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election-referendum-rules主張公投通過門檻不應採絕對多數,應改採相對多數,只要贊成或反對一方超過二分之一即可成案「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用相對多數來處理,只要人數超過二分之一,就是贊成或反對的有超過二分之一,成案就好了,為什麼要用絕對多數,總統、副總統選舉都沒有到絕對多數,對不對?」發言紀錄
- 黃委員文玲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台聯非常重視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所以我今天很難得登記第一個發言,但是到目前還沒有辦法開始進行詢答,我強烈要求開始進行詢答。我已經在這裡等了一個多小時。行政院是公民投票法的主管機關,竟然沒有提出自己的態度和自己的對應版本,本席要予以譴責,但是我認為詢答還是必須進行。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同仁。對於公民投票法,大家都非常關注,即使行政院不願提出對案,不願提出書面報告,不願對委員提案提出任何意見,我們還是想知道行政院的態度,所以等一下詢答的時候,我們還是希望聽到行政院副秘書長代表行政院回應一下,對於公民投票法,行政院到底是什麼態度?我們還是要進行詢答。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第一位發言的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截止登記。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黃委員文玲發言。
- 黃委員文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行政院陳副秘書長幾個問題。副秘書長,依照公民投票法第三條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就是你們行政院,所以目前還是行政院是主管機關,請你們不要把責任推給內政部或中選會等其他相關單位。既然副秘書長來了,我就請教你:你們對公民投票法有什麼想法或意見?
- 主席(姚委員文智代)
請行政院陳副秘書長說明。
- 陳副秘書長慶財
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是公投法的主管機關,但是對於法案的審議和研析,我們還是請內政部基於法案的主管機關身分來研究。
- 黃委員文玲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未來如果內政部或中選會就這個部分沒有意見的話,行政院不可以提任何意見?
- 陳副秘書長慶財
內政部跟中選會的意見是提供行政院參考。
- 黃委員文玲
你們就不能有意見,對不對?
- 陳副秘書長慶財
不會說不能有意見。
- 黃委員文玲
現在問你們有什麼意見,你們又提不出來,對不對?
- 陳副秘書長慶財
因為這個法案還在研究當中。
- 黃委員文玲
那就是行政院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副秘書長今天來開這樣的一個會議嗎?未來內政部跟中選會在本院討論後,所有的狀況,行政院應該沒有意見,否則你們今天沒有提出任何報告,對不對?
- 陳副秘書長慶財
行政院把這個法案交給內政部,內政部召開公聽會和很多的研討會,行政院也會有代表在場,基本上,這是法案主管機關研究出一個結果報到行政院,經過行政院內部審議以後再提報至院會。
- 黃委員文玲
請問副秘書長看過公投法的整個內容嗎?
- 陳副秘書長慶財
這還在內政部的階段。
- 黃委員文玲
你們是主管機關,竟然講,這是在內政部階段,請問副秘書長看過現行公投法嗎?
- 陳副秘書長慶財
有看過。
- 黃委員文玲
副秘書長認為現行公投法有什麼需要做修正的地方嗎?
- 陳副秘書長慶財
所以,我們才要廣聽各界的意見,請內政部來研析。
- 黃委員文玲
行政院說選政的部分由內政部處理,請教林次長,目前的公投法,次長認為有辦法實行嗎?
- 主席
請內政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慈玲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是有效的法律,而且在實行當中。
- 黃委員文玲
有辦法做得到嗎?
- 林次長慈玲
是有的。
- 黃委員文玲
現在提案的門檻是多高?
- 林次長慈玲
全國性公投是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5‰提案。
- 黃委員文玲
那最近這一次需要多少人?
- 林次長慈玲
九萬多人。
- 黃委員文玲
要有多少人連署?
- 林次長慈玲
連署是5%,就是90萬人。
- 黃委員文玲
要90萬人才能成案,對不對?
- 林次長慈玲
是。
- 黃委員文玲
你認為,這部分很容易嗎?
- 林次長慈玲
因為公投是民主代議政治的例外。
- 黃委員文玲
這是直接民主的體現,是人民直接實現民主的體現吧?
- 林次長慈玲
我們有蒐集國外有關這個連署的門檻,一般是在5%到10%之間。
- 黃委員文玲
沒有吧!本席看到的連署都幾乎是2%左右,像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以及瑞士的門檻都很低;請問通過的比例是多少?
- 林次長慈玲
義大利複決法案必須要有50萬人連署,連署的門檻大概是1%。瑞士是2%。
- 黃委員文玲
他們連署的門檻只有1%,為什麼我們訂得這麼高是5%?
我們的原住民共有14個族,如果他們要提出原住民自治,他們只有52萬人而已,他們怎麼有辦法過90萬的門檻?
