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tj-party-assets-law認為無法接受黨產會第一屆四年期滿僅追回1,200萬元不當黨產、其餘仍處於凍結狀態。「本席無法接受不當黨產委員會成立了4年第一屆期滿的時候,我們的不當黨產還只拿回來1,200萬元,然後其它的還處在凍結之中。」q_tj-party-assets-cases要求黨產會主委硬起來向法官喊話,聲請撤回或撤銷停止執行的裁定。「所以主委硬起來啦!對這個法官喊話啦,去聲請法官撤回停止執行,你們可不可以聲請再議?」q_tj-party-assets-law要求黨產會加大聲量、現身說法,向社會說明公平正義所在及處理進度落後的原因。「所以我希望黨產會的聲音大一點,你們要有聲量,要讓社會知道公平正義在哪裡!」q_tj-party-assets-cases質疑黨產會僅就3個案件聲請撤銷停止執行各一次,認為這樣不夠。「那就不夠嘛!3個案件聲請撤銷,就聲請1次。」q_tj-party-assets-law認為分次逐案聲請黨產釋憲會產生漏洞,使釋憲案因併案而被拖住、無法作成解釋。「所以這就產生一個漏洞了,我可以一個一個提,然後我慢慢提,然後我每幾個月就給你提一個,每幾個月就提一個。」q_tj-party-assets-cases質疑行政法院以追討黨產對公益無重大影響為由裁定停止執行,認為追討不當黨產屬於社會重大公益。「這個法官竟然認為我們追討黨產是對公益沒有重大影響的,所以把它停止執行,這是佛系法官,是不是?」q_tj-party-assets-law質疑第一件不當黨產釋憲案歷經1年9個月仍未完成釋憲,認為對照其他可在1年9個月內完成的釋憲案,本案拖延無法接受。「然後第一個不當黨產的釋憲案到現在剛好是1年9個月,1年9個月可不可以完成釋憲?可以,而且好幾個,那為什麼不當黨產到現在1年9個月了都還沒有完成?」

發言紀錄

  1. 管委員碧玲

    (10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黨產會成立了三年半,任期為四年一任即將屆滿時,我們拿回來多少不當黨產?只拿回來一千兩百多萬元或一千四百多萬元,這等一下我們來釐清。對社會大眾來講,我們看到這個結果確實會有很大的疑惑,但是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我想本席還是應該稍微釐清一下。你們成立了三年,總共釐清很多事,包括有十個政黨應該要申報,有一些政黨主席都已經過世當然不用講,但是有的解散了,基本上這件事我們有釐清了,也認定了九個所謂的政黨附隨組織,當然這九個附隨組織都是中國國民黨的。而黨產的部分也如同主委所報告的,我們總共認定合計765億3,700萬元,還有一些土地和建物數萬坪,所以基本上黨產會其實也做了很多事情,該拿回來的錢雖然只拿回一千多萬元,但是基本上多數目前也是屬於是被凍結,而不是可以自由處分,除了中影之外,多數也是被法院凍結,也就是說,法院所做的停止執行是部分停止執行,而不是全部停止執行。所以到底是拿回一千四百多萬元,還是一千兩百多萬元?

  2.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一千兩百多萬元。

  4. 管委員碧玲

    你們的報告寫的是一千兩百多萬元,為什麼我這邊計算出來的結果是1,435萬2,385元?

  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核對一下。

  6. 管委員碧玲

    你們回去核對看看,好不好?這個不重要。目前在行政訴訟中的案件總共涉及這14筆黨產,對不對?

  7. 林主任委員正

    是,大概有50個案子。

  8. 管委員碧玲

    50個案子,所以不只這14個案子嗎?這14個案子裡還有細項,是不是?

  9.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0. 管委員碧玲

    總共有50個案子。我們來看一下有關停止執行的法律依據,今天都沒有看到這部分,有關停止執行的法律依據是依據行政訴訟法(非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六條,我們知道救濟不影響執行,所以這一條開宗明義就說「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本來即使你去提訴訟或提釋憲,救濟不影響執行,我還是可以去強制執行去沒入,但是因為它下面有第二項和第三項,目前法官是依據第三項做停止執行的處分,對不對?不是法官自己依第二項,是法官依原告、依行政訴訟法起訴前,如原處分將發生難以恢復之損害,還是依第一項?是依哪一項?

  11.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是第二項。

  12. 管委員碧玲

    依第二項,是不是?

