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已除役的核電機組是否應重啟?要求核安會在審查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發案時進行充分的社會溝通,向大眾說明可能的影響「我們現在已經是民主化時代、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進行充分的社會溝通,你們也務必要把可能的影響對大眾來進行說明。」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若要將核安會從三級機關提升為二級機關,應在核安會組織法中修法,而不是在原子能法中修法「既然我們已經有專屬的組織法,如果真要將它從三級提升到二級,也應該是在組織法當中修法,而不是在原子能法裡面修法」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主張核安會從三級提升為二級應配套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行政院組織法,質疑僅修原子能法會造成法規衝突「同時要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行政院組織法,因為核安會如果真要提升這個級別的話,會牽涉到行政院整體機關,如果要修,這兩個法也都要配套來修。」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反對在修法版本中拿掉核安會獨立機關的「獨立」二字,認為拿掉後核安會可能從監管機關變成推動機關,形成裁判兼球員的問題,應維持獨立以回歸專業、不受政治干擾「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核安會還要去推動的話,就會變成裁判兼球員、球員兼裁判」發言紀錄
- 吳委員沛憶
謝謝主席。我請核安會陳主委。
- 主席
有請陳主委。
- 吳委員沛憶
主委好。
- 陳主任委員明真
委員好。
- 吳委員沛憶
4月28日上午10點,核安會要在屏東舉辦「核安會審查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發案」的地方說明會,這一個說明會非常重要,因為核三廠興建的時候是在我還沒有出生的1978年,當時是戒嚴時期,資訊封閉,而且我們也沒有環評法規相關的程序,所以核三廠興建的時候,其實是沒有公民參與機制的,公民當時無法表達意見,也遠不如今天的程序完備。我們現在已經是民主化時代、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進行充分的社會溝通,你們也務必要把可能的影響對大眾來進行說明。因為主委剛剛說這個說明會是全程網路直播?是的。我覺得很好,場次呢?因為我們舉辦的時間是在平日上午,有些民眾反映在上班不方便參加,我們有沒有預計規劃其他場次?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我們總共會有四場說明會。
- 吳委員沛憶
總共會有四場,這個資訊,請你們務必要在網路上面公開。這個說明會的會議紀錄會不會公開上網?會的。也會公開上網,很好!我們要讓民眾能夠有實質參與的機會跟管道。另外,今天核安會的專報也有關於原子能法的修法,因為有委員在討論事項當中提案。作為立法委員為法案把關是我們的工作;不好意思因為對召委的這個提案版本,確實有些意見,所以今天要提出來跟核安會討論。這個版本是召委與廖偉翔、蘇清泉、徐巧芯、林倩綺、林沛祥等19位委員所提的。我主要的意見在於修法版本的第三條,因為現行條文是原子能主管機關為原子能委員會,隸屬行政院,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委員的修法版本現在是把第三條改為「應設立二級原子能主管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核安會目前是三級機關,如果要修正為二級機關,我認為這個方向都可以討論,但如果這個修法是修原子能法,我就比較有疑慮。目前核安會是三級獨立機關,這個是訂在哪一條法裡面?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核安會組織法。
- 吳委員沛憶
對,我們其實是有核安會專屬的組織法,就在第一條裡面明定,核安會相當中央的三級獨立機關;既然我們已經有專屬的組織法,如果真要將它從三級提升到二級,也應該是在組織法當中修法,而不是在原子能法裡面修法;尤其今天修法,是希望訂定為基本法的這個方向。我看了一下,像我們的新住民基本法,它的這個三級行政機關就是訂在新住民基本法當中,在該法的第四條,但新住民基本法跟原子能法完全不同,為什麼?因為新住民基本法是2024年7月三讀通過的,當時甚至沒有新住民發展署,有基本法的時候還沒有組織法。但是現在核安會有法,有組織,更有組織法,如果真要來修訂三級升至二級的話,也應該是在組織法當中訂定,今天人事總處是不是也有人來,我再請教人事總處。另外,如果真的要修這個法,也是要配套修法,因為我們去年成立運動部,在新設運動部的時候,不只是提了運動組織法,同時要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與行政院組織法,因為核安會如果真要提升這個級別的話,會牽涉到行政院整體機關,如果要修,這兩個法也都要配套來修。所以,第一個如果修了原子能法,還是得要修核安會組織法,我看不出來為什麼是來修原子能法。第二個,就算修了核安會組織法,我們還是要配套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跟行政院組織法,這三個法統統都要修才有可能;如果現在只修原子能法,把它從三級變到二級,但是沒有去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的話,在法與法之間會不會有所衝突?這個主委可以回答嗎?還是人總可以來協助回答?倘若現在要把核安會從三級機關變成二級機關的話,沒有去修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跟行政院組織法會不會有所衝突?
