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慶忠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總統與立委是兩種選舉,僅針對總統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該不會因兩種選舉合併辦理而產生困難。「因此本席認為,既然是兩種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該不會因為兩種選舉合併辦理而產生困難,這是本席的想法。」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不在籍投票應先針導總統選舉實施,因為總統選舉比較容易、能夠做的先做。「本席關心的只有總統選舉,因為這比較容易,能夠做的就先做。」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在海外對臺商或華僑實施不在籍投票是國家民主成就的宣示,相當重要。「另外,本席認為,在海外對臺商或華僑實施不在籍投票是國家民主成就的宣示,這也是滿重要的。」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總統與立委是兩種選舉合併舉行,主張應把兩者分開來看、針導總統選舉推行不在籍投票,因為立委選舉會有73張票、計票和發票執行困難。「本席認為應該把這兩種選舉分開來看,針對總統選舉推行不在籍投票,因為國會立委選舉會有73張票,在執行上有困難。」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認為假如大陸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或海外其他地方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就讓臺商或華僑在當地投票,這是對民主選舉的貢獻。「假如大陸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或海外其他地方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讓臺商或華僑可以投票,這也是我們辛苦幾十年對民主選舉的一個貢獻。」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慶忠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中選會是一個讓公職人民能夠順利產生的機關,但我們經常發覺有標準不一的情形。前年合併選舉包含里長選舉,當時里長自己的辦公室可做為候選人的競選辦事處,為什麼在立法委員和總統選舉時,禁止里長的私人辦公室做為立法委員競選辦事處呢?為什麼中選會會提出兩種不同的規定?

  2. 主席

    請中選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3.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是前年的選舉嗎?

  4. 張委員慶忠

    前年里長選舉,里長辦公室可以做為競選辦事處。

  5. 張主任委員博雅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不得設於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之人民團體或經常定為投票所、開票所之處所及其他公共場所。但政黨之各級黨部辦公處,不在此限。

  6. 張委員慶忠

    在執行層面上,里長本人為候選人,當時我們並未禁止他把辦公室設為競選辦事處;在立法委員選舉時,卻用這項規定加以限制,本席認為不宜有兩種標準。

  7. 張主任委員博雅

    如果是里長選舉,里長的辦公處應該要遷移至區公所,不要在同一個地方。

  8. 張委員慶忠

    事實上有照這樣做嗎?

  9. 張主任委員博雅

    各縣市都依照這樣的規定來處理,如果不按規定做……

  10. 張委員慶忠

    既然你說有這樣做,我們就相信,那可以把資料給本席嗎?

  11.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們是依照這項規定來處理的,如果有不按規定做……

  12. 張委員慶忠

    有確實執行嗎?當時每一位里長是否都有確實將里長辦公室移至區公所?

  13. 張主任委員博雅

    委員能否提供資料讓我們來查?不然全國那麼多里長辦公室,我們很難查。

  14. 張委員慶忠

    這件事情確實發生過,過去都過去了……

  15.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關係,你把資料給我們,以後我們會注意這件個地方。

  16. 張委員慶忠

    好,那我們去找資料。

  17. 張主任委員博雅

    謝謝。

  18. 張委員慶忠

    今天是3月19日,總統和立委選舉的投票日為1月14日,距今已滿兩個月,離總統就職的時間卻還有兩個多月。而臺灣為海島國家,在國際利害關係、國際局勢瞬息萬變下,無論在政治或經濟面,國家領導人都必須指揮行政團隊,處理我們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利害關係。本屆選舉馬總統連任,也許這一次不會發生問題,但下一屆一定會發生,因為總統一定要交接。之前因為合併選舉,而把投票日大幅提早,這樣好嗎?本席發覺選舉的時間太早了,投票和交接隔了很長的時間,將來還是會發生同樣的情況,看守期間還是那麼長,請問下一屆選舉,主委有什麼改善的方法?

  19. 張主任委員博雅

    剛才也有委員提出這個問題,如果要澈底改善,就只能把立委的就職時間往後延一個月或一個半月以上,才能讓時間接近一點。

  20. 張委員慶忠

    本席有另一個看法,亦即修正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規定總統副總統選出之後,必須在期限之內完成交接,你認為這是不是一個補救的方法?

