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這3個數字看起來,並不是像你們說的沒有大幅地變動,而且2萬5,000元這條界線在臺北市基本上是一個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了,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去注意?」
質疑行政院稱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自104年至110年沒有大幅變動故未調整年終慰問金2萬5,000元發放基準,認為從數據看已有大幅變動,且該基準在臺北市已約等於中低收入戶標準,應予注意
邱顯智・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三項數據反駁沒有大幅變動的說法,並指出基準已等同臺北市中低收入戶標準,主張忠實呈現此項質疑且屬年終慰問金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