正,我們還是希望透過這裡的充分討論、公開討論之後,能夠有一個共識,然後趕快把這個事情做一個處理。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郭部長芳煜

    是的。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郭部長芳煜

    修法之後……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郭部長芳煜

    修法前是週休一日,所以會造成很多企業就把它的工時零碎化,譬如說讓禮拜一到禮拜五的工作時間不到8個鐘頭,然後把剩下的時間挪到禮拜六的休息日,結果還是一樣,週休只有一日而已,所以我們最大的不同就是從原來的週休一日變成週休二日,而且配套措施就是週休二日之休息日的加班費提高、總工時納入整個月的加班總工時之內,所以有兩個配套。謝謝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郭部長芳煜

    日數也增加。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郭部長芳煜

    對,因為原來是週休一日,所以一年可以增加52個休息日。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郭部長芳煜

    是的。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郭部長芳煜

    如果84小時變成80小時,再乘以週數的話,一年可以減少104個小時。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郭部長芳煜

    對,104個小時。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郭部長芳煜

    少了104個小時就少了13天……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郭部長芳煜

    修法後少了104個小時。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郭部長芳煜

    對,一年減少104個小時,就是84小時變成80小時,84減掉80,再乘以26,因為是雙週。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郭部長芳煜

    104年平均每個月的工作時數是175.3小時,現在是降到167.7小時,這是1到7月的數據,所以看起來是有明顯的下降。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郭部長芳煜

    根據統計資料,我印象中目前是下降4個多小時,但可能還要進一步統計、觀察看看。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郭部長芳煜

    現在是統計到7月份,到了12月份,整個年度到底減少多少會有比較具體的數字出來。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郭部長芳煜

    對經濟的影響來講,因為雇主減少工時之後可能需要再進用或調整人力的需求和調度,我們也認為,如果提高加班費以後,應該會激發勞工的參與程度和工作士氣,所以整個生產力應該會提升。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有做就業的影響評估,但是大概比較沒有細到到底會增加到什麼數字。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郭部長芳煜

    以現階段來講,我們目前單一的底線就是這樣。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是認為如果整個環境成熟的時候,這是另外一個選項,但是目前來講一例一休是我們認為最好的……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郭部長芳煜

    未來。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郭部長芳煜

    嗯……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郭部長芳煜

    目前我們推出來的是希望在一例一休的時候,能在勞工的部分有一些配套措施,包括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就是我們把他的加班費提高、把他的工時限制住,希望這樣的過渡時期不會因為勞工的過勞而產生一些問題,所以,在過渡到二例之前,他還是有保障的。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郭部長芳煜

    有些地方可能需要經濟部或其他部會跟我們一起來做這個研究。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郭部長芳煜

    我們先把一例一休處理完了,就像委員方才說的,我們不要再做黑白郎君了,希望其他部會也能跟我們一起合作來做好相關的評估。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郭部長芳煜

    這部分我們會來加油。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郭部長芳煜

    這個題目很多人都提到過,但在實務上每次只要有一、兩個敏感性議題出來進而說要修法,這時就會鬧得沸沸揚揚,所以過去以來才會採逐漸式的、就部分的條文去做一些修正,比方說彈性工時等,這是多年以來才演進為目前這樣一套的勞基法,所以未來有無辦法做澈底的翻修,其實還是需要多一些對話,看看社會建立的共識是什麼,不過對於部分、局部的修正,我們從來沒有放棄過。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有失偏頗,其實我們已經有很多有彈性的做法,其實過於彈性會對勞工的工時、過勞、工時增加等造成傷害,對此,目前我們是採漸進式來處理這些問題,事實上,有一些彈性的做法其實已經可以因應相關問題了,所以可能有些人對於這些彈性的做法不太了解。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郭部長芳煜

