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贊同本院同仁張廖萬堅、陳亭妃、江永昌、蔡適應、張宏陸、趙正宇等21人所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主要是現行條文規定新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制銜接,關於一次補償金領取,僅適用於新法施行後一年內退休者。造成2019年6月30日與2019年7月1日差一天退休,其一次退補償金全友與全無之情況,應該予以修正」
主張應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關於一次補償金的規定,解決2019年6月30日與7月1日差一天退休卻一次補償金全有與全無的不一致情況
王定宇・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支持此主張且分類適當,但法規名稱中的「撚恤」應更正為「撫卹」。
- 原始版本主張應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撚恤法第三十四條關於一次補償金的規定,解決2019年6月30日與7月1日差一天退休卻一次補償金全有與全無的不一致情況
- AI 審核・發布主張應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關於一次補償金的規定,解決2019年6月30日與7月1日差一天退休卻一次補償金全有與全無的不一致情況理由:原句支持此主張且分類適當,但法規名稱中的「撚恤」應更正為「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