  13. 林主任委員正

    就是有人去聲請,法院認為可能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有急迫情事者……

  14. 管委員碧玲

    那應該是第一項行政訴訟繫屬中?還是起訴前?

  15. 林主任委員正

    那是第二項。

  16. 管委員碧玲

    是第二項,就是行政訴訟繫屬中,所以是行政訴訟在進行當中嘛!

  17. 林主任委員正

    是的。

  18. 管委員碧玲

    「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我們來看但書,「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原則上救濟不影響執行,這是第一項,第二項有但書,如果涉及公益或者聲請的原告(也就是國民黨)顯無理由,還是不能裁定停止執行。法官裁定停止執行,要不是認為跟公益沒有重大影響,就是認為原告講的在法律上有理由,請問他是根據哪一個?

  19. 林主任委員正

    他通常不會特別去說有沒有理由……

  20. 管委員碧玲

    是哪一個嘛,可是裁定書看得出來。

  21. 林主任委員正

    他主要就說兩項,就是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

  22. 管委員碧玲

    那個不管啦!那個不管,我們就看但書。

  23. 林主任委員正

    然後再說可能跟公益沒有那麼重大的影響,就是反過來看。

  24. 管委員碧玲

    好,這件事情如果跟公益沒有重大的影響,我們國家還要成立一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啊?

  25.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就是關鍵,就是我們法院……

  26. 管委員碧玲

    這個法官是誰啊?這個法官竟然認為我們追討黨產是對公益沒有重大影響的,所以把它停止執行,這是佛系法官,是不是?既然說追討黨產是跟公益沒有重大影響,那你們裁撤啊!我們為什麼還要立法,還要成立一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以到底對公益有沒有重大影響,主委?

  2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剛才也引用過,與黨產相關的訴訟在德國最後也走到釋憲這一步,德國憲法法院的法官說處理黨產並不違憲,理由就是這個是社會最大的公益,那我們的……

  28. 管委員碧玲

    對,這是社會的重大公益,這是社會重大公益啊!臺灣人民的呼聲多久,最後成立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多久,清查了多久,一筆一筆算出來,法律立場夠不夠堅定,主委?

  29. 林主任委員正

    這就是一個基本價值的問題。

  30. 管委員碧玲

    所以主委硬起來啦!對這個法官喊話啦,去聲請法官撤回停止執行,你們可不可以聲請再議?

  3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確實有去聲請撤銷……

  32. 管委員碧玲

    你們都有聲請?聲請了多少次?

  33. 林主任委員正

    其中有3個案件我們曾經聲請撤銷。

  34. 管委員碧玲

    聲請幾次?

  35. 林主任委員正

    就只有3個。

  36. 管委員碧玲

    那就不夠嘛!3個案件聲請撤銷,就聲請1次。

  3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還聲請過再審。

  38. 管委員碧玲

    也聲請再審?然後呢,都裁定下來沒有?

  39. 林主任委員正

    還沒有,再審還沒有。

  40. 管委員碧玲

    都還沒有?都拖嘛,對不對?都拖。拖多久?你們聲請多久?你們聲請撤銷停止執行的裁定跟聲請再審到現在多久?

  41. 林主任委員正

    再審剛剛開始聲請,因為那是停止執行裁定之後我們抗告,抗告駁回之後就一個月內去聲請,我們就按照期限去聲請。

  42. 管委員碧玲

    太慢了。按照期限?好。然後法院在拖。法官可不可以判了以後讓原告去聲請釋憲?可以啊!那是釋憲一條路啊,附隨組織可以聲請釋憲啊!為什麼法官在這個時候就主動說這個不符合重大公益,這個跟公益無關,然後法官就去做這種裁定呢?這個法官不符合人民的期待,本席認為也不符合整個國家在這件事情上的法理,我們的法理是它涉及重大公益,所以我們又有促轉會,又有黨產會。這是重大公益,所以我們國家要養一個組織來做這件事啊!他竟然說這不符合重大公益。好,我們遇到這種法官了,然後我們再來看看我們的大法官。

  43. 大法官收到的釋憲案總共有3個案,一個是2018年6月11日,一個是2018年11月7日,然後是2019年12月9日,如果照這樣的釋憲案一個一個慢慢來,每一年或每半年就送一個釋憲案,然後讓你不斷地在新的釋憲案裡面忙忙忙,忙到所有的釋憲案通通不動,通通動不了,會不會這樣?