    我覺得有些人是不太了解。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郭部長芳煜

    我們已經有向他們書面說明了。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郭部長芳煜

    這需要有共識,應該要漸進式來進行。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郭部長芳煜

    目前比較多的建議是來自服務業的部分,他們希望能夠訂定專章,這部分我們也在評估,事實上……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郭部長芳煜

    我們會分批跟他們好好坐下來談一談。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郭部長芳煜

    勞基法現階段在溝通的時候,兩方面都要去請教,目前採逐漸修、逐漸修的方向,至於有無可能大幅度翻修,這也要看看大家的意見,這是可以同時並進的。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郭部長芳煜

    在逐漸修的調整當中,去等待大翻修的時機。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郭部長芳煜

    謝謝。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是啊!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郭部長芳煜

    我們非常這樣的認為。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郭部長芳煜

    陳前部長是我們過去的同事、長官,而我們是在尋求一個更進步的修法,在520之前,採的是週休一日,再加上國定假日12天,也就是比以前少7天,而現在是多了週休二日,所以過去只有修第三十條,但現在加了第三十六條,更保障勞工有週休二日的機會,所以這是一個更進步的修法。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郭部長芳煜

    我們是做了,但可能做得不夠精細,所以我們會再加油,不過在整個方向上,不管評估的數據是怎樣,方向上我們一直覺得是沒有錯的,8個月以前我們認為這個方向是對的,8個月以後還是一樣,就像方才說的,陳前部長認為一例一休是對的,而我們也認為那是對的,只是當初的設計是有些問題存在的,而我們現在予以補強,並做得更好。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郭部長芳煜

    去年每個月的工作時數是175.3小時,到今年7月份已經降到167.7小時,已有明顯的下降。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郭部長芳煜

    好。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郭部長芳煜

    我先回答第一個數據的問題,我們會把數據資料送給委員辦公室,不過我們這邊的數據大概都是以6個月為期做的統計,所以現在有1到7月份的數據,12月份應該也有另外一個數據出來,不過到目前為止,我們統計又有一些數據,我剛剛有特別報告,到底在這幾個月當中我們降了多少,雇主為了因應這樣的情況,他們已經在調整了,我再把這個數據提供給委員參考。第二個就是怎麼樣可以讓勞工享有彈性。從制度面來講,我們有配套措施,包括我們讓他的加班費提高,讓雇主可以以價制量,同時也有總量管制,例如包含在46小時之內,這就可以降低雇主叫勞工出來加班的動機和誘因。第二就是加強勞檢,第三就是提高罰責。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郭部長芳煜

    委員提到我剛才背得很熟的部分,說法可以一樣,但是做法可以不一樣,未來我們要面臨這麼多一例一休真的推出去之後的新情勢,我們在這裡做這麼多的承諾,所以未來做法一定要不一樣,因為我們一定要接受各位的檢驗,請委員相信,未來在國會殿堂之上,你們也會看到我們到底有沒有進步,因為能夠做的措施就是這些,但是做法絕對不一樣,請委員放心。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郭部長芳煜

    其實我們不是反對,因為時代力量用「規模」去訂罰則的高低,我覺得我們大概有另外一種思考的方式,所以不是反對,而且第八十條之一其實已經有按照天數、人數跟情節重大,可以訂不同的罰則。第二,我們對於低限,就是地板,應該要考慮到中小企業的負擔能力,至於高限天花板的部分要怎麼增加,未來在逐條討論的時候,我們都可以來公開討論。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郭部長芳煜

    如果委員需要我們提供意見的話,我們會提供意見。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郭部長芳煜

    我們已經把計畫送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還在溝通當中。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郭部長芳煜

    是。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郭部長芳煜

    還是一樣,希望能夠到1,000人。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郭部長芳煜

    對,這個很重要,我們一定要做好,而且希望能夠用員額落實,但是因為還沒有爭取到,可能主計總處不會讓我們編預算,所以我們先把人數獲得人事行政總處的支持後,我們就可以專案編預算,再請委員支持。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郭部長芳煜

