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在野黨版本提出要取消上限,但在我們金融市場上,有哪一家保險公司會接受一個無上限的賠償?」
核電廠的安全監管與核災應變應如何確保?
認為取消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上不可行
陳淑慧・中國國民黨・AI 整理、以原句驗證・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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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
AI 審核修正後發布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談的是取消核損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是否可行,屬於核災善後賠償機制而非能源配比,應改歸核安監管與應變。
- 原始版本認為取消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上不可行(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 AI 審核・退回認為取消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上不可行(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理由:原句討論的是核子損害賠償法的賠償上限與保險可行性,不屬於延役、新建、重啟、核廢料或能源組合任一問題。
- AI 審核・發布認為取消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上不可行理由:主張談的是取消核損賠償上限在保險市場是否可行,屬於核災善後賠償機制而非能源配比,應改歸核安監管與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