  44. 林主任委員正

    原則上這些釋憲案涉及的條例大概……

  45. 管委員碧玲

    原則上釋憲是一個一個案處理,還是相關的案一起處理?

  46. 林主任委員正

    它相關的條文會重複,據我所知,大法官應該是會把它併在一起變成一個案子來處理。

  47. 管委員碧玲

    對,而且我看他們寫的,對嘛!所以這就產生一個漏洞了,我可以一個一個提,然後我慢慢提,然後我每幾個月就給你提一個,每幾個月就提一個。

  48.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每個個案都可以提,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49. 管委員碧玲

    對啊!那大法官會議就都不必釋憲囉?就這樣被卡住,整個社會就被這種動作卡住了。我們來看看第一個案,2018年6月11日提的這個釋憲案到今天已經滿1年9個月了,我們看看1年9個月可不可以釋憲完一條。你看看最近這陣子大法官會議通過的釋憲案,其中109年3月20日通過的釋字790號解釋,這是107年跟108年提的;還有一個109年1月31日通過的釋字788號解釋,這是107年4月聲請釋憲的,1年9個月以內就至少通過兩個釋憲案了。你看這個108年提的,到今年一定不會超過1年9個月,因為今年到現在才3個月,第790號解釋就算是108年1月聲請釋憲的,也只有1年2個月或1年3個月;最後一個是107年4月提的,然後大法官在109年1月通過解釋案,剛好1年9個月就完成釋憲,大法官可以在1年9個月以內完成釋憲的案子多的是!然後第一個不當黨產的釋憲案到現在剛好是1年9個月,1年9個月可不可以完成釋憲?可以,而且好幾個,那為什麼不當黨產到現在1年9個月了都還沒有完成?因為國民黨就一個一個慢慢提,讓你併案,你就一直拖,你就每一個重新審嘛!是因為這樣嗎?要搞到4年期滿,釋憲案尚未出爐,停止執行繼續嗎?本席無法接受。

  50. 主委,我在這裡鄭重聲明,本席無法接受不當黨產委員會成立了4年第一屆期滿的時候,我們的不當黨產還只拿回來1,200萬元,然後其它的還處在凍結之中。我無法接受這種停止執行,完全漠視公平正義的停止執行的裁定繼續在那裡,或者大法官釋憲案繼續拖在那裡,我無法接受,那你能接受嗎?

  5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也很希望這個事情可以趕快……

  52. 管委員碧玲

    你不要講「很希望」,我要聽到很有魄力的答復,主委,如果你不扮黑臉,要總統扮黑臉嗎?誰應該扮黑臉?

  5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要在這裡呼籲大法官盡快給我們一個答案,因為這樣拖對社會公益其實是很大的影響。

  54. 管委員碧玲

    你也要呼籲這些法官,這是重大社會公益,德國的法例已經昭昭在目。好,政治氛圍是什麼?我們認為過去容或有拖延,在社會的政治氛圍之下我們佛系一點,我是認為無妨,但是現在的政治氛圍是什麼?現在的政治氛圍是國民黨正面臨中生代接班跟轉型和改革。當國民黨面臨中生代接班,面臨轉型跟改革的時候,黨產對很多中生代的改革派來講容或也是包袱,他們也不認為這個黨在未來不只要跟民進黨競爭社會的支持,還要跟第三勢力競爭社會的支持,還要爭取年輕人支持的時候,我也不認為有改革意識的國民黨接班的中生代,他們會認為黨產趕快還是要一一去阻擋,黨產還是要守在我國民黨的口袋,本席不認為現在的政治氛圍是這樣,我不認為是這樣。如果現在的政治氛圍是這樣,那麼今天在這裡內政委員會的程序就不可能這麼和諧平順。

  55. 政治氛圍也變了,我們還在佛系什麼?我們還在佛系什麼?所以我們可以說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相當的辛苦,至少做到替我們凍結了這些不當黨產,至少做到了,但是我們認為還是要更進一步讓社會知道這是重大公益事項,這絕對不是法官眼中的跟重大公益無關。怎麼會跟公益無關然後停止執行呢?我們怎麼能接受這樣的裁定呢?大法官會議拖延只會讓這件事情的爭議放在那裡,進而打擊我們的威信,摧毀且不斷的傷害我們的價值觀、價值體系。所以我希望黨產會的聲音大一點,你們要有聲量,要讓社會知道公平正義在哪裡!你就是現身說法,讓社會知道問題在哪裡,我們都還要替你們解釋為什麼三年半只收回1,200萬元。主委,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管碧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