  21. 張主任委員博雅

    那還是要等到5月20日才能就職交接。

  22. 張委員慶忠

    因為選完立法委員之後,總統會任命新閣揆,總統就任之後,又要再任命新閣揆。假如我們修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規定要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交接,例如提早至3月20日或3月10日交接,這樣可以嗎?因為修憲可能影響太大,有沒有辦法在總統副總統就職條例中增列一項條文,規定選完多久之內要辦理就職?每次交接也不一定都在5月20日,為什麼呢?因為未必是任期屆滿才改選,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改選,例如總統犯罪或遭遇不幸……

  23. 張主任委員博雅

    那就由副總統接任,而不是改選。

  24. 張委員慶忠

    如果總統、副總統同時不在,是不是也要面對這個問題?

  25. 張主任委員博雅

    剛才委員提到交接條例,這也不在中選會的負責範圍內,而是由內政部主管。我有提過,若日期改在2月1日和5月20日中間,那就要修憲。如果是在職務交接條例中規定哪些事情不能做,那是可以的,這可以由立法院或內政部提出修法。

  26. 張委員慶忠

    也可以由主管機關提出來。主委,這個部分不是你……

  27.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中選會是選務機關。

  28. 張委員慶忠

    好,那我們就看看有沒有這個機會。

  29. 此外,聽說主委一直很關心不在籍投票,也認為只有總統選舉才會考慮實施不在籍投票。事實上,我們發覺這次總統大選,很多海外僑胞或臺商想要回臺投票,甚至還開了紅眼班機,造成國內各機場爆滿,海外具公民資格的人一直為了這件事奔波。剛才主委提到,只有總統選舉才會考慮實施不在籍投票,那是否要加快腳步呢?

  30. 張主任委員博雅

    如果總統和立委選舉合併成為常態的話,立委選舉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會比較困難,因為總統選舉只有一種選票,立委的選票要分成73張。

  31. 張委員慶忠

    本席關心的只有總統選舉,因為這比較容易,能夠做的就先做。事實上,這次總統和立委選舉,我們發覺一個現象,立委選舉單獨舉行,與立委、總統合併選舉,兩者的投票率相差了20%,所以不在籍投票,可以只限於總統選舉,讓他們在海外投總統票。只針對總統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行嗎?即便兩種選舉合併舉行,總統選舉還是總統選舉,立委選舉還是立委選舉,是合併舉行,並不是一次選舉,對不對?你認為本席的論述是否正確?

  32. 張主任委員博雅

    委員的論調就是只讓他投總統選票,不投立委選票嗎?

  33. 張委員慶忠

    是兩種選舉合併舉行。

  34. 張主任委員博雅

    但是如果實施不在籍投票,立委的選票會有73種,有實行上的困難。

  35. 張委員慶忠

    我們可以先針對總統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

  36. 張主任委員博雅

    委員的講法很明顯的就是讓他放棄立委選票。

  37. 張委員慶忠

    沒有要他放棄,他也可以坐飛機回來投票。剛才本席有特別提到,立委選舉單獨舉行,投票率在59%至60%之間;若立委和總統選舉合併舉行,投票率會大幅提高。上屆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分別舉行,立委選舉投票率只有59%,總統選舉的投票率為79%。

  38.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錯,立委選舉的投票率會比較低。

  39. 張委員慶忠

    我們希望總統選舉,大家能夠回來投票,這個數據也告訴我們,會回來投票的人大多是針對總統選舉,因此本席認為,既然是兩種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該不會因為兩種選舉合併辦理而產生困難,這是本席的想法。

  40. 張主任委員博雅

    這要讓內政部再研究看看,這方面是由他們主導。

  41. 張委員慶忠

    因為基本上這是兩種選舉,合併舉行只是權宜措施,我們要真正回歸法制面,既然如此,本席認為應該把這兩種選舉分開來看,針對總統選舉推行不在籍投票,因為國會立委選舉會有73張票,在執行上有困難。

  42. 張主任委員博雅

    73種票。

  43. 張委員慶忠

    這樣很難計票和發票。這兩種選舉的投票意願明顯不同,本席建議把兩者分開來看,請問主委有何想法?

  44. 另外,本席認為,在海外對臺商或華僑實施不在籍投票是國家民主成就的宣示,這也是滿重要的。

  45.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錯,是很重要,所以這個議題還在研討當中。

  46. 張委員慶忠

    假如大陸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或海外其他地方願意讓我們設投票所,讓臺商或華僑可以投票,這也是我們辛苦幾十年對民主選舉的一個貢獻。

  47. 張主任委員博雅

    但依照憲法的規定,他們必須返國投票。

  48. 張委員慶忠

    時代在進步,和以前不一樣了,不能只想到以前,我們還是要與時俱進。

  49. 張主任委員博雅

    是,但有些問題牽涉到憲法層面。

  50. 張委員慶忠

    大家來努力,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慶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