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馬英九為了償還美國方面的選舉人情,以國人健康去交換,是政治內線交易且不道德「馬英九為了還美國人選舉的債,用國人的健康去交換,這完全是政治的內線交易,何其的不道德」

發言紀錄

  1.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曾部長,選舉現在落幕,立法院也正式開始開會了,從選舉這段時間到目前為止,臺灣的整個政經局勢發生很大的變化,我們承認民進黨敗選,必有東山再起的機會,但是這是今天在此談整個國家機器的問題,持平而論,這一次選舉,以民進黨既無黨產又要對抗整個國家機器,除了對抗國民黨的黨產,還要對抗中共,又要對抗美國,所以我們現在冷靜看起來,事實上,這是武器的不平等。

  2. 馬英九為了還美國人選舉的債,用國人的健康去交換,這完全是政治的內線交易,何其的不道德,為了還中共的債,讓中共開始入侵,將來是用國家主權去換,利用國家機器去做選舉操作,這樣的連任獲取大位,事實上,跟竊國毫無二致,用惡劣的手段,為了勝選而不顧一切,今天本席為什麼說馬英九等同於竊國,整個國家機器應該怎麼樣使用,由於法務部在其中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3. 我們看到選舉的時候,有國民黨的政務官劉憶如變成打手,宇昌案讓她這樣隨意的誣衊,第二天特偵組馬上就宣布介入調查,這是進入選舉,本席不知道今天黃總長世銘有沒有來,法務部今天洋洋灑灑的唸了30分鐘,不知道唸些什麼,這種照本宣科大家都看得懂,本席建議以後首長報告15分鐘即可,我們要談的是當一個政務官,有心當國家的部會首長,部長要將法務部如何帶起來,部長的歷史地位如何建立,這才是重點,這是春秋大事。

  4. 今天我們回頭看選後的瘦肉精美牛事件,現在最嚴重的瘦肉精事件,跟你們都有關係,剛才本黨委員也質詢過,瘦肉精這件事就事實上來看,在選舉前就應該爆發,只要選舉前爆發的話,那時候正是選舉打得正火熱的時候,有農舍事件、宇昌案遭國民黨誣衊,如果這個疫情在選前爆發,馬英九今天就不是總統了。

  5. 所以看得出來,法務部的作為在什麼地方,北檢到3月5日才去調閱資料,當事人李惠仁在12月27日就已經檢舉了,繞了半天也沒有結果,現在選舉結束後,北檢檢察官到3月5日才去調閱資料,我們要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首先,如果這件事是隱瞞的話,這個問題就很大,這絕對是系統性的隱瞞,要知道國家對疫情OIE的管制,農政或衛生單位有此疫情一定是往上報,農委會主任委員一定會報到行政院,行政院報給國安會及總統,這都是整套的。

  6. 我們都執政過,阿扁執政時為了禽流感開國安會議,本席也參加過,那是如臨大敵,尤其又已經知道是高病源了,農委會底下的人可以隱瞞,那就是為了拚選舉,擔心選舉會輸,這是很清楚的事情,法務部要有所作為,特偵組到什麼地方去,劉部長憶如開記者會,特偵組馬上辦理宇昌案,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牽涉到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且隱瞞疫情,牽涉到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由公務員所造成的,一定要損害賠償,且是國家形象的問題,特偵組是辦部會首長級以上的。

  7. 部長對這個案子,只到別的層級,能夠交代嗎?這是找代罪羔羊的鋸劍法,特偵組一定要介入辦理這個大案子,還有比這個還大的案子嗎?部長有什麼看法?

  8. 主席

    請法務部曾部長答復。

  9. 曾部長勇夫

    主席、各位委員。具體的個案,原則上,法務部……

  10. 柯委員建銘

    不要說具體的個案,這是國家大事,所以我們會受到貿易制裁,如果真相大白,不是國家形象的問題,而是國家信評的降等,貿易制裁接踵而至。

  11. 曾部長勇夫

    在法院組織法裡面規定,是不是屬於重大的經濟事件……

  12. 柯委員建銘

    這本來就是重大事件,牽涉到馬英九、吳敦義及部會首長,還不夠重大嗎?

  13. 曾部長勇夫

    這是由最高檢檢察總長來認定的。

  14. 柯委員建銘

    部長的檢察系統不是只有辦綠不辦藍,這是何等重大的事情,且是國家世界性的醜聞。

  15. 曾部長勇夫

    委員的意見,我會轉達給最高檢的檢察總長。

  16. 柯委員建銘

    劉憶如揭發的宇昌案,特偵組馬上就介入,這樣的事情,你們卻用這種鋸劍法,且偵查不公開,交給北檢就hold住了,整個案子就停擺,這個案子監察院介入調查,昨天在經濟委員會,本黨提案成立調閱小組,是瞞不了的。

  17. 昨天本席看到陳主任委員保基的答復,為什麼專家會議說這是高病源,換成OIE時就變成低病源,是根據什麼?會議紀錄在哪裡,說不見了,其中有很多的積延,法務部部長、黃世銘不可以再睡了,不可以這樣做。