    我簡單說明一下,第一,我們所有的聲明都不表示我們認為臺灣的工時不需要再加強,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第二,OECD的計算標準是用全工時和部分工時加起來一起算的,所以我們是第四名,但是如果只是用全時的話,我們大概在第八名左右,但是我要強調,我們還是要再繼續加強。第三,如果跟OECD比較的話,我們的國定假日19天,在30幾個國家當中是第一名,是最多的,但是我們的特休第一級7天是最後一名,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從國定假日去減少,然後從特休去增加,這樣處理會比較好一點。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郭部長芳煜

    我們尊重內政部的權責,因為權責的關係,由內政部來處理。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郭部長芳煜

    任何勞動政策我們都一定會這樣。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對,比去年更進步、更改善。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郭部長芳煜

    把每天縮短一點。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郭部長芳煜

    而且禮拜六都沒有加班費。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郭部長芳煜

    我們很關心,都是一些老朋友,但是怎麼去拿捏比較合宜、妥當的分寸,其實我們也考慮很多,後來我還是請我們同仁到現場去表示關切。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郭部長芳煜

    我想我們盡可能去表示關切,無論如何,總是表示我們的關心。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郭部長芳煜

    主要訴求大概都很清楚,就是希望這7天假能夠不要少,國定假日維持19天。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郭部長芳煜

    他們也還是希望能夠二例,大家都有各自的論述。第三就是休息日的加班,他們認為看得到吃不到,類似這樣的訴求是有的。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郭部長芳煜

    勞條部分有325人。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郭部長芳煜

    是我們前年才爭取到的人力,未來希望安全衛生加上勞條能夠達到1,000人。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郭部長芳煜

    我們希望未來有些部分是不要只能做勞條的檢查,就是希望兩邊都能兼顧,這樣調度起來會比較有彈性。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郭部長芳煜

    這我們會加強,大家過去對我們比較沒有信心,我們未來一定要拿出績效給大家看。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郭部長芳煜

    根據主計處的調查大概有35萬人。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郭部長芳煜

    主計處的調查。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郭部長芳煜

    部分工時大概可以分成兩類,一類像是診所的護士,他每一天都是早上來,做到12點,他是有固定的部分工作時間,禮拜一工作到禮拜五,禮拜六、禮拜天就有休息日、例假日。第二類就是打零工的,就是打工族,可能一個禮拜中就一三五或二四六打工,他不是禮拜一工作到禮拜五。這兩類的保障,像第一類的人……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郭部長芳煜

    其實是一樣,它是比例原則,他禮拜六未來加班還是跟我們一樣,他未來有沒有特休?還是有,就是按照比例計算,所以他還是會享受到我們這次修法以後的權益,大部分沒有問題。但是打工的問題,第一,現在看起來我們認為他未來會減少7天的國定假日,到底有幾天正好是他打工的那天,他才會有權益受損。例如我那天來打工是加倍,以後就沒有了,類似這樣的情況。再說,企業主也不會在那七天特別去找一些打工進來,他可能會優先選擇找現有的員工去輪班、調度,未來再給他補休。這部分如果占很少的話,未來我們考慮在勞基法裡面對於部分工時法制化,他們的權益是否透過未來修法來給予保障。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郭部長芳煜

    我們正在研究這方面的問題。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郭部長芳煜

    一例一休這件事過去以後,我們所有的業務都會按部就班來推動,看看明年能不能有一些初步的成果出來。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郭部長芳煜

