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目前的三管五卡無法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美牛流入市面,要求除更嚴密落實三管五卡外,應考量其他更嚴格的管制措施。「目前的三管五卡,現階段證明無法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美牛流入市面,則是否除了更嚴密落實三管五卡措施外,考量其他更嚴格之管制措施?」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食品衛生管理法應規定瘦肉精零檢出,並主張無論瘦肉精最後是否開放,其所提修正案中的管制措施仍應加以採用。「本席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提出修正案,除了規定零檢出瘦肉精外,亦試圖由各面向加強管理,瘦肉精最後是否開放暫且不論,該修法中之管制措施仍應加以採用。」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政府在現行法令絕對禁止含瘦肉精牛肉進口下,仍讓市面充斥含瘦肉精美牛、管制雜亂無章,擔憂有條件開放後的後果更嚴重。「依照現行法令,含瘦肉精牛肉本來就不准進口,政府也一再宣稱嚴格執行各種管制措施,然而,由近日媒體報導可以發現,短短一個禮拜內,從北到南一再發生市面上處處充斥含瘦肉精的美牛。現行絕對禁止下之政府都如此雜亂無章,遑論有條件開放後會是如何後果。」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對相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肉品販售採核准制,並落實合格商家的事後管控。「本席認為應對相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之肉品販售採核准制,並落實合格商家事後管控」發言紀錄
- 黃委員昭順書面質詢
三月八日經濟委員質詢主題-若真的開放瘦肉精美牛之配套
一、現行管制漏洞百出,行政機關豈敢奢求人民信任行政院「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方向強調在執行面上,政府必須做好「強制標示」的配套措施。在執行端政府會強力執行「強制標示」的政策,透過清楚的資訊揭露,充分保障民眾的選擇權。而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進口牛肉」,也將參考先進國家的標準,訂定安全容許量。至於排除內臟,楊永明也表示,依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近十年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國家牛隻的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不得進口」,已經排除了牛的內臟進口,這樣的政策立場,不會改變。
本席再次強調,依照現行法令,含瘦肉精牛肉本來就不准進口,政府也一再宣稱嚴格執行各種管制措施,然而,由近日媒體報導可以發現,短短一個禮拜內,從北到南一再發生市面上處處充斥含瘦肉精的美牛。現行絕對禁止下之政府都如此雜亂無章,遑論有條件開放後會是如何後果。
二、除了強制標示外之其他配套為何
若含瘦肉精美牛作後真的開放,本席要請教如何做好把關。所謂的強制標示,政策內涵為何?為生肉販售標示?整塊牛排標示?還是牛肉水餃也要標示?
而標示,究竟是標示產地,還是如菸品一般標示健康警語?標示面積又如何?是否比照菸品販售限制地點等?從各方面加強拒絕瘦肉精美牛人民的權利。
目前的三管五卡,現階段證明無法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美牛流入市面,則是否除了更嚴密落實三管五卡措施外,考量其他更嚴格之管制措施?
本席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提出修正案,除了規定零檢出瘦肉精外,亦試圖由各面向加強管理,瘦肉精最後是否開放暫且不論,該修法中之管制措施仍應加以採用。
本席認為應對相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之肉品販售採核准制,並落實合格商家事後管控,各單位意見為何?若無法採行,理由為何?
針對違反規定之肉品或相關製品,如何加強管控機制,涵蓋生產、運輸、銷售各面向?
三、現行管制漏洞百出,行政機關豈敢奢求人民信任
行政院「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方向強調在執行面上,政府必須做好「強制標示」的配套措施。在執行端政府會強力執行「強制標示」的政策,透過清楚的資訊揭露,充分保障民眾的選擇權。而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進口牛肉」,也將參考先進國家的標準,訂定安全容許量。至於排除內臟,楊永明也表示,依據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近十年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國家牛隻的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不得進口」,已經排除了牛的內臟進口,這樣的政策立場,不會改變。
本席再次強調,依照現行法令,含瘦肉精牛肉本來就不准進口,政府也一再宣稱嚴格執行各種管制措施,然而,由近日媒體報導可以發現,短短一個禮拜內,從北到南一再發生市面上處處充斥含瘦肉精的美牛。現行絕對禁止下之政府都如此雜亂無章,遑論有條件開放後會是如何後果。
四、除了強制標示外之其他配套為何
若含瘦肉精美牛作後真的開放,本席要請教如何做好把關。所謂的強制標示,政策內涵為何?為生肉販售標示?整塊牛排標示?還是牛肉水餃也要標示?
而標示,究竟是標示產地,還是如菸品一般標示健康警語?標示面積又如何?是否比照菸品販售限制地點等?從各方面加強拒絕瘦肉精美牛人民的權利。
目前的三管五卡,現階段證明無法有效防止含瘦肉精美牛流入市面,則是否除了更嚴密落實三管五卡措施外,考量其他更嚴格之管制措施?
本席針對食品衛生管理法已經提出修正案,除了規定零檢出瘦肉精外,亦試圖由各面向加強管理,瘦肉精最後是否開放暫且不論,該修法中之管制措施仍應加以採用。
本席認為應對相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之肉品販售採核准制,並落實合格商家事後管控,各單位意見為何?若無法採行,理由為何?
針對違反規定之肉品或相關製品,如何加強管控機制,涵蓋生產、運輸、銷售各面向?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昭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