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42年的部分拿掉似乎比較合理,畢竟是危險勞動職務,如果超過42年,政府又不提撥,也很奇怪!」
認為對危險勞動職務應多一點照顧,把42年雇主責任限制拿掉似乎比較合理,否則超過42年政府又不提撥很奇怪。
鄭運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支持取消四十二年雇主提撥限制並提出危勞職務照顧理由,內容具體且符合新進人員制度設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運鵬・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支持取消四十二年雇主提撥限制並提出危勞職務照顧理由,內容具體且符合新進人員制度設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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