    第一,我稍微回溯一下90年的時候,其實我看這幾天網路上都有,年輕的朋友跟我說,很簡單的說法就是有週休二日就減少7天,沒有週休二日就保留7天,他說這麼簡單,你為什麼講不好?我說我們已經講了N次了。90年的時候公務員週休二日,所以那7天就改為只紀念不放假,那時候的共識就是因為勞工沒有週休二日,哪一天有了,條件成熟了,就跟公務人員一樣,我們等了15年等到今天,就是這樣,現在已經開始週休二日了,所以自然而然要減少7天。第二,權益有沒有受影響?為什麼選在15年後的今天要去推動週休二日?因為根據我們調查,已經有超過65%在實施週休二日,而且國定假日也少了7天,變12天了,所以這個時候來動是影響最小的。他們的權益有沒有受到影響?35%的人不受影響,因為他們多了6天出來;61%的人完全就已經調整好了,只有4%的人稍微受到影響,因為他原來就是優於勞基法,給19天也同時給週休二日,這些我們會有一個動作,就是去瞭解,希望雇主能夠維持原來優於勞基法。第三,最重要的,我們上位考慮,第一要處理的就是全國一致,老百姓的作息、生活真的要一致,這兩天看到報紙寫的,連開個車左轉右轉都出問題,吃個飯標準都不一樣,連停車標準是什麼都不知道,這個生活作息的不一致,真的是必須要去面對的。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郭部長芳煜

    而且國定假日調整成12天了。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郭部長芳煜

    就像剛剛委員講的禮拜六零碎時間還是要上班,這些人如果改成週休二日以後,他就少上13天,就是剛才講的少了104小時,13天扣掉7天的假日,他少了6天。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郭部長芳煜

    對於這35%,其實數字會說話,一看就知道我比原來修法前多了6天的假,比61%的人還多,61%是維持現狀。但是對於4%的人,我已經看到有委員在提案,就是基於勞工權益不倒退的大原則,例如在科學園區裡面……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郭部長芳煜

    對,沒問題啊!只要那些雇主在去年以前就已經同意優於勞基法了,在未來我們會跟他說繼續優於勞基法,何況有這樣的大原則,所以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合作,在地方上去瞭解這4%約30萬名的勞工在哪裡,透過我們的輔導、勸導,我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郭部長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我說明一下,我覺得總統的痛苦是抉擇上的痛苦,兩種選擇不管選哪一邊……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郭部長芳煜

    報告委員,這個承諾在我看來並沒有背叛的問題,因為我們在選擇哪一個對勞工最有利的方案時……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郭部長芳煜

    我們的一例一休也可以達到實質的週休二日。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郭部長芳煜

    我認為可以,我們當初就強調一例一休的前提是讓勞工作主,勞工如果認為他要週休二日,家裡有活動、要跟家人在一起,他可以拒絕休息日出來上班。委員可能會說他不敢這樣要求,但是我剛才講我們有機制來配合。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郭部長芳煜

    我們認為當時第三十六條沒有搭配修正,就會讓雇主……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郭部長芳煜

    沒有修成每週兩個例假,因為還是7休1的話,雇主就會把平常的工作零碎化。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郭部長芳煜

    沒有,一例一休,我說週休二日,都是週休二日。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郭部長芳煜

    依照第三十六條,只要是每7天當中至少有2天休息,1天是作為例假,1天作為休息,這是我們的主張。所以,如果搭配自主權是在勞工身上……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郭部長芳煜

    我們比他更進一步的是第三十六條修了以後……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郭部長芳煜

    那就回到剛才跟委員報告的,這樣的二例對勞工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我們的專業是認為不好。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郭部長芳煜

    我們「休」是有彈性的。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郭部長芳煜

    含彈性的,但是勞工作主,不是企業主作主。

  2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9. 郭部長芳煜

    是。

  2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1. 郭部長芳煜

    他如果是每一天都縮短,移到禮拜六的話,就違反修法以後的週休二日。

  2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3. 郭部長芳煜

    如果是還沒修法以前,有一天休息是ok的,但未來我們修的是7天當中有2天,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所以就不能夠……

