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住院醫師未來並不是不可能納入勞基法,只是要先解決人力上的問題,但是主治醫師納入的機會不大「所以住院醫師未來並不是不可能納入,只是要先解決人力上的問題,但是主治醫師的機會不大。」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問題是在實習醫師和住院醫師「事實上,問題是在實習醫師和住院醫師」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表示並不贊成要將醫師全部都納入勞基法「本席並不是贊成要將醫師全部都納入勞基法」發言紀錄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雖然是要處理解凍案,不過剛才陳委員提到是否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這個問題,現在就是針對實習醫師的部分先納入勞基法,那其他的部分呢?
- 主席
請衛生署邱署長答復。
- 邱署長文達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先就工時的限制、傷害的賠償、保險條件、休息休假等等,以定型化契約的方式來納入醫院,譬如說在教學醫院的評鑑裡面……
- 江委員惠貞
你剛剛說你們要一步一步來,所以表示未來包括住院醫師也都要納入勞基法嗎?
- 邱署長文達
醫學生的問題比較沒有那麼複雜,至於醫師的問題,病人的權益非常重要,以整個醫師的人力來說,如果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變成3班制的話,我們必須再培養將近一倍以上的醫師出來。
- 江委員惠貞
署長,本席並不是贊成要將醫師全部都納入勞基法,而是你剛剛講要一步一步來,我們就跟著膽戰心驚起來,你對這個部分要講清楚,你留了一個餘尾在後面,那真的是不得了,以後整個養成教育加上整個制度的配置,其實是大有問題。現在重點是你們對外到底有沒有說清楚、講明白?最近關於醫師要不要納入勞基法吵得沸沸揚揚,本席曾經參加一個醫師的聯誼會,本席有問過在場醫師的意見,那些醫師全部都在搖頭,因為他們都是門診醫師,如果醫院的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那他們要不要適用勞基法?現在大家討論的都是醫院裡面的住院醫師,那一般的門診醫師要不要一體適用?署長的看法如何?
- 邱署長文達
石處長一直在研究這個議題,他可以更清楚的回答。
- 主席
請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答復。
- 石處長崇良
主席、各位委員。由於醫院的主治醫師對病人負有全權照顧的責任,所以要完全切割會比較困難,對病人的權益會有影響。
- 江委員惠貞
跟勞委會所謂的責任制是一樣的精神。
- 石處長崇良
對,這是一種責任的概念。另外,他們對工時具有自主性,他們可以決定要看多少病人。
- 江委員惠貞
現在大家在吵著醫師要納入勞基法,是住院醫師、主治醫師還是門診醫師?你們要講清楚是哪個範圍的醫師有這樣的需求。
- 石處長崇良
這樣的訴求是從實習醫師開始的,因為之前有發生了幾個實習醫學生過勞死的個案,再來是住院醫師,可是住院醫師涉及到整個人力的問題,我們醫學生只有1,300個,在一下子限縮了工時之後,那個人力的空窗並不是可以馬上遞補上來的。
- 江委員惠貞
你們衛生署每次在向民眾傳達訊息的時候,常常都沒有對症下藥,照理說衛生署多的是醫師,應該很清楚問題出在哪裡,就像要找到病根才有辦法治病。你們每次都講醫師納入勞基法,事實上,問題是在實習醫師和住院醫師,所以住院醫師未來並不是不可能納入,只是要先解決人力上的問題,但是主治醫師的機會不大。所以你們應該要針對民間的疑問清楚的回答,而且要快刀斬亂麻的處理。原本只是在討論實習醫師發生過勞死的案件,最後卻變成全體醫師都出來爭取他們的權益,事實上很多醫師對此都在搖頭,其實學醫的人都是我們最頂尖的人才,結果你們把事情處理到變得這麼奇怪,真的是令我們難以想像。
- 署長,我們那一天在這邊甲級動員,因為你正在忙,所以本席特別跟你們的聯絡人和醫事處副處長講,關於「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草案,第四點有規定了10項對傳統整復推拿執行業務的界定和約束,第八點規定
醫療機構之負責醫師或其他人員,對於第四點違法行為,具有意思聯絡、行為分擔、教唆、或幫助情事者,應予併案處辦。本席的建議是:醫療機構之負責醫師或其他人員對於第四點之違法情形,應予併案依法處辦。請問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
- 邱署長文達
在江委員提出來之後,我們有跟醫事處討論,他們有做了一些修正。
- 江委員惠貞
處長在電話裡面已經跟本席講了,事實上,你們這個條文完全都沒有更動,只是在處置行為上面會做調整。
- 石處長崇良
因為在我們發布之後,也有衛生局反映,關於第八點在執行上有困難,所以我們可能會將這一條先拿下來。
- 江委員惠貞
你們不是說急著要在5月1日以前出去,那你們出去的東西到底是怎麼樣?還是根本就沒有出去?
