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台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不在籍投票可以先從局部、小範圍嘗試施行,例如先從在島內當兵的人局部實施,等民眾有信心後再逐步擴大範圍,不要一次全部包納。「可以先嘗試施行,不一定要包山包海,包太多進來,搞得選務工作累得半死。可以先從局部開始,小範圍慢慢實施,比如說在島內當兵的人,先局部實施,等老百姓有信心之後,再一步步把不在籍投票的範圍擴大,不要想一下子就全都包進來。」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若不在籍投票一開始實施有困難,可將監獄等部分列為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分階段實施,不必一次全部包入,並應考慮選務人員進入監獄會感到害怕的安全疑慮。「如果不在籍投票一開始實施有困難,可以列為第二階段、第三階段,不要一下子野心太大,搞得雞飛狗跳。選務人員進去監獄裡面,他們也是會感到害怕,是不是?」

發言紀錄

  1. 蔡委員正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主委是臺灣民主政治實施的前輩,也是一位先鋒者、開拓者,更是嘉義的光榮。

  2. 主席

    請中選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3.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

  4. 蔡委員正元

    本席從小就崇拜許家班,又是嘉義的女婿,是以對主委格外崇拜。

  5. 張主任委員博雅

    謝謝!

  6. 蔡委員正元

    我們的選務工作當然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可是跟國際各國相比,我們真的做得非常好,真的應該給予高度讚美。

  7. 張主任委員博雅

    謝謝!

  8. 蔡委員正元

    選務人員非常辛苦,本席曾聽選務人員抱怨,說他們的壓力實在太大,每次選舉他們都很緊張,有人緊張到失眠,有人甚至能找理由不做就不做,老師、區公所職員等都是如此。這個狀況不曉得主委了不了解?

  9. 張主任委員博雅

    辦理選務工作確實不是一個好差事,壓力大,時間長,責任又重。

  10. 蔡委員正元

    還有一點主委沒有講到,就是待遇低。

  11.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們這次幫他們增加了一點。

  12. 蔡委員正元

    才一點而已嘛。

  13. 張主任委員博雅

    所以要請主計處寬列預算,我們才有辦法多增加一些。

  14. 蔡委員正元

    主計處歸我們財政委員會管,主委不妨提出來,我們來幫忙爭取。短短的時間內不容稍有差池,所以每個人都抱怨壓力那麼大,怕出差錯又提心吊膽,領的不過是幾個便當錢,實在有點有失公平。國家再窮,選務工作不能出差錯才是基本要點。

  15.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錯。

  16. 蔡委員正元

    麻煩主委幫選務人員多爭取一些更好的待遇,好不好?

  17. 張主任委員博雅

    好。

  18. 蔡委員正元

    因為是短期兼差,也沒有額外增加勞保、健保負擔,好不好?就拜託主委了!其次,請教主委,經你們研究結果,不在籍投票在我們臺灣可不可行?

  19. 張主任委員博雅

    要看不在籍投票包括的範圍,跟那次選舉的形式。

  20. 蔡委員正元

    可以先嘗試施行,不一定要包山包海,包太多進來,搞得選務工作累得半死。可以先從局部開始,小範圍慢慢實施,比如說在島內當兵的人,先局部實施,等老百姓有信心之後,再一步步把不在籍投票的範圍擴大,不要想一下子就全都包進來。

  21.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目前不在籍投票的主要研究是在內政部,我們一直擔心的並不是軍人或警察,而是司法的拘留人員。

  22. 蔡委員正元

    也可以作一些規範,就像當時我們在討論全民健保法時,衛生署及法務部一直反對把受刑人納入全民健保,但本席堅持非納入不可。他們說這會妨礙他們決定醫師的權利,可是最後還是聽取本席的建議,做局部限制沒關係,不要跟一般人平等,最後全民健保法就把6萬個受刑人擺進去了。如果不在籍投票一開始實施有困難,可以列為第二階段、第三階段,不要一下子野心太大,搞得雞飛狗跳。選務人員進去監獄裡面,他們也是會感到害怕,是不是?尤其許多選務人員是女生,本席看大概有一半以上是女生,所以這也要思考一下。如果確定可以有一部分限制,我們警察人力也夠,當然留到第三階段再實施也可以,不必急著把什麼東西全包進來。

  23. 張主任委員博雅

    如果可以分階段的話,這個我贊成。

  24. 蔡委員正元

    而且不在籍投票的實施,也象徵我們民主政治的選務工作向前踏了一大步。

  25.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

  26. 蔡委員正元

    再請教主委,現在賄選的標準是由中選會還是法務部訂定?

  27. 張主任委員博雅

    法務部。

  28. 蔡委員正元

    可是選罷法,也就是選舉法令的主管機關是中選會?

  29. 張主任委員博雅

    是內政部,我們是負責選務。

  30. 蔡委員正元

    對不起,我們都搞不太清楚,所以有時候你們要發言。每次選舉完之後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官司產生,有些官司的理由實在是莫名其妙。本席是候選人,但是我這個人很乖,從來不去告人家。不過我告過一個徐大律師,但最後檢察官說我已經當選,就不要再找人家麻煩,本席也當庭說,只要對方握個手道歉我就撤告。我們都很寬宏大量,可是有些人就很喜歡打選舉官司。所以本席有個建議,雖然這件事不歸中選會管,但中選會可以彙集一下每次選舉可能產生哪些選舉官司,包括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候選人互相告訴的案件,拿來做為探討選務工作的一個檢討。本席這樣說對不對?

