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提名到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僅兩、三週,時程急迫將導致無法有完整的審查及社會各界表示意見。」
認為大法官從提名到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僅兩、三週、連一個月都不到,時程急迫將導致無法有完整的審查及讓社會各界表示意見,要求不要一再壓縮審查時程
陳椒華・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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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發言明確指出審查時程過短影響完整審查並批評一再壓縮,內容與歸類均符合人事同意權程序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