  2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5. 郭部長芳煜

    但是休息日要先約定好哪一天是休息日。

  2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7. 郭部長芳煜

    但你就不能把他40小時移到這裡來,這樣他就規避加班費了。

  2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9. 郭部長芳煜

    未來第三十九條就是規定休息日工作要給加班費。

  2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1. 郭部長芳煜

    有,當然要有。

  2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3. 郭部長芳煜

    那5個小時不能當成縮短,那5個小時就是加班,我們已經規定很清楚,7天之中最少要有2天休息。

  2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5. 郭部長芳煜

    對,所以5個小時要給加班費。

  2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7. 郭部長芳煜

    如果算加班的話,前面就不在40小時之內。

  2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9. 郭部長芳煜

    不管有沒有超過,禮拜六出來上班就是算加班。

  2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1. 郭部長芳煜

    對,可以加班。

  2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3. 郭部長芳煜

    休息日加班是正常的事情,怎麼會違反?

  2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5. 郭部長芳煜

    不會吧!

  2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7. 郭部長芳煜

    委員,有句話你大概漏掉了,我剛剛講的意思是說,如果他不…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鍾孔炤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鍾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這7個條文的修正,從今年的3月起到現在,紛紛擾擾,我們委員會的陳瑩陳召集人還被稱作「一分瑩」,其實他說他是100分啦!這些日子累積了那麼多的看法,對於這7個條文的修正,早上也有很多委員對於兩例、一例一休或特休持有不同的見解和看法,當然也對於未來實質上這些休假日到底能不能放得到,或是特休假到底能不能吃得到,都提出相對的疑慮,而針對這部分,部長也做了說明。

  2. 鍾孔炤

    我看今天媒體的頭條新聞也報導到,對我們的總統來說,勞工朋友的假也是他心頭中的一塊肉,對他來說,這塊肉也必須有所取捨,這個取捨是希望讓台灣更能夠向前走,這個取捨是希望讓台灣的經濟發展更能夠有所進步。部長,當面對總統這樣一個沈痛的呼籲時,你有什麼感覺?

  3. 鍾孔炤

    那你選擇哪一種?

  4. 鍾孔炤

    部長,有關國定假日的一致性,大家都一直在提,而我的見解是,希望讓它的規範的位階提高,因為針對國定假日的放假日,你們是在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內去做規範,我還是認為應該要回到立法機構,最高的統一機關大概就是中央的內政部。

  5. 鍾孔炤

    所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在哪裡?

  6. 鍾孔炤

    所以你認為在施行細則中規範假日的一致性,是合宜的嗎?

  7. 鍾孔炤

    這段時間,包括一開始陳雄文部長,也是你的前長官,當時提出每週工時修正40小時之後,其相關的配套並沒有提出來,當時第三十六條還是保有每7天應有1天的休息作為例假日,也因為如此,導致了工時零碎化,也讓工時被分化、被切割,所以勞工朋友還是無法周休二日,雖然他們的工時是40小時,也導致了第6天必須出勤的狀況。當然,這也是當時我在立法院和陳雄文部長互相在詢問的問題,也就是說,當時你們要將7天假移除時,應該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這樣才能真正落實周休二日。部長,當時提出這個法案時,你也是次長,你有沒有一些看法和見解?

  8. 鍾孔炤

    從105年元月1日修法以前,我大概歸類為四類,就是你們一直提到,有部分的人是享有19天國定假日,一年的放假天數123天,占了4%;有57%的人有國定假日、周休二日,但他們一年的放假天數116天;還有37%的人是沒有享受到,縱使給他們19天的國定假日,他們的總放假天數也只有71天。部長,這張圖表只是要特別凸顯這樣的情況。

  9. 鍾孔炤

    所以105年1月1日以後,雖然每週工時40小時,但是還是有很多勞工必須要工作6天。

  10. 鍾孔炤

    針對這四成的勞工朋友,其實我的主張一直都沒有改變,真的要照顧的就是這些四成多……

  11. 鍾孔炤

    我不講中小企業,我講的是這些勞工朋友,當工時變成40小時之後,他們沒有實質享受到周休二日,他們的國定假日也沒有因為40小時而有所改變,這是勞動部必須去面對的37%,包括部分工時的勞工朋友,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今天會站在這裡互相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去修改現行的法令,就是要去補這些漏洞。

