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政策・全部屆期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

立委在立法院對這個問題說過的話,依內容整理成 15 種意見,共 151 位立委。同一位立委說過不只一種看法時,會同時算在好幾種意見裡。

  1. 最終處置未解決前不宜繼續使用核電58 位

    認為臺灣地狹人稠、位處地震帶,高低階核廢料至今都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址,乾式貯存也不是最終處置;在問題解決前不應繼續興建、運轉或延役核電廠,並指出核廢料涉及世代正義、後端成本使核電並不便宜,非核家園也應包含核廢料的處理。

    「連核廢都處理不來,核廢就已經是很不核安了、很不安全了」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核廢料最終的處置完全沒有解方」黃秀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中期的暫存以及最終的處置選址才是我們要不要繼續使用核電的關鍵」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2. 政府應加快選址、訂出時程並檢討制度73 位

    批評中期貯存與最終處置選址多年延宕、主管機關與台電態度消極或權責不清,要求儘速確定場址、提出具體方案與時程,並檢討選址條例、地方公投門檻、罰則與專責機構等制度;也指出無論是否繼續使用核電,既有核廢料都必須處理。

    「國民黨、在野黨,你們是多數,趕快通過一個選址的條例啊!」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修法只修一半,只修你們要的,就是詐騙全臺灣」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不管要不要除役、不管有沒有延役,說實在的,室內的乾式貯存場就是一定要蓋」柯志恩(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3. 蘭嶼核廢料應遷出並補償當地居民36 位

    認為蘭嶼貯存場的設置未經當地同意,對達悟族與原住民族是環境不正義,要求訂出遷出時程並如期執行、政府道歉並落實補償、健康照顧與回饋,補償決策應取得部落同意;並主張原住民族地區不應再被列為核廢料場址或進行相關調查。

    「搞不好如果重啟核三之後,又有更多的核廢料要放到蘭嶼」陳瑩(民主進步黨)・2025 年 8 月 14 日
    「蘭嶼的原住民為什麼應該一直承擔十萬桶沒有人要的低階核廢料」范雲(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這個部分應該是衛福部來主導,而不是經濟部」盧縣一(中國國民黨)・2024 年 11 月 21 日
  4. 選址應公開並經在地同意不得強行設置60 位

    主張處置與貯存場址的選定應有客觀標準、資訊公開,並讓地方政府、居民與公民團體參與或經公投同意;反對在未獲地方同意下於特定縣市、離島進行調查或設置,擔心現地乾式貯存變成長期留存,並要求相應的回饋應合理、確實。

    「能源政策要不要選擇,我認為全民可以表達意見,可是要把核廢料放到別人家裡,卻不能表達意見」莊瑞雄(民主進步黨)・2025 年 8 月 14 日
    「請你們來進行一個全臺灣各縣市的民意調查,瞭解民眾對於高階核廢放置在該縣市的支持度」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1 日
    「憑什麼要用核電,核廢料就放在核電廠」王定宇(民主進步黨)・2025 年 5 月 20 日
  5. 國內難覓場址應推動境外處置26 位

    認為國內候選場址都遭居民反對、選址難有進展,主張將核廢料或用過核燃料送往境外貯存或處理,包括送回燃料原產國、送往技術較成熟的國家,或與中國大陸洽談。

    「本席希望經濟部與台電等相關部會儘速與美方磋商,修改臺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將美方協助臺灣處理核廢料的貯存也納入整個協定之中」林德福(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4 日
    「就找美國來幫我們處理核廢料,對不對?也是一個辦法嘛!」張啓楷(台灣民眾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所以我想原能會應該盡量協助來突破。」廖婉汝(中國國民黨)・2020 年 3 月 5 日
  6. 對核廢料境外處理有疑慮或反對21 位

    質疑用過核燃料送往國外再處理後仍會運回臺灣、體積或毒性問題未解,或認為移往他國涉及國際公約、兩岸關係與經費來源,應審慎、公開說明,不宜貿然推動。

    「95%核廢料再處理回收的可能性必須付出無法處理的放射性安全疑慮,還要再找新場址」吳思瑤(民主進步黨)・2019 年 3 月 14 日
    「臺灣自己用過的燃料棒,臺灣要自己承受」鍾佳濱(民主進步黨)・2018 年 5 月 10 日
    「如果他們要幫我們處理核廢料,老早就會放進議程,拿到國務院討論,怎麼到現在都沒有訊息?」蔣乃辛(中國國民黨)・2017 年 11 月 6 日
  7. 核廢料應留在或遷回核電廠原址6 位

