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的,公教人員退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發給金辦法中也是一樣切到107年7月1日,最近我們接到很多陳情的案例,就是他是舊制,但是他在107年沒有退休繼續從事教職,他再過兩、三年就可以退休了,可是他卻沒有辦法領到現金補償金。」
質疑公教人員退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發給辦法同樣以107年7月1日為切點,導致具舊制年資卻在107年未退休而繼續任教者無法領到現金補償金並不公平,主張該時間點能否往後延。
廖婉汝・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已明確質疑107年7月1日切點造成繼續任教者領不到補償金並不公平,且提議往後延,與主張相符並屬月退以外給與的請領條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