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仁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支持並願意推動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但表示在推動前須先做一些實務上的了解。「所以對於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本席願意支持,也願意推動,但是本席事先可能要先做一些實務上的了解。」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除急診等特殊狀況的人員可排除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改以責任制等方式處理外,其他一般醫師譬如門診或住院醫師應可適用勞基法,並質疑適用上會有困難。「除了急診等特殊狀況的人員可以排除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改以責任制等方式來處理外,其他一般醫師,譬如說門診或住院醫師,難道適用上會有困難?」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育仁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詢問的主要是有關醫療給付費用合理使用的問題。請問局長,您知不知道推拿、針灸及中醫藥等項下,今年度健保費核准的比例是多少?

  2. 主席

    請衛生署健保局戴局長答復。

  3. 戴局長桂英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成長率?

  4. 吳委員育仁

    應該說今年的額度是多少?

  5. 戴局長桂英

    針灸40億元,傷科15億元。

  6. 吳委員育仁

    推拿呢?

  7. 戴局長桂英

    它是在傷科。傷科的部分,健保只給付醫師的部分。

  8. 吳委員育仁

    在這之前呢?

  9. 戴局長桂英

    從去年5月開始,如果這個診所設有傳統的推拿人員,這部分我們就不給付。這是去年5月開始實施的。

  10. 吳委員育仁

    過去曾經給付的部分是多少?

  11. 戴局長桂英

    在這之前的部分,我們再補資料給委員。

  12. 吳委員育仁

    本席對這份資料很感興趣,因為有很多人說,到中醫院去就可以享受推拿,這種耳語本席也曾經聽過,而實務上確實也有這種狀況。請問中醫推拿師目前有什麼樣的證照?

  13. 戴局長桂英

    目前健保給付方面,從去年5月開始,我們只給付醫師本人親自推拿的部分,沒有推拿師。

  14. 吳委員育仁

    有沒有中醫推拿師這樣的職稱?勞委會有沒有這方面的技能檢定?

  15. 戴局長桂英

    目前沒有。

  16. 吳委員育仁

    我看健保局的政策,似乎是要讓中醫推拿師在中醫院裡面設一個角落,這樣的政策是不是已經確定?

  17. 戴局長桂英

    沒有,因為健保局配合的是目前既有的規定。有關目前既有的規定現在還在開會討論中,依照現在的規定是2年,也就是今年5月1日開始應該要完全退出,健保方面由於是提前實施,所以自去年5月1日開始,如果醫院或診所是交由普通推拿師處理,不是中醫師自己執行的,我們就不給付。

  18. 吳委員育仁

    但是我看今天報紙上提到,要在醫院設一個角落,容許這樣的活動進行,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劃?

  19. 戴局長桂英

    這恐怕要由另外的主管單位來回答,因為這屬於管理的問題。

  20. 主席

    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答復。

  21. 黃主任委員林煌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還沒有確定定案。我們可以確定的一件事,是縱然有民俗調理人員留在裡面,還是有7件事不可以做。

  22. 吳委員育仁

    有人做了一個比喻,大家不妨參考看看。當然推拿起來其實還滿舒服的,某種程度來講推拿也是不錯的,不過如果同意他們在中醫院裡設立,是不是也可以容許還沒有考上執照的醫師,在醫院裡設一個小窗口、小櫃台或小角落,做一些簡單的醫療活動?主委覺得這樣的比喻雷不雷同?

  23. 黃主任委員林煌

    不可以。所有的醫療法都規定,醫療院所就是要由醫事人員來執行。

  24. 吳委員育仁

    西醫院裡面也有醫事人員,如果我沒有執照,但我在裡面設一個小角落,可不可以?

  25. 黃主任委員林煌

    報告委員,這是不行的。任何醫療院所,沒有執照就不能執行業務,不是醫事人員就不能在裡面執業,惟一的例外是視障按摩人員,他們可以在裡面設一個按摩小站。

  26. 吳委員育仁

    允許視障按摩人員是基於保障弱勢族群,讓他們可以利用這項技術賺取一點工資,這點本席認同。這件事會引起爭議,如果同意在中醫院裡設置推拿人員,爭議會非常大,到底該怎麼做,我們要非常仔細的評估。如果這樣可以的話,我是不是也可以要求在醫院裡設一個小角落、小櫃台,做一些很有意思的活動?所以這件事必須要審慎評估。這件事之所以引起爭議,主要理由是因為二代健保的保費要增加,我們必須補充保費,以維持健保體系持續運作,但是有非常多健保費用,卻浪費在不應該浪費的地方。如果是真正用在醫療上,我想大概沒有爭議,怕的是有人運用一些手段,假冒醫療名義搞錢,這就違反了社會公平正義。其次,本席想請教衛生署,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有沒有阻力?