- 石處長崇良
已經有出去,但是裡面有一個相關的規定,特別是到年底之前可以續存。
- 江委員惠貞
我們委員出來幫你們解決紛爭,我們都不怕人家對我們安上罪名,結果你們還把這個東西寫成這樣。其實本席剛剛所唸的內容,兩者的意思是完全一樣,跟在醫療區裡面不能夠容留這樣的非醫療人員意思是一樣的吧!還有,如果真的有這樣,那負責人就要負相關的連帶責任,意思也是一樣的。你們不是唸法律的,可是卻一定要再加上這幾個文字,本席真的不知道你們的用意何在,一定要當某些人的打手嗎?
- 邱署長文達
我想我們沒有任何特別的意思,我們對這個案子一定會再研議,我們會特別注意這個建議。
- 江委員惠貞
現在你們醫事處掌理這麼大範圍的業務,署長,未來在討論你們組織法的時候,你們是分成哪幾個大的工作領域?還是跟原來一樣嗎?
- 邱署長文達
就是醫事、照護,還有中醫藥、心理這4個部分。
- 江委員惠貞
中醫藥的位階是怎麼樣?
- 邱署長文達
是司的位階。
- 江委員惠貞
比過去高嗎?
- 邱署長文達
是的。
- 江委員惠貞
那未來委員會呢?
- 邱署長文達
委員會就取消。
- 江委員惠貞
為什麼要取消?
- 邱署長文達
因為變成司的工作。
- 江委員惠貞
所以在以後你們就是直接訂定政策,就不必再靠委員會了。
- 邱署長文達
對。
- 江委員惠貞
這樣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對不對?
- 邱署長文達
是。
- 江委員惠貞
你們現在要解決護理人員的問題,所以追補了20億,可是很多人質疑這會不會變成一個錢坑。
- 邱署長文達
這是在費協會裡面經過醫藥等各方代表所協議出來的,我相信這會有很大的幫助,特別是對新聘人員及環境的改善都會有幫助。
- 江委員惠貞
你們未來有沒有辦法在健保支付標準裡面設立所謂護理費的專章?目前有沒有?
- 邱署長文達
目前有。
- 主席
請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戴局長答復。
- 戴局長桂英
主席、各位委員。署長已經有這個指示,所以我們在今年會跟護理界討論,之後再循我們支付標準變更的程序來處理。
- 江委員惠貞
現在是針對護理師,未來可能還有藥劑師、醫檢師,而且很重要的就是在醫院裡的社工師這一塊,你們要推二代健保,現在不是有一些在職訓練課程嗎?
- 邱署長文達
有宣導。
- 江委員惠貞
有宣導課程,就是Level 1、Level 2、Level3,對不對?
- 邱署長文達
對。
- 江委員惠貞
是不是有給地方衛生局經費去進行宣導工作?
- 邱署長文達
事實上,這是兩個路徑同時在進行,護理人員這邊要改善,但是其他的醫事人員我們也有進行改善的專案,並不是只有針對護理人員。
- 江委員惠貞
本席剛才講錯了,對不起。在長照這一塊,你們現在所有的醫事輔導管理當中,幾乎都跟社工師有關,可是社工人員都不能支用費用,甚至不准他們去上課。
- 邱署長文達
這可能是一個誤會,我想一定是醫政、衛政和社工……
- 江委員惠貞
全國的社工師3大團體都來找本席了,這還是誤會嗎?
- 邱署長文達
不會,我們現在是跟社會司一起在規劃。
- 主席
請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處長答復。
- 鄧處長素文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社工他們也有一直在跟我們和內政部協調,我們前一陣子也拜託一個醫院的社工協會,請他們來申請我們醫療方面的相關補助,對這個部分他們可以來申請,我們已經可以克服這一塊的問題。
- 江委員惠貞
你們現在對社工師不算在醫事人員嗎?
