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質疑物管局未督促台電完成蘭嶼貯存場遷場的集中式貯存設施選址作業,認為12年完成遷場的規劃時程已屆期,遷場規劃延宕、沒有推動。「你們幫他們規劃的是12年完成遷場,到今年2月就已經屆期了,但你們都還沒有督促台電完成選址的作業。」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要求物管局更積極協助台電儘快啟動蘭嶼貯存場遷場時程,並在提出較積極的報告及規劃後,才動支放射性物料管理相關預算。「你們是不是要更積極的協助他們,儘快啟動整個時程,要不然一直這樣延宕下去,會造成所有時程都往後推遲。你們對這個部分是否有一個比較積極的報告及規劃?等你們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來動支這個部分。」發言紀錄
- 陳委員秀寳
關於第3案的部分,「行政規費收入」在108年度編列1.5億元,但是到110年度反而編列1.2億元,雖然今年度整個行政每個部門受到疫情的影響,不管是執行成效上或其他層面上都會受到一些影響,但在輻射防護專業人員認可證書及操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審查費部分,本席覺得其實反而應該要加強,不應該比108年度編列得還要低。看它往年的成效,其實106年度是編列1.3億元,107年是1.2億元,108年是1.5億元,到109年度就少了,但是在110年度本席會希望能夠照之前的,像108年度這樣子的作法,是不是應該要增列這個部分?以上。
- 主席
主委,就這個部分,你的意見是……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可能要請主計室說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我希望各位委員能夠體恤,我們剛剛的理由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在這種情況之下,讓我們維持原議。
- 主席
是因為龍門電廠也關了嘛!
- 陳委員秀寳
他說在龍門電廠還有核子保防的部分,是因為你們這項業務沒有了,所以沒有辦法再編列這個部分嘛!
- 謝主任委員曉星
是的。
- 陳委員秀寳
但是你在其他的部分呢?相較於108年度的預算,在其他的部分還是比較少,除了龍門電廠跟你剛剛講的第二項跟第三項之外,其實還是有比較少。
- 主席
我知道秀寶委員的意思了。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萬委員美玲
因為是同一案,剛剛聽到主計有講他們的幾個困難點,不過正是因為有體恤他們的困難點,包含龍門執照的屆期,收入大概預計減少1,000萬元嘛!其他的這些變數,是否還是可以去做一些微調、掌控或有其他因應的方式?所以我的提案跟秀寶委員可能比較不一樣,我希望是增列1,000萬元左右。為什麼我會提1,000萬元?其實就是體恤剛才您所提的這些困難之後,我認為這應該是一個很重要收入來源,所以我個人的提案是增列1,000萬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處理第21案到第36案有關游離輻射安全防護的部分,剛剛第24案就不再討論嘍!大陸地區旅費就砍到剩1,000元。
針對第21案到第36案,有哪些委員想要發言?有陳委員秀寳、賴委員品妤及林委員宜瑾提案。首先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陳委員秀寳
在「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裡面的「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其實本席也質詢過,關於整個「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檢查與管制經費」編列了一千二百多萬元,但是現在輻射源業者分為醫用跟非醫用,之前我看他們自己的報告裡面,從105年度到108年度整個安全專案檢查實際的成果,不合格跟待改善的家數其實都一直沒有降低,甚至有逐年增高;在105年度、106年度都比較高,然後108年度甚至又比107年度還要增加,可見他們整個成效真的是有待改善。本席希望除了他們自己本身應該要再去督核這些該改善的部分之外,是不是能夠提出比較完整的規劃之後,再來動支這筆費用?
- 主席
陳委員秀寳的提案是第30案。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局長鴻斌
對,遵照辦理。
- 主席
接下來是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的歲出部分,處理第77案到第86案,請問有哪位委員要發言?先請陳委員秀寳發言,再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陳委員秀寳
針對第85案,關於放射性物料管理的部分,目前正在進行蘭嶼貯存場整個遷場的相關規劃,其實是有兩個方式,如果不是運回原產地就是送到集中式貯存設施貯存,然而運回原產地必須要得到地方政府的同意,基本上啟動這個規劃的可能性較低,也需要多方面的溝通。但送到集中式貯存設施的部分,又因為其成效不彰,導致整個規劃延滯,根本就是延宕中,完全沒有在推動。你們規劃的時程與台電本身規劃的時程原本就有一點落差,台電規劃的時程不含遷移就要20年之久,而你們幫他們規劃的是12年完成遷場,到今年2月就已經屆期了,但你們都還沒有督促台電完成選址的作業。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要更積極的協助他們,儘快啟動整個時程,要不然一直這樣延宕下去,會造成所有時程都往後推遲。你們對這個部分是否有一個比較積極的報告及規劃?等你們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來動支這個部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秀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