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經濟委員會會議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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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其實本席對你們的行政效率一直都是打不及格,但是從亞泥這件事情看起來,你們的行政效率真的是100分。我們來比較一下,這個是交通部的案,郵政公司50歲以上的郵差本來是3年健檢1次,現在要改成1年1次,所以中華郵政就發文給交通部,然後交通部發文給行政院。這個公文在交通部放多久?1個月又8天,然後交通部發文到行政院,行政院轉給人事行政總處用了幾天?10天,行政院轉給人事行政總處要10天。最後人事行政總處回文給交通部又用了14天,到今天已經74天還沒有定案,現在文還沒有發回中華郵政,都2個半月了。

  2. 我們看一下和經濟部有關的這個案,台糖在105年8月24日函報經濟部,因為地價稅上漲,所以詢問台糖的土地租金能否優惠。在8月24日函報給經濟部,經濟部9月29日才回文,過了1個月又5天才回文說他們自行核定,光回答一個可以自行核定,這是制度的問題,就是你們不願意負責任,所以用了1個月又5天。後來政務委員出來召開會議,這時候又過了1個月,11月18日召開完會議,到3月30日台糖的董事會才要審優惠方案,換句話說,過了216天這個案子還沒核定,這是你們的行政效率。

  3. 相對之下,亞泥案只花了3個半月,比交通部50歲以上郵差要健檢只多了1個月,可是它很重大,是20年來受到社會矚目,一個對環境有衝擊的案子。來,我們看一下你們怎麼處理亞泥。亞泥11月25日申請,經濟部12月1日發函給14個單位,詢問這14個單位的意見,請問朱局長,對不對?結果這14個單位經過多少天回函?回函完畢的日期是哪一天?1月12號啦!

  4. 主席

    請經濟部礦務局朱局長答復。

  5. 朱局長明昭

    主席、各位委員。對,1月12日以前就回復了。

  6. 管委員碧玲

    部長,只經過11天。台糖回函經濟部,經濟部回文請他們自行核定的過程是1個月又5天。相較之下,你們去函給這14個單位,這14個單位用了11天就全部回函說沒有問題了,對不對?這種速度很快耶!

  7. 朱局長明昭

    是。

  8. 管委員碧玲

    你們會勘時間也很快,從回函完畢到會勘經過多少天?還不到2個禮拜!

  9. 朱局長明昭

    1月25日邀請各單位會勘,勘查以後,2月17日將會勘紀錄送抵各單位,各單位在2月23日回覆。

  10. 管委員碧玲

    你看,真的很快。

  11. 部長,回覆完畢之後,距離你們又回到現場會勘,也是13天,還不到2個禮拜,速度很快。所以,對於這件事情,1月16日的報紙就報導,環保署與經濟部兩部步調不一致,因為環保署要求做環境差異評估,經濟部覺得不必,所以,你們在1月17日向林全院長簡報,而且是兩部會都向林全院長簡報。媒體固然這樣報導,那麼,你們實際上有沒有做這件事?

  12. 主席

    請經濟部李部長答復。

  13. 李部長世光

    主席、各位委員。您指的案子是金昌石礦案,並非本案。

  14. 管委員碧玲

    沒錯,是金昌石礦案,但沒關係,但與礦業相關的案件都受到社會矚目。你們當時就考慮到要不要做環境差異分析,而這是政策性問題,原本你們對於所有案件都應該審慎,可是你們卻在當時的氛圍下決定快馬加鞭。社會無法接受的就是這一點,也就是環保署已經提出政策環評這樣的呼聲,你們卻還是決定快馬加鞭,讓亞泥通過。偏偏,當我們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們又隱匿不說,對於這一點,社會沒辦法接受。

  15. 你們到底有沒有略過林務局不問?請問農委會翁副主委,林務局有沒有被繞過?

  16. 主席

    請農委會翁副主任委員答復。

  17.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主席、各位委員。林務局居於比較後段的流程,所以沒有被詢問。

  18. 管委員碧玲

    沒有嗎?請問經濟部礦物局朱局長,有沒有會過林務局?

  19. 朱局長明昭

    有,我們徵詢意見的14個單位就包括林務局、水保局與漁業署。

  20. 管委員碧玲

    有嘛!請問翁副主委,這件事情到底為什麼會有爭議?為什麼一邊說有會林務局,一邊卻說沒有?