- 石處長崇良
跟委員報告,因為社工師法裡面有專科社工師,裡面有一個是醫務社工師,那是比較偏醫療方面,其他還有很多是在社區。
- 江委員惠貞
那醫務社工師未來有沒有可能也納入醫事人員的一環呢?
- 石處長崇良
這個可以來研究,不過這是規定在社工師法裡面,而社工師法目前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 江委員惠貞
醫務社工師這一塊可以移過來這邊一併變成我們醫事的輔助人員,其實你們應該要朝這個方向來做規劃,謝謝。
- 邱署長文達
我們會去注意這個部分。
- 主席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誤以為那麼久了,你們的資料都沒有送來,結果是你們有報院,但我們還沒有看到。副署長,你把資料提出來。提供出來就不會造成這個誤會了。如果你們有作為,我們還是要給予肯定,如果沒有,當然要解凍預算就有困難了。就這樣了。
繼續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來我們早上要處理一些衛生署的預算凍結案,下午處理馬上要在7月實施的,和身權法第一百零七條相關的案子。這是很清楚的。是不是請主席先處理時間,看我們在幾點幾分之後就不再處理解凍案?
- 主席
我們是一起詢答,分別處理,是連在一起的。
- 江委員惠貞
我知道,但今天其實是要……
- 主席
那我們不要再發言了,進行協商,好不好?
- 江委員惠貞
我們趕快做處理。
- 主席
好,那我們就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方才大家已經協商過了,就儘量不要再發言了,否則下一個議程可能會來不及處理,所以江委員惠貞發言完畢後就不再發言了。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我剛才很快就舉手表示要發言,所以是這個案子最後一位發言的委員。我要先向楊委員說聲抱歉,雖然澎湖是我非常喜愛的地方,但是我必須要講,我們有沒有必要為了喝一杯牛奶而去養一頭牛呢?如果要在澎湖設一架直升機,光是發包、採購等各方面事務,衛生署就沒有能力,也沒有人力可以去做,而且署立澎湖醫院更是沒辦法去管理直升機,所以這個部分還是應該要交給專業,看看以後是不是編列一筆預算,讓署立醫院與民營直升機公司的合作,也就是說,針對救護機種我們可以多編一些預算去支應,這樣做應該比較符合實際,不知道這樣的建議是不是會比較好一點?
最重要的是,剛剛主席和總召也特別提到,之前協商時大家已經同意,對於無法達成共識的案子以表決方式來處理,所以我們就照之前說好的方式來處理,好不好?謝謝。
- 主席
我很尊重各位委員的權利,所以我不會全部都用表決的方式來處理。我希望大家能夠妥適的來處理預算,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我的處理方式是很人性的。因為第六案有意識上的爭議,所以我才會採取表決的方式,因為這畢竟是大公的事情。
在表決之前,先請衛生署針對楊委員曜等提案進行說明,今年有沒有可能準備一架直升機,讓澎湖人在發生緊急事故需要後送臺灣就醫時,能有安全的運輸工具?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楊委員曜發言。
- 楊委員曜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之前也曾經有直升機停放在澎湖,而我方才說過,現在後送病患需要4小時的時間才可以到達台北或高雄,但澎湖若是有一架直升機,就只要2.5小時就能夠到達,減少的1.5小時對人的生命來說是很寶貴的。因為現在不是沒有直升機,而是不論是空勤總隊或是德安航空都位在台北,所以直升機都要先從台北飛到澎湖,然後再飛回台北。如果離島能有一架直升機,或是你們與德安航空商量……
- 江委員惠貞
(在席位上)這需要專業人力,而且一架直升機要配置多少人員?