- 廖專門委員鎮文
報告委員,我們的原則是在作用法裡面,儘量不要提到組設跟人力的編制,這次的修法主要是在證明說它的主管機關是誰,因為原子能委員會的名稱已經改變,所以提到這次修法;但若提到組織層級的部分,我們還是比較希望回到組織法,跟行政院組織法或者相關的規範來做檢討。以上。謝謝。
- 吳委員沛憶
所以如果是三級要到二級,我覺得可以討論,但這個修法應該要配套來修。再來,我也很關心的是,召委的版本裡面把獨立機關的「獨立」兩個字拿掉,這個部分我有很大的疑慮,因為核安會作為獨立機關,是因為它最重要的職權是監管核能安全,這是主委剛剛一再強調的,也是你們今天報告當中所講的原子能法,所訂定的是原子能政策以及安全管制的根本法制基礎。今天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核安會也有可能成為一個推動機關,不只是監管機關。我們讓它是獨立機關,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希望核安會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來自主決定,核能安全就是要回歸專業;但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如果核安會變成推動機關,還不只是監管機關,這會造成非常、非常大的問題。因為核安會現在的定位,其實是裁判,推動機關叫做經濟部、叫做台電,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核安會還要去推動的話,就會變成裁判兼球員、球員兼裁判,所以我有很大的疑慮。未來在討論這個修法的時候,請大家務必要謹慎。最後,今天的專案報告當中也有海域輻射監測的部分,主要談論的是含氚廢水,我也很關切。國際原子能總署最新發布的消息是日本從福島核電廠排放的第十九批處理水,它的含氚量遠低於日本的排放限值,能不能請核安會協助說明,這個訊息代表什麼意思?
- 張組長淑君
報告委員,因為IAEA針對日本每一批次的排放都會去取樣,他們也會去做分析,依照日本的排放限值是每一批次稀釋後的氚濃度要要低於1500貝克(Bq/L),他們都分析完,依據我們過去的掌握,日本每一批次大概是落到200到500之間,所以IAEA才會說它的含氚量是遠低於日本的排放限值。
- 吳委員沛憶
好,所以都在標準內。我看了一下歷來的資料,這屬於常態,我們核安會還是要持續的來監測,不能放鬆警戒。但我要提醒的是,為什麼會有含氚廢水?是因為福島當年核災發生之後,它的第一核電廠受損了,為了要維持受損反應爐的安全,他們必須一直持續去注入它的冷卻水,把這個水注入到爐心,因為要幫反應爐降溫,但這個含氚水的量實在太大了,最後只好往海域去排放。為什麼要持續降溫?因為現在的核燃料棒跟反應爐融在一起,拿不出來。現在還有多少的核燃料殘留在福島的核一廠,核安會有沒有資訊?在日本的資料,一共還有880噸。
- 高組長文斌
跟委員說明,因為一號機、二號機、三號機,三部機組爐心受損,燃料目前……
- 吳委員沛憶
取不出來……
- 高組長文斌
對,取不出來。
- 吳委員沛憶
因為它們融在一起,所以目前在裡面的還有880噸。2024年的時候,日本首次取出燃料碎片,取出了3克,在裡面還有880噸。核災之後,不是核災就沒事了,裡面還有880噸,現在也只取出了3克,為什麼?因為它融在一起了!這是一個非常龐大複雜的問題,所以我要再次提醒,有關於核能的使用,每一個決策,它的影響都甚大、甚久遠,目前這個含氚廢水,日本往海域排放還要排放多少年,沒有人知道。它的核燃料殘存在福島廠裡面的,還要多少年才有辦法完全取出,沒人知道。核安會是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務必要謹慎的為國人來把關我們核能使用的安全。主委,這是你們重大的責任,有關於臺灣的下一個五十年、下一個一百年,就在我們核安會謹慎的把關當中,請務必秉持專業。謝謝主委。