  21.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根據我得到的資料,經濟部針對水保部分有會林務局,是詢問是否屬於土石流潛勢區。但林務局要在全案通過相關規定之後,才需要考慮租約問題。

  22. 管委員碧玲

    請朱局長說明。

  23. 朱局長明昭

    林務局還有正式答覆。

  24. 管委員碧玲

    內容只有水保嗎?

  25. 朱局長明昭

    林務局表示,因為在立霧溪事業區第88林班內……

  26. 管委員碧玲

    所以不只談水保,對不對?

  27. 朱局長明昭

    我們有問林務局,林務局也有正式答覆啊!

  28. 管委員碧玲

    剛才副主委說,你們針對林務局只詢問水保問題。

  29. 朱局長明昭

    不是,根據我們的公文,確確實實收到正式答覆。

  30. 管委員碧玲

    有問到區位,對不對?

  31. 朱局長明昭

    這份公文是農委會林務局在105年12月7日答覆的。

  32. 管委員碧玲

    是。請問翁副主委,怎麼辦?你們兩邊的資訊不一致。

  33.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不好意思,我得到的資訊大概有點錯誤。

  34. 管委員碧玲

    你看,這又要成為新聞了。

  35.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因為主辦單位跟我講的是……

  36. 管委員碧玲

    陳副主委就指控礦務局,也包括金昌案。而亞泥這件事會在社會上引起更大的怒火,你知道嗎?

  37.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我知道,不好意思。依照我得到的訊息,同不同意展延是不需要問林務局的,但是礦務局有查詢區位。不好意思,在此做一修正,不好意思!

  38. 管委員碧玲

    對,有查區位啊!同不同意展延的相關因素當然是水保與區位嘛!所以,礦務局針對水保與區位都有問林務局,而林務局也都同意,認為區位沒有問題、水保也沒有問題,對不對?

  39.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但只是查詢,最後同不同意仍要由礦業局做相關處理。

  40. 管委員碧玲

    是。所以,在礦務局查詢時,你們也沒有表示異議,也就是說沒有勸阻,是不是?請礦務局朱局長說明一下,你們的權責是什麼?

  41. 朱局長明昭

    我們去查詢的是有無新增不可核准的法律規定事項,而林務局查復部分是沒有,但有提到將來如果要租用88林班地必須注意什麼。

  42. 管委員碧玲

    副主委,開發範圍是否包含林班地?

  43.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有,大概十多公頃。

  44. 管委員碧玲

    你的意思是,只要包含林班地,你們大概就會每4年審核一次,對不對?

  45.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沒有錯。

  46. 管委員碧玲

    但這一次你們卻沒有要求只能核准4年,原因是什麼?

  47.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因為租約是今年11月22日才到期,我們預計到時候才處理,這與礦權展延沒有直接關係。

  48. 管委員碧玲

    那就不對了!我又問出你們之間另一個問題了。你怎麼可以這樣想?礦務局就是為了礦權展延才來問你們的啊!

  49.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礦物局只是在查詢這一塊土地是否屬於保安林、是否屬於野生動物保護區。

  50. 管委員碧玲

    你的意思是,林務局不知道礦務局詢問此事是為了礦權展延?

  51.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我們就是提供資訊,讓礦務局裁決,至於租約就是到今年11月22日。

  52. 管委員碧玲

    農委會就是在這個部分沒有把關,如果農委會把關了,就應該告知經濟部,現在的政策方向是每4年審核一次。經濟部若想核准20年,就會受你們的意見所牽制。

  53.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實際上,是要在確認當地礦權、水土保持沒有問題之後,才會進入林務局主管的租約層次問題。

  54. 管委員碧玲

    所以,你們只負責核定租約,卻沒有在礦權部分提醒礦務局,即使礦權核准,也是要4年核一次,是嗎?

  55.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原本就是每4年審核一次,但應該是同意開採之後,才有租約問題。

  56. 管委員碧玲

    局長,所以,公文中包括林地?

  57.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是。

  58. 管委員碧玲

    也包括4年要審一次?

  59. 翁副主任委員章梁

    是。

  60. 管委員碧玲

    這種時候,為什麼礦權非得給20年不可?所以問題與責任還是回到你們這裡。

  61. 朱局長明昭

    礦業法規定,在有新增法律禁止時……

  62. 管委員碧玲

    因為條文是負面表列?所以,只要不在負面表列之中,你們就必須核准,不能不核准,是嗎?