- 主席
楊委員,我建議用「離島」的字眼,不要一直強調澎湖,要不然,金門要不要?馬祖要不要?綠島要不要?所以我是建議……
- 楊委員曜
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都有。其實我是不好意思說,不然應該是金門、澎湖、馬祖都要有直升機,因為離島就需要飛來飛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康局長照洲
我們建議第三行「教導民眾處理過期藥品」之後的「並於三個月內建立完備的過期藥品清除回收機制,」等文字刪除,因為我們本來就有回收機制,所以這些文字可以刪除。同時我們建議將這部分修正為「並鼓勵社區醫療院所、診所與藥局協助過期藥品回收。」。
- 主席
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個案子,我知道你們現在確實是有在做,但是以電池的回收來看,統一超商及其他超商回收電池的工作做得多好,每一年回收了多少噸的廢電池。但是過期藥品或未過期藥品的部分,很多家庭都有這個問題,你們要不要設定哪一天,讓民眾把家中所有的過期藥品都清出來,因為過期的藥品真的很多啦!對於這些藥品要怎麼清理與處理,你們乾脆一次教導好。最重要的是,雖然你們有這樣的機制,而且也有在做,但問題是真的沒有效果啦!很多人都把藥品亂丟在垃圾桶或隨意處理,這是不當、不對的,也會造成生態污染。
- 康局長照洲
好,那就將文字修正為「衛生署回收,並提出鼓勵措施」或是怎麼樣……
- 江委員惠貞
(在席位上)你剛才的修正建議我沒有意見,我只是要求你們真的要好好去做。
- 康局長照洲
好,那沒問題。
- 主席
康局長,請你把建議修正文字再唸一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曾次長中明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江委員惠貞質詢。
- 江委員惠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感謝主席今天安排這樣的專案報告,因為這個法通過了這麼久,也籌備了這麼久,這兩天本席很仔細的看了本法的推動過程,我發現此法的立意是非常良善,例如未來提供身心障礙者的特質與需求是個別化、多元化的服務,而且是主動將每位身心障礙者納入個案管理。方才次長提到,要針對新申請及到期的部分先做鑑定,其他100多萬人還是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是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過去並沒有提供這麼完備的服務,現在的ICF相關服務包括了生活重建、心理重建、婚姻及生育輔導、自立生活支持、家庭關懷訪視及支持服務等個別化及多元化的服務措施。以前只是單一的不斷的補助,就已經做得很累了,而且是做得被人家怨聲載道,每年為了申請、複檢及複視已經讓大家哀鴻遍野了,現在要提供這麼到位的服務,我不得不請教次長,你們真的準備好了嗎?
- 主席
請內政部曾次長答復。
- 曾次長中明
主席、各位委員。身權法第五十條是有關個人照顧及自立生活輔助之服務的規定,第五十一條則是家庭生活品質之照顧服務的規定,所以這個部分變成是法定的服務項目。對於這些法定的服務項目,我不敢說能夠一步到位,因為到時候提供……
- 江委員惠貞
這個部分變成各種專業人士全部都要到位,不是只有醫師或社工要到位,各種人員統統都要到位。
- 曾次長中明
我所謂的沒有辦法一步到位,是指第五十條與第五十一條所規定的法定服務項目。
- 江委員惠貞
我要提醒的是,鑑定的部分雖然很繁複,因為以前只要醫師鑑定即可,現在則有三大段。這些人被認定為身障者,並發給身心障礙手冊之後,你們需要提供的這些服務,這一塊你們做了沒有?我擔心的是後面這一塊,要不然只要適用舊法就好了,幹嘛要用新法?
- 曾次長中明
是,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是,第五十條與第五十一條提供法定服務項目的部分,我們在101年度有先匡列9億多的公務預算,另外,公彩回饋金也匡列3億多元。除此之外,在101年到104年的中程計畫裡,我們也報院核准匡列20億。
- 江委員惠貞
這些預算數字聽起來很大,但這是要分給100多萬人來使用的。次長,現在領有新的身心障礙手冊所能得到的多元化、個別化的主動式服務,與原來100多萬人所能享有的服務有什麼不同?
- 曾次長中明
如果委員去看第五十條的服務項目,實際上新增的只有生活重建與自立生活支持。
- 江委員惠貞
這就不得了了!
- 曾次長中明
其他的都是將現有部分做得更精緻化一點。
- 江委員惠貞
舉例來說,癱瘓在家的重度身障與肢障所需要的服務就不一樣,不是嗎?前端的部分是事務性、技術性的部分,我認為後端的這一塊才是你們成功的關鍵,是不是?
- 曾次長中明
是。委員關心的也是我們所關心的,因為經過前端的鑑定,再經過前端需求……
- 江委員惠貞
經過前面的鑑定,我們知道他們有這種需求,問題是後端有沒有辦法提供?
- 曾次長中明
後端可以提供大部分的服務,除了新增部分之外,舊有部分原則上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 江委員惠貞
這個部分做得好不好,楊委員應該是最直接能夠向你們就教的人,我就不占用太多時間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惠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