  18. 曾部長勇夫

    台北地檢署對這個案,並沒有積延。

  19. 柯委員建銘

    12月27日就已經檢舉,到3月5日才去調閱資料,前二天才去搜索,根本是放任他們隱匿資料。

  20. 曾部長勇夫

    根據我們的瞭解,他在1月份就已經傳喚相關的證人,還有調閱一部分的資料。

  21. 柯委員建銘

    本席要告訴部長,這個會引發高度政治性風險,及國際性的醜聞。

  22. 曾部長勇夫

    是。

  23. 柯委員建銘

    馬英九不要以為連任以後沒有壓力,可為所欲為,老百姓的眼睛是很雪亮的,法務部要有作為。另外,關於阿扁的事情,我要講一個故事。去年阿扁到署桃去看病,本席跟法務部方典獄長協調,方典獄長是不是告訴我阿扁到署桃時不必上腳鐐手銬?結果他是走垃圾通道,躺在擔架上戴著手銬就醫。今年2月22日方典獄長打電話給我之後,我在2月24日開議時特別告訴你,阿扁身體可能有問題,你要送去檢查,而你只有點頭,接下來沒有任何作為。

  24. 曾部長勇夫

    有,我有把委員的意思……

  25. 柯委員建銘

    直到13位立法委員包圍你,才答應讓阿扁送醫。

  26. 曾部長勇夫

    不是,絕對不是。因為這個在職掌上是屬於臺北監獄決定的。

  27. 柯委員建銘

    我在2月24日當天就親自告訴你了,開議之後,有13位立委去法務部抗議,折騰了半天,還要麻煩陳亭妃委員用總質詢的時間來質詢,你才答應送醫,這給人家的感覺是法務部究竟在幹什麼?國家機器是怎麼一回事?方典獄長親自答應我不要上腳鐐手銬,連本席也感佩,結果卻是走垃圾通道,躺在擔架上用棉被將手銬蓋起來;今天他可以走這個通道,人家又說阿扁是特權。這是國家機器的濫用,你們根本沒有一個行為準則。請問戒具使用辦法是誰規定的?今天看到很多白領階級,譬如劉泰英的太太出殯時,他為何不敢參加?因為怕戴上腳鐐手銬難看。本席到監獄去看他時,他是老淚縱橫。今天這些戒具的使用到底由誰規範?又規範在哪個法律?

  28. 曾部長勇夫

    戒具的使用是由典獄長決定。

  29. 柯委員建銘

    典獄長根據什麼法律來決定這件事?是一己之好,還是個人的價值判斷?戒具的使用到底是由監獄行刑法還是羈押法做規範?同樣是阿扁這個案子,去年跟你拜託的結果,還是走垃圾通道,這是何等羞辱!

  30. 主席

    請臺灣臺北監獄方典獄長答復。

  31. 方典獄長子傑

    主席、各位委員。收容人去外醫或返家奔喪,法務部有明確規定,……

  32. 柯委員建銘

    一個國家卸任總統在出了車子之後就戴上手銬,他難道會逃跑嗎?戒具的使用是要預防逃亡、自殺等,很多白領階級根本不可能這樣做。

  33. 方典獄長子傑

    去年陳前總統去看心臟病時,並沒有使用腳鐐,我們有適時使用手銬;今年他的岳母過世,我們斟酌之後認為沒有任何問題,所以並沒有使用腳鐐手銬;這一次同樣也是如此。

  34. 柯委員建銘

    同樣是阿扁這個人,在不同時期,你們的反應完全不一樣。

  35. 方典獄長子傑

    這是可以由監方全權作主的。

  36. 柯委員建銘

    他岳母出殯是一個狀況、去年就醫是一個狀況、前幾天看病又是一個狀況,到底我們國家的法律是由你決定?是部長決定?還是看馬英九的指示?這有沒有法律規範?你們弄得好像阿扁有特權的樣子,法務部還強調什麼司法人權。

  37. 方典獄長子傑

    這不是特權,這是我們給他的適當禮遇。

  38. 柯委員建銘

    不必禮遇,照步來就好。到底是根據什麼法律,讓你可以判斷這一次要上手銬、那一次不要上手銬?你告訴我是什麼法律基礎就好了。

  39. 方典獄長子傑

    按照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二條,收容人有自殺、脫逃、暴行或其他擾亂秩序行為之虞時,我們可以使用戒具。

  40. 柯委員建銘

    阿扁會自殺嗎?阿扁會逃跑嗎?

  41. 方典獄長子傑

    這個權力是由監方評估的。

  42. 柯委員建銘

    同樣一個人,同樣一個案子,同樣一個受刑人,你們的評估結果是不一樣的。

  43. 方典獄長子傑

    監方會利用……

  44. 柯委員建銘

    法務部是國家重要機器,卻介入選舉、介入所有政治案件,現在禽流感這件事,也要特偵組介入調查。

  45. 曾部長勇夫

    我們會將委員的意思轉告給最高檢。

  46. 柯委員建銘

    現在阿扁身上所發生的遭遇,不管是監獄行刑法或羈押法,其實都是按照一個司法院作業加強要點第二條第一項處理的,根本不是獄方的權力。國際人權公約已經通過,法務部還夸夸其詞的講人權,你們應該要把整個法律修法完成,採用同一標準。我們不希望阿扁有特殊禮遇,但也不希望他受歧視,任何人都是一樣,這是司法人權的問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