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針對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這點,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所以這部分應該不予限制;」
認為現今醫學進步、民眾越來越長壽,主張合併年資不得超過42年的限制應不予限制。
鄭正鈐・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取消合併年資四十二年上限並提出理由,內容屬新進人員年資銜接設計,歸類正確且用語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正鈐・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取消合併年資四十二年上限並提出理由,內容屬新進人員年資銜接設計,歸類正確且用語忠於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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