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大法官宣告違憲關鍵在於僅針對再任私校的差別待遇,與薪資多寡或領取比例關係不大,主張若受規範主體仍只有回任私校,將仍不符合大法官解釋的要求

民主進步黨黃世杰・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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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指出違憲關鍵是僅針對再任私校的差別待遇,主張忠於原意,且再任私校停領規定屬於計算與請領條件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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