    主張核廢料「從哪裡來回哪裡去」,各核電廠的核廢料就放在原廠區,蘭嶼的核廢料也在電廠除役後遷回核一、核二、核三廠貯存;部分主張並建議停止另覓其他最終處置場址。

    「可以壓縮成一萬多桶,可以放在核三廠」高金素梅(無黨籍)・2021 年 12 月 6 日
    「它應該回到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廖國棟Sufin‧Siluko(中國國民黨)・2018 年 5 月 9 日
    「要不要讓這21桶從哪裡來,就回去哪裡,直接放回核研所」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時代力量)・2016 年 10 月 24 日
  8.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66 位

    要求主管機關以安全為前提,強化對乾式貯存、燃料池、蘭嶼檢整作業等設施與工程的管制,避免承攬與審查角色重疊;並質疑除役與處置費用遭低估、核後端基金治理及台電借款的問題,要求基金法制化、專款專用與利益迴避。

    「核安會是站在專業審查的角度,你的角色不應該錯亂」洪孟楷(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核安會不僅要更積極,真的要強化對核電廠的監督」萬美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4 月 24 日
    「所以我要請核安會定時的揭露目前的進度,以及相關安全須知」陳秀寳(民主進步黨)・2024 年 11 月 20 日
  9. 核廢料處理技術可行不應阻礙核電18 位

    認為核廢料處理在技術上沒有問題、目前貯存安全,可待未來技術再處理,後端基金也足以支應;核廢料屬專業問題,不應作為反對核能的理由,並主張改以「用過核燃料」稱呼。

    「核廢料已經不是核廢料,而是用過的核燃料」葛如鈞(中國國民黨)・2026 年 7 月 20 日
    「乾貯做到了,核廢料的部分也應該有解了」張嘉郡(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22 日
    「這不是一個無解的難題,這些經驗是我們可以參考與引進的」翁曉玲(中國國民黨)・2025 年 5 月 13 日
  10. 無人島或偏遠小島可列入場址考量4 位

    認為偏遠無人島或地質、岩盤相對穩定的小島適合或應列入核廢料貯存與最終處置場址的考量;其中有主張表示不反對將高階核廢料放置於無人島。

    「就是最終處置場由行政院指定,就是找一個無人島,大家溝通一下」鄭運鵬(民主進步黨)・2021 年 12 月 6 日
    「會放到無人島上面,這個我也不反對」陳歐珀(民主進步黨)・2015 年 10 月 27 日
    「很適合做為我國境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之地點」林滄敏(中國國民黨)・2013 年 4 月 11 日
  11. 核廢料處置應重視雙向社會溝通與公眾參與13 位

    認為核廢料處置不只是技術問題,需投入長期的社會溝通與公眾參與,如審議民主、設立在地資訊中心、平時教育宣導;不應只靠單向宣傳或回饋金,原能會也應強化角色並把關溝通品質。

    「我希望核安會可以參考國際的作法,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的計畫上,能夠強化有審議精神的審議民主的溝通方式,而不是傳統的溝通方式。」范雲(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2 月 4 日
    「所以如何處理核廢料並非純粹的科學跟技術的問題,它還牽涉到相當高昂的溝通成本」林宜瑾(民主進步黨)・2023 年 12 月 4 日
    「我覺得溝通是一個非常長久的過程,而不是像你講的可以立竿見影」高虹安(台灣民眾黨)・2021 年 9 月 27 日
  12. 核廢料處置須經政治過程取得授權1 位

    認為核廢料處置本質上是政治議題,必須在政治過程中取得合法性授權才能存放。

    「核廢料的處理本來就是要在一定的政治過程中,取得一個合法性的授權,你才能夠存放,這就是核廢料的本質」洪申翰(民主進步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13. 應研究將核廢料再利用於發電1 位

    認為核廢料若未來能再利用發電,即為可用能源之一;主張在可行的前提下,原能會應積極評估、研究再利用研發電池發電的方向。

    「我認為如果核廢料未來可以再利用變成發電,解決發電的問題,不管它可以提供什麼形式的發電,或它的功率是多少,它總是可以利用的能源之一」黃國書(無黨籍)・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 發展除役與核廢處理技術成為輸出產業2 位

    認為即使全球核能減少,除役與核廢處理仍具產業前景,主張加強技術、運用核工人才,發展為可輸出的產業。

    「本席也建議原能會核能研究所能否思考一下,如何就這部分來加強,甚或於未來可以輸出相關的產業,就像本席所提到的除役與核廢處理產業,將我國核工人才做好的發揮及應用,將它發展成一個產業」李德維(中國國民黨)・2020 年 4 月 29 日
    「對於未來除役的研發,現在就要開始,將來才能夠對接」蔡培慧(民主進步黨)・2019 年 10 月 21 日
  15. 蘭嶼貯存場遷出前應定期辦理輻災演習1 位

    主張在蘭嶼核廢料遷場之前,應在當地定期辦理輻射災害演習。

    「在核廢料遷出蘭嶼之前,是不是也應該去做相關的輻射災害演習」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民主進步黨)・2020 年 9 月 28 日

另有 72 位立委的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一種意見。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閱讀時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