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對此是提出如果超過基本薪資,就不能夠再續領之前退輔薪資的部分,如果未來我們為了保障更多年輕人進入私校教職,讓他們的工作機會可以有更多保障時,是不是由考試院或銓敘部針對這些再度二次就業的或者是轉任私校,在他們的退撫基金上就是領養部分,不是全部就不能領,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做一些研議呢?」
主張為保障更多年輕人進入私校教職的工作機會,退休後再度就業或轉任私校者若超過基本薪資,就不能續領退撫薪資,要求考試院或銓敘部研議僅發給部分退撫給與而非全部續領。
陳椒華・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保障年輕人進入私校教職機會為由,提出超過基本薪資者限制續領並請考試院或銓敘部研議僅發給部分給與,內容與歸類均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