  12. 鍾孔炤

    所以相關的國定假日,包括紀念日,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所以在立法架構上、行政處置上,勞動部實在不應該在施行細則上去訂定、去增加或減少,是不是應該回到國定假日要放幾天、放哪一天的問題,因為你們不能持續一國兩制吧?這樣造成今年928那天的情形……

  13. 鍾孔炤

    如果研議出來比現有的假日增加,大家都會樂觀其成,部長同不同意?

  14. 鍾孔炤

    因為有委員提特休假或是未來國定假日的版本,其實我和林委員靜儀也有相互提供了一個版本,對於在內政部訂定的國定假日,包括吳委員玉琴、林委員淑芬大家都有提,不同政黨對於未來的國定假日大概都有個共識,就是不要再從施行細則裡面去做處理,是要回到法,畢竟立法機關才能夠確定法律的位階,而不是用施行細則去處理。

  15. 鍾孔炤

    因為施行細則是屬於行政解釋函,它不代表法令。

  16. 鍾孔炤

    因為台灣勞工工時過長,所以把總年度工時的縮短是我們政策的方向和目標。其實蔡總統在選前也針對勞工朋友的部分,包括很多委員都在談砍7天假的問題,其實他當時就特別闡述,第一,縮短年總工時是政策方向,且在縮短工時的同時,總工資不應減少。第二,希望國定假日能維持一致性。第三,為真正落實周休二日,應朝向確實勞動檢查及修改勞動基準法的方向來做調整。部長,這是不是蔡總統當時的主張?

  17. 鍾孔炤

    在縮短工時部分,包括剛剛蔣委員萬安提到,工時的縮短其實是會增加勞工的生產力,所以我特別提出一個特別休假的保障,日數也要增加。事實上問題的核心不在於假要放多少,而在於勞工有沒有自主、彈性來運用自己的休假日,就像一例一休,他的休息日可以選擇出勤或是放假嘛!

  18. 鍾孔炤

    針對特休假的保障,這些日子來,勞工朋友也跟我提供相關的意見和看法,而我所提出的第三十八條特休假修正條文的重點是,第一,針對新進員工,降低特休假的門檻,只要任職滿3個月,就應該享有特別休假日。剛剛很多委員也特別提到,很多勞工在職場上換工作的機率很高,可能今年在這邊,明年就離開了,但他們還要重新計算休假,所以是不是能用這種降低門檻的方式,讓新進員工或轉換工作的勞工朋友也享有特別休假的權益?第二,針對資深員工,為鼓勵他們久任,所以增加勞工的特休,也來平衡公私部門的休假權益,剛剛委員都把公務人員的休假和勞工做比較。第三,希望能打破僵化,採曆年制,應按比例計算特別休假日。非自願離職時,亦依比例做計算。

  19. 鍾孔炤

    其實我一開始在進行3分鐘提案說明的時候,也特別提到很多人都擔心特休假休不休得到,所以除了加重罰則之外,我希望年度前就能夠排班,也希望能夠增加事前督促的機制,為了避免雇主藉口排班排不出來,讓勞工無法確保他的特休假,所以我也會提出特休假的修正動議。

  20. 鍾孔炤

    最後,對於修法的延宕,讓近四成的勞工朋友至今無法落實周休二日,我覺得這是在踐踏勞工的權益。回到初衷,我們應該和基層的勞工朋友站在一起。

  21. 鍾孔炤

    特休的部分,我剛剛有特別提到,如果勞工在年度前提出特休,雇主不得任意變更,雇主不得強制要求勞工做變更,要讓勞工確實休得到他的特休假,這個部分要請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孔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