- 陳主任委員明真
是的,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吳委員的詢答,也感謝吳委員提供的意見,加入一起討論,未來我們一起努力,朝野一起合作。謝謝。下一位請伍麗華委員詢答。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吳沛憶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 吳沛憶
主委好。4月28日上午10點,核安會要在屏東舉辦「核安會審查核三廠運轉執照換發案」的地方說明會,這一個說明會非常重要,因為核三廠興建的時候是在我還沒有出生的1978年,當時是戒嚴時期,資訊封閉,而且我們也沒有環評法規相關的程序,所以核三廠興建的時候,其實是沒有公民參與機制的,公民當時無法表達意見,也遠不如今天的程序完備。我們現在已經是民主化時代、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進行充分的社會溝通,你們也務必要把可能的影響對大眾來進行說明。因為主委剛剛說這個說明會是全程網路直播?是的。我覺得很好,場次呢?因為我們舉辦的時間是在平日上午,有些民眾反映在上班不方便參加,我們有沒有預計規劃其他場次?
- 吳沛憶
所以如果是三級要到二級,我覺得可以討論,但這個修法應該要配套來修。再來,我也很關心的是,召委的版本裡面把獨立機關的「獨立」兩個字拿掉,這個部分我有很大的疑慮,因為核安會作為獨立機關,是因為它最重要的職權是監管核能安全,這是主委剛剛一再強調的,也是你們今天報告當中所講的原子能法,所訂定的是原子能政策以及安全管制的根本法制基礎。今天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核安會也有可能成為一個推動機關,不只是監管機關。我們讓它是獨立機關,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希望核安會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來自主決定,核能安全就是要回歸專業;但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如果核安會變成推動機關,還不只是監管機關,這會造成非常、非常大的問題。因為核安會現在的定位,其實是裁判,推動機關叫做經濟部、叫做台電,如果把獨立兩個字拿掉,未來核安會還要去推動的話,就會變成裁判兼球員、球員兼裁判,所以我有很大的疑慮。未來在討論這個修法的時候,請大家務必要謹慎。最後,今天的專案報告當中也有海域輻射監測的部分,主要談論的是含氚廢水,我也很關切。國際原子能總署最新發布的消息是日本從福島核電廠排放的第十九批處理水,它的含氚量遠低於日本的排放限值,能不能請核安會協助說明,這個訊息代表什麼意思?好,所以都在標準內。我看了一下歷來的資料,這屬於常態,我們核安會還是要持續的來監測,不能放鬆警戒。但我要提醒的是,為什麼會有含氚廢水?是因為福島當年核災發生之後,它的第一核電廠受損了,為了要維持受損反應爐的安全,他們必須一直持續去注入它的冷卻水,把這個水注入到爐心,因為要幫反應爐降溫,但這個含氚水的量實在太大了,最後只好往海域去排放。為什麼要持續降溫?因為現在的核燃料棒跟反應爐融在一起,拿不出來。現在還有多少的核燃料殘留在福島的核一廠,核安會有沒有資訊?在日本的資料,一共還有880噸。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由 LYAPI 對齊至影片片段。講者無法確定的句子不列為吳沛憶本人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