  31.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我們已經有選舉訴訟輯要,也已公布上網。

  32. 蔡委員正元

    中選會應該主動探討,才不會有些莫名其妙的人為了在選舉時出風頭,隨便亂告一通,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選務資源。

  33.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們會再探討。

  34. 蔡委員正元

    我們要與時俱進,對不對?比如說法務部公布請人吃炒米粉不算賄選,本席的助選人員很好心,在本席競選總部成立時準備了一些水果,弄得比本席還豐富,本席不過是準備個米粉湯,就告我說我那是豪華米粉湯,因為我的米粉湯裡面有加貢丸,這是超搞笑的,難道說我的米粉湯裡面有放一片豬肉也不行嗎?這又不是我在煮的,是志工在煮的,所以有一些為了造勢,似乎比較大頭就會被抓著亂辯一通,司法人員也感到很困擾,乾脆說去研究一下,可以給法務單位參考,由於有一些法務單位不太管民情,也不太管大概的情形是怎麼樣,有人的競選總部成立,還推蛋糕請大家,對不對?

  35. 如果提供民情給法務單位,他們才會比較進入狀況,因為畢竟不是每一個司法人員都那麼的懂選舉與接近選務,本席這樣說有沒有道理?

  36. 張主任委員博雅

    有道理。

  37. 蔡委員正元

    主任委員有沒有臉書。

  38.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不設臉書。

  39. 蔡委員正元

    中選會有沒有臉書?

  40.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中選會有網站。

  41. 蔡委員正元

    網站是被動的,臉書是主動的。

  42.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們也是很主動,相關的訊息包括人家的疑問,我們都弄上去。

  43. 蔡委員正元

    不是,網站是你要去看才會有,臉書會自動弄到我這邊來,例如臉書加入中選會的話,每一天會自動將訊息送給我,這個叫「臉書」,「網站」是今天有興趣上去看才有,這是被動的,有主動跟被動的差異,可能臉書是個新聞化,有時候不算媒體,例如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因為有人到選區宣稱其民調領先為第一名,我就給予吐曹,即在截止前十天晚上11點半把真的民調放在臉書上去發布,讓他灰頭土臉,他這樣吹牛,我當然要給他更正,過了11點同一個臉書是有版面調整的,在做版面調整時,都會留下幾點鐘的紀錄,本席的助理覺得這個版面不好看,就從留言欄轉到動態欄中,本席的對手就告我,說我違背選罷法,讓本席感到不懂,因為其中的規定是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我是發布,也不是報導,也不是散布,也不是評論,也不是引述,單純就法律的要件來說都不是,臺北選委會就說不行,這樣算發布,我是11點半就發布了,臉書的版本是不斷變動,所以本席認為隨著有些東西的前進,我們設下一個新的觀念來討論這個問題,要不然,我會不服氣,並朝笑主任委員不懂臉書,且中選會也沒有臉書,你們不曉得臉書的重要,就隨便的主觀認定,你當選就修理你也沒關係,這樣是不好的,會有文化隔閡,主任委員是我們國內無足輕重的政治領袖……

  44.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不敢當。

  45. 蔡委員正元

    所以主任委員有臉書,是個新時代的作為,本席鼓勵主任委員一起參加臉書好友的陣容,中選會也一樣呀!不能夠保守的固步自封,現在全世界最大的社群就是臉書,你們對於什麼問題,隨時在臉書上作說明,有時候會比網站的瀏覽人還要高,這個提供主任委員參考,不知道主任委員認為如何?

  46. 張主任委員博雅

    好,我們來研究看看。

  47. 蔡委員正元

    不能夠光研究看看,只是多費一點功夫而已。

  48.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中選會能不能用臉書發布,我們來研究看看。

  49. 蔡委員正元

    主任委員有沒有用過iPhone?

  50. 張主任委員博雅

    有。

  51. 蔡委員正元

    主任委員有沒有用過iPad?

  52. 張主任委員博雅

    沒有常用。

  53. 蔡委員正元

    只要有iPhone、iPad,上臉書就很方便了。

  54.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就是怕太方便了,有一些事情被……

  55. 蔡委員正元

    不會的,選舉就是要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公開。

  56. 例如剛才陳委員其邁問到哪個地方的選務有問題,他對新聞報導有疑慮,你們如果調查而予以回應,不只是你們二個知道,陳委員知道或中選會知道,大家都知道,且有所遵循,對不對?

  57. 張主任委員博雅

    對。

  58. 蔡委員正元

    或是哪一天你們跟法務部研究好了,說炒米粉可以,米粉湯不可以,本席也會接受,或炒米粉中可以加肉,米粉湯中不可以加貢丸,本席也會接受,就是大家照規定來,不要人家抓毛病時,就說法務部規定只可以炒米粉,沒有說規定你可以做米粉湯,讓本席當場就傻眼。

  59. 張主任委員博雅

    一切標準都是他們規定,上一次是30元以內,這一次是說可以炒米粉。

  60. 蔡委員正元

    他們規定時,要跟你們協商一下。

  61. 張主任委員博雅

    我請法政處再跟他們聯繫。

  62. 蔡委員正元

    要跟他們協商一下,要不然,讓本席很生氣,人家炒米粉的人,還弄個貢丸湯,是多花錢,我們是省點錢,他說炒米粉可以,貢丸湯可以,但是米粉湯加貢丸不可以,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63. 主任委員不要笑,這是發生在本席身上的事情,檢察官是善意的,有一點半開玩笑,說米粉是米粉,貢丸湯是貢丸湯,誰叫你把二個混在一起,真的是好笑,他的解釋是說你不是定30元嗎?炒米粉可能沒有30元,貢丸湯也沒有30元,所以通通可以給,而米粉跟貢丸混在一起變成米粉湯就不可以,這樣跟老百姓的認知太遠,是不好的。

  64. 雖然這個跟中選會沒有關係,但是中選會要去協調所有的單位能夠接近民情,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蔡正元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