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能否如表面所示,為公務人員退休後提供足夠的保障「其實最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退撫基金對於公務人員退休之後,是不是真的像表面那樣,可以供給公務人員足夠的保障呢?我覺得這方面存有很大的問號」發言紀錄
- 李委員貴敏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很榮幸能夠在考試院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審查的公聽會裡面跟大家分享我個人的一點淺見,也藉這個機會特別謝謝今天與會的專家給立法院的建議,不論是跟今天的主題有直接相關或是跟日後的審查相關,本席相信立法院對於與會學者的建議及社會大眾的觀感都會虛心的接受,也會納入立法院日後審查改革的措施。
本席現在回到今天的主題,五權分立是我們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的,所以它跟西方世界也不太一樣。我今天倒是滿訝異的,因為我本來以為會在今天的公聽會聽到學者專家對於考試院存在與否這樣的議題提出建議,但是今天我沒有聽到特別著重這方面的發言,不過,我聽到了與會的專家學者和立院同仁針對考試院是不是應該要有19人和任期部分有不同的想法。但是,今天的公聽會主要是著重在考試院副院長和考試委員的審查,在現行的憲法和考試院組織法還沒有變更之前,對於名額是不是19人、任期是不是6年以及考試院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性,這些可能跟這次的審查比較不相干,當然日後是不是有改進的必要,這些我們全部都會納入考量。
對於考試院副院長和考試委員人選的審查,其實憲法裡面規定得很簡單,憲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考試委員要超出黨派之外,要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至於考試委員的資格,剛才學者專家和委員同仁也都提出來了,在考試院組織法第四條裡面有五款的規定,的確這五款的規定都非常籠統,我個人也滿贊同學者專家和委員同仁的意見。但是我要提到的是,就今天3位被提名人,如果我們只是單純的就考試院組織法的規定來看,我覺得他們3位都符合考試院組織法的規格,如果從法條的規定來講,他們都符合了,那今天我們到底要審查的是什麼?就我個人來看,我覺得單純從考試院組織法第四條的規定,其實很難看出這一些人選是不是我們所要的,可是因為法條就在那裡,所以我們在選人的時候,當然除了法條的規定之外,同時也會將前面學者專家所納入的意見作為考量的基礎。但就我個人的認定,我個人比較傾向認為我們對於考試委員的認定其實應該要看看他的決心,還有他是不是能夠體驗到今天所有社會對於文官體制缺失的問題所在,他是不是有這樣的認知、是不是有這樣的決心,他願意在他的任內把文官體制做一澈底的改革。尤其針對我們剛才聽到很多文官體制的弊端,包括任用、考試方面,甚至包括考績很差的情況,考試委員對此到底有什麼意見,我想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
回歸到考試院的職掌,其實我們都知道,科舉制度就是當初為什麼孫中山先生要把考試權獨立出來,從傳統上面來講,古時候透過科舉制度,人民考上之後會很努力的付出,努力付出的目的就是他希望能夠往上爬,期望有一天透過他的職位,他能夠實現他的理想。可是今天我們看到公務人員比較多的情形是,因為公務人員的生活很安逸、很穩定、有足夠的保障,所以他只要能夠擔任公務人員,他的這一生也許不會很發達,但是最起碼他是在中上的階級。對於這樣的心態,我們期許這一屆的考試委員都能夠有突破的決心,就是創造公務人員的誘因,讓公務人員在做事的時候,能夠回歸到像古時候那樣的情況,他們必須要很努力的付出,等到到達一個位置之後,才能實現他們的理想。為什麼本席對考試院有這樣的期許呢?因為考試院並不是只有職掌考試這個項目而已,事實上,考試院的職掌還包括公務人員的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任免、考績、俸給、升遷、褒獎等等。其實最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退撫基金對於公務人員退休之後,是不是真的像表面那樣,可以供給公務人員足夠的保障呢?我覺得這方面存有很大的問號,而這一屆考試委員身負重責大任,針對考試院組織法所提到的法條規定,他們應該要真正為公務人員著想,讓公務人員能夠沒有後顧之憂,願意為國家、為社會盡公務人員的心力。
- 針對這方面,我想跳脫比較嚴肅的法律觀念來跟大家分享一點其他的想法。我記得蕭副總統曾在公務人員高階領導研究班當中推薦「官僚之夏」這本日本小說,而考試院關院長在這本書的序文當中也有提到一些話。「官僚之夏」乃是描寫日本戰後復興的時代,財經官員為了重振國家繁榮,堅持自己的信念為國家奮鬥的真人真事。同樣的,美國甘迺迪總統也曾說過
「不要問國家可以為我們做什麼,而要問我們可以為國家做什麼。」我覺得這樣的熱血和想法,其實台灣的公務人員也曾經有過。本席是四年級生,在我的年代,像李國鼎、孫運璿這些上一輩的人,他們對台灣的經濟作出很大的貢獻。因為當初他們作為公務人員,付出極大的心血,所以今天我們這一輩才可以享受到這樣的優惠。在此我也期許我們的公務人員如果能夠有為國家付出心力的想法,我相信我們的下一代也一定會對我們非常感激。