  27. 主席

    請衛生署醫事處王副處長答復。

  28. 王副處長宗羲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政策上還沒有要把醫師納入勞基法。

  29. 吳委員育仁

    政策上沒有,但是據你們評估的結果,如果納入有沒有什麼阻力?本席是指實務過程,不是指政策方面的阻力,在實務過程當中,這件事有沒有什麼樣的阻力?

  30. 王副處長宗羲

    我們主要是考慮到醫療照顧過程的不可預測性很多,又是連續性的照顧過程,所以比較難像勞基法一樣,給予一個上、下班的觀念,所以這部分還沒有辦法突破。

  31. 吳委員育仁

    我們都了解整個醫療過程,不論是手術過程或是診療過程,是一個一連串的動作,但是在這一系列的動作中,我們難道沒有辦法找出某些比較特定的醫師,應該說一個必要的服務人力,可以適用勞基法?除了急診等特殊狀況的人員可以排除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改以責任制等方式來處理外,其他一般醫師,譬如說門診或住院醫師,難道適用上會有困難?

  32. 王副處長宗羲

    上次勞委會召開這方面會議時,曾經邀集醫院一起討論,那時候對於是不是針對住院醫師這一塊先來討論這件事,好像是有一點點討論的空間,也就是說如果要討論的話,可以先從住院醫師這個特性開始做起。

  33. 吳委員育仁

    談到臺灣的醫療,我們醫學院學生的培養算是非常紮實,但是他們要經過非常多的階梯,例如住院醫師等,那個階層通常是苦哈哈的,非常辛苦,所以對於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本席願意支持,也願意推動,但是本席事先可能要先做一些實務上的了解。

  34. 接著,本席想請教有關無國籍人士的問題。目前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被拒絕,但是他在臺灣已經居住滿6個月的人,從97年到100年總共有138人,其中越南人占了107人。被駁回中華民國國籍申請者的理由大多是品性不端正,或是婚姻真實性有疑慮。請問這類人士能不能享有健保身分?

  35. 戴局長桂英

    報告委員,目前不行,因為健保法對於加保資格有明確的規定。

  36. 吳委員育仁

    本席看到法條只有居住滿6個月的限制,請問你們是根據哪個條文、哪個子法去排除這138位國際人球的健保資格?

  37. 戴局長桂英

    居住滿6個月之前還有前提,第一個前提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第二是領有在臺合法居留證者。領有合格居留證者,還要符合等候期的規定,也就是要居住滿多少個月,要符合這些規定才能成為我們的保險對象。

  38. 吳委員育仁

    本席本來製作了一個手持標語,不過本席今天還不打算拿出來。臺灣以人權立國,竟然有138位人士在這個地方居住著,經過了漫長的歲月,不知道還要居住多久,母國也回不去,就這麼在臺灣待著。這件事本席還想問勞委會,沒有工作權、沒有健保身分,難道要讓他們在那裡自生自滅?這是很有問題的。他們在這個地方,牙齒痛、身體病痛,又沒有工作,這算什麼?他們完全無依無靠,臺灣政府這樣搞,還談什麼以人權立國?我覺得這是不行的。我不知道這件事在解釋上有沒有空間?應該怎麼做,才可以讓這些無國籍人士在臺灣享有健保身分?不知道局長有什麼看法?除了修法一途,我們還可以用什麼方法?

  39. 戴局長桂英

    我覺得可能要由相關部會一起討論,看除了修法以外,有沒有行政措施可以解決?就健保的法規來說,就像剛剛講的,必須要有合法的居留證,因此以健保來講,只要取得這個資格,就根本不用修法,可是居留證的發給,事涉其他部會的權責。

  40. 吳委員育仁

    這歸內政部管。

  41. 戴局長桂英

    對。

  42. 吳委員育仁

    這樣本席大概知道了。本席質詢時間已到,有關國際人球的健保資格是需要被照顧的,本席願意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育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