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軍公教警消也是在全民的範圍之內,當初共體時艱,年金改革砍了他們的退休金,現在經濟有了成果,而且依據大法官釋憲已經說了,把退休軍公教跟現職軍公教脫勾這件事是違憲的」
主張退休軍公教警消也應共享經濟成果,在年金改革調降退休金後,應隨經濟成果及時調整退休金,並認為依大法官解釋,退休軍公教給與與現職待遇脫鉤違憲。
吳斯懷・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談的是全體退休軍公教警消隨現職待遇調整,並非單論軍人制度,應改歸計算與請領條件,且原主張有錯別字須修正。
- 原始版本主張退休軍公教警消亦在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的範圍內,當初共體時艮被年金改革砍退休金,現經濟已有成果應及時調整,並認為依大法官解釋將退休與現職軍公教脫銎是違憲(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
- AI 審核・發布主張退休軍公教警消也應共享經濟成果,在年金改革調降退休金後,應隨經濟成果及時調整退休金,並認為依大法官解釋,退休軍公教給與與現職待遇脫鉤違憲。理由:原句支持此主張,但須修正錯字,且重點是退休金隨現職待遇調整,並非軍人專屬制度,應歸入計算與請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