今天我們的問題出在哪裡?個人認為今天的問題就出在僵化的考試制度,我希望考試委員被提名人能夠在往後這兩天當中,對大家說明目前的僵化考試制度,能不能選出優秀的人才?以今天的情形來說,我們的銓敘、保障、撫卹、退休是不是能夠讓公務人員沒有後顧之憂,讓他們能夠勇往直前?甚至公務人員的任免、考績、升遷、褒獎是不是能夠及時反映公務人員的表現?本席期待被提名人能夠在往後這兩天,能夠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說明,與大家分享你們的想法。
關中院長在「官僚之夏」的序文當中提到,台灣的公務人員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被啟發使命感和熱情。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就不再多講,但是我必須在此強調一點,那就是今天的審查,應該是審查被提名人有沒有這樣的使命感、有沒有這樣的熱情。我認為被提名人從今天的公聽會當中,應該已經聽到大家的聲音了,我們也希望被提名人能夠在往後這兩天當中,告訴立法院的同仁及全國的民眾,他們有沒有這樣的理想與抱負,這樣才能讓立法院的同仁在行使同意權的時候,無愧於人民、無愧於台灣,謝謝。
- 李委員貴敏書面補充意見
-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立委同仁,大家好
今天很榮幸能參與「考試院副院長與考試委員」審查公聽會,也謝謝學者專家的指教,本席相信立法院對於各界之建言均會納入日後行使同意權之考量。藉此,也與大家分享本席個人的淺見。
我們都知道「科舉制度」一向是傳統選才的方式;國父 孫中山先生也因此將考試權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而與美國的三權分立有別。但隨著時空環境的變遷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成立,考試院的存廢爭議便一直存在。也因此,每次立法院要審議考試院的人事同意案時,被提名人都不免面臨「考試院是否有必要繼續存在」、「考試委員人數、任期」等尷尬問題。惟,無論如何,在憲法及考試院組織法未修正前,考試院及相關成員均應充分發揮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讓大家了解考試院的努力與重要性。
由於我國憲法於考試院之職掌外,僅規定「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及「考試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因此,考試委員之資格,係依考試院組織法而定。其資格之規定,向來備受爭議,尤其是「學術豐富,有特殊著作或發明,或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乙項。就此,本席也認同單用這五款資格來審查考試委員的任命,實難看出被提名人是否能夠獨立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考試院職權。因此,本席認為審查的重點應在被提名人是否確有決心掌握及解決長久以來「文官體系」之問題,並落實改革之機制。
在傳統科舉制度下,過往寒窗苦讀十年中舉後,多力求表現,以求入閣實現其理想。然而,現代參與公務員考試者,多半祇為求穩定發展的鐵飯碗。如果公務人員持續抱持著這樣的態度,我們如何期待能有大有為的政府?
此外,我們都知道考試院之職掌,並不單指狹義的「考試」乙項,還包含「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公務人員既是國家政策推動與執行的基石,考試院應務實的從這三方面著手,為政府打造一個現代化且具有競爭力的優質文官體制。
記得副總統蕭萬長先生曾推薦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日本小說「官僚之夏」。裡頭描寫日本戰後復興時期,財經官僚為了重振國家繁榮,堅持信念努力為國家打拼。而美國甘迺迪總統也強調「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for you, but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其實,這樣的使命感,我們的公務員也曾經有過。在台灣經濟正要準備起飛發展之初,優秀的人才多選擇投入公部門,為台灣打拼。但現在我國僵化的考試制度是不是還能選拔出優秀的人才?我國對於公務人員的銓敘、保障、撫卹與退休之制度是否提供足夠的誘因讓優秀的人才願意投入公部門服務?公務人員的任免、考績、陞遷與褒獎法制,是否能夠適時地反應並激勵公務人員的表現?這些,本席目前都暫持保留的態度,也期待被提名人對於其將如何針對現行文官體制之缺失及改革建議,予以說明。
- 另者,關中院長也在「官僚之夏」推薦序中提道
「目前台灣的公務人員,最需要被啟發的就是他們的熱情與使命感。」顯然,找回台灣失落已久的文官精神,是考試院當前最重要的任務。從與會專家和立委同仁的討論足見,一般大眾對於考試委員是否多供政治酬庸或考試委員之任期及人數多有質疑。因此,倘若連被提名人自己都沒有重塑台灣文官精神的熱誠,而真的只是把考試院當作酬庸、跳板抑或是養老的地方,即便他們符合考試院組織法所定的各項資格,對社會之貢獻亦相當有限,而僅讓人更加質疑考試院存在之價值。
誠如諸位學者專家所言,現行的審查機制尚難發掘被提名人的熱誠與決心。對於本次公聽會之審查建議,相信被提名人也隨即可知。假設被提名人真有決心,相信在本公聽會後,他們會把自己的理想與抱負傳達給所有的立法委員與全國百姓。如此,本席及立院同仁們也才能安心的投下同意票,而無愧於國民。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貴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