  63. 朱局長明昭

    是,該法律的解讀表達方式是如此。

  64. 管委員碧玲

    那你們就更不應該在礦業法修訂以前快馬加鞭讓亞泥案通過,而且你們明知道礦業法有問題。本席仍然認為這是出於政策性,也就是你們是政策性的不想加以阻擋。部長,你怎麼看?

  65. 李部長世光

    我必須向委員說明,我們從未將礦業法列入今年要優先修正的法案,而我們現在提出來的修正案,到目前為止,基本上還是針對……

  66. 管委員碧玲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錯誤,也就是整個政府在礦業權核准、礦業法修訂上,委員會或環團對於亞泥案,或是環保署對於水泥業應該納入政策環評的同時,都沒有足夠的敏感度,也就是這件事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連動。結果沒有連動,為什麼?

  67. 李部長世光

    我們原本的思考是政策環評,不針對個案審查。針對政策環評,我正在與環保署積極協調。

  68. 管委員碧玲

    本席不是在跟你進行法匠之間的對話,我要談的還是政策決定,也就是說,當整個社會的氛圍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本席認為經濟部應該先說服我們,新的展限規定會比照新的權利申請,這是基於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比照新的權利申請時,政府必須政策性地嚴格把關,當你們讓礦業法的檢視與展限核准連動,核准速度就不會那麼快。業者現有權限什麼時候會結束?

  69. 李部長世光

    委員說的原則在大法官解釋中確實有被指出來,但是這部分在上一次修正礦業法時就處理過了。所以,礦業法必須再修法,才會有新的適用法規。

  70. 管委員碧玲

    是啊!正因為新的法規必須與這些重大申請案連動,反而是法規修正應該加速,而非審核案件加速,你們把加速度放錯地方了。這次權限什麼時候到期?你們展限為什麼那麼快?環保署從1月開始討論水泥業的問題,所以,對於礦業法應該如何修正,你們其實應該在1月就有必須加速修正的敏感度,好不好?

  71. 容或這是基於政策上的保守,其實我覺得就是應該承認,對於這件事情,政府在政策上太保守,沒有回應社會上新的價值,所以,在礦業法加速修法與重大採礦權的審核之間,行政效率相對失衡,更有行政效率的應該放在礦業法修法,以新的規定規範,然而政府卻在這個部分保守,所以,箭頭指向礦務局朱局長任職20年。任職20年,確實會讓一個人變得保守,所以,如果您的職務遭到調整,你會有怨嗎?

  72. 朱局長明昭

    對於個人的去留,我沒有什麼意見。

  73. 管委員碧玲

    我們就尊重制度,好不好?

  74. 朱局長明昭

    沒有錯,是尊重制度。

  75. 管委員碧玲

    本席今天最主要是要替局長講一句話,這是整體政策保守使然,不見得是局長涉及官商勾結、偏袒,而是現行制度確實就是偏袒財團的法律,政策上仍然是保守的步調,所以局長此時此地也只是在這個大氛圍之下的執行者。但是本席還是要指出,在你當了20年局長之後,態度絕對是保守的,真的要讓你展現新的價值觀也是困難的,在這樣的狀況下,調整你的職務並非對你的操守有什麼樣的質疑,也不是要把此事所有責任歸諸於你,而是在制度上、在政府對社會宣示修正礦業法的決心、保衛國土決心的時候,有必要這樣做,好不好?

  76. 李部長世光

    謝謝委員指出這件事,經濟部會妥善處理,您所指出來的也是目前我們正在思考的。

  77. 管委員碧玲

    我們要對事不對人。

  78. 李部長世光

    是的。

  79. 管委員碧玲

    政府在這項政策上保守,也要向社會承認,並且亡羊補牢,我希望經濟部加快速度。對於部長今天在這裡針對如何修正礦業法所展現的態度,我認為還是保守,因為你沒有承諾時間。其實,就在這裡,我也問過公平會主委檢調調查權擴張的問題,在我硬要主委承諾時間之後,他最後約定了時間。可是今天談礦業法,部長還是不願意給個時間,我想,經濟部還是相對保守的。就算你們要告訴人民,你們所謂的二氧化碳減量是指到2025年為止要減量20%,我們都認為太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