- 林次長慈玲
像德國的聯邦也要到8%至20%。
- 黃委員文玲
公共議題應該不要設那麼多門檻的限制,現在通過的門檻是多少?
- 林次長慈玲
要有過半的投票跟……
- 黃委員文玲
要有過半的投票率跟過二分之一的門檻,對不對?
- 林次長慈玲
是。
- 黃委員文玲
所以,這個公投法是一個鳥籠性的公投,這在臺灣有辦法實施嗎?
- 林次長慈玲
向各位委員報告……
- 黃委員文玲
國外的立法意旨跟立法理由認為,提案人不應有所限制,只要有提案就可以。其次是,連署的部分,像剛剛你講的,義大利只有1%,其他很少超過2%,臺灣這樣的情況是少之又少,當時公投法是國民黨版,國民黨就是要阻擋人民行使直接民主權利這樣的一個權益,所以,才會定這麼多門檻,又定了一個公投審議委員會,對不對?
- 林次長慈玲
像德國是8%到20%,紐西蘭是要選民數的十分之一,也就是10%,所以,各國的規定不一。
- 黃委員文玲
各國的規定只是作為我們的參考,為什麼不參考比較好的?既然公民投票是公民行使政策的討論,為什麼要設這麼高的門檻,這只是讓人民表示他們的聲音;就如原住民若要劃定自治區,如果要用公投幾乎是不可能,他們的人口才52萬人而已,要達到次長講的90萬以上,他們怎麼有辦法連署達到90萬?這是一個公共議題,一個issue而已,目前公投法採絕對多數,即投票率要50%,還要過50%的門檻,才有辦法成案。
請教次長,如果選舉總統的投票率未達50%的話,即只是相對多數,他可以成為總統嗎?
- 林次長慈玲
有關公投的制度跟總統選舉……
- 黃委員文玲
你先針對本席這個問題回答,他可不可以成為總統?如果投票率不到50%,但是,他的得票率比另外一個候選人要高,他會不會當選?
- 林次長慈玲
關於總統的選舉,現在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我們是按照選罷法相關規定辦理。
- 黃委員文玲
總統的部分都不需要是絕對多數,為什麼要限制公民投票法的部分要絕對多數?在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用相對多數來處理,只要人數超過二分之一,就是贊成或反對的有超過二分之一,成案就好了,為什麼要用絕對多數,總統、副總統選舉都沒有到絕對多數,對不對?
- 林次長慈玲
有關公投的部分,鄰近的韓國、瑞典、丹麥以及瑞士等國家跟我們一樣有類似的規定,要有過半數的投票跟過半數的通過。
- 黃委員文玲
次長,總統副總統選舉都沒有用這麼高的門檻,公民投票更不應該用這麼高的門檻,希望你們要朝相對多數的部分去研究。
其次,過去全國性公投之一是,民進黨所提,是否同意臺灣與中國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政府應交由人民公民投票;第二次至第五次都是台聯黨團黃昆輝主席所提,對於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合會,就是對簽署ECFA反對或同意,其實人數已經到達門檻,本席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應該做形式的審查,而非實質審查,可是他們竟然用實質的審查去審查整個案件的內容,你認為這樣是合理的嗎?
- 林次長慈玲
依現行公投法規定,形式的審查由中選會受理,形式審查完畢之後,實質的審查必須送公投審議委員會。
- 黃委員文玲
為什麼還要做實質審查?當人民的意志決定要做公民投票,方才次長講,目前提案的門檻是5‰,連署是5%,就這個議題的部分,你們竟然限制還要再讓公投審議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本席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這等於是以21個委員的意見來否定九十幾萬人的連署,這部分根本不符合民主制度的精神。
- 林次長慈玲
報告委員,公投法第三十四條賦予公投審議委員會的職權包括:一、全國性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二、第三十三條公民投票案是否為同一事項之認定。
- 黃委員文玲
關於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中選會鄧秘書長來說明一下?在此想請教鄧秘書長,關於這五次公投審議委員會所作成的決議,相信你應該都很清楚吧?
- 主席
請中選會鄧秘書長說明。
- 鄧秘書長天祐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公投審議委員會在作成決議之後,曾將當時決議的情況送到選委會來。
- 黃委員文玲
最後一次是台聯主席要求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公投案,結果竟遭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請問這樣是對的嗎?在沒有利益迴避的情況下,竟由他們自己審查和自身有關的事項,我們認為應該要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才對。
- 鄧秘書長天祐
關於是否迴避的部分,因為對組織來講並沒有迴避的問題。
- 黃委員文玲
我們提出要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公投案,結果他們竟然自己審查和自身有關的事項。本席認為公投審議委員會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這是中選會就可以做的事情,難道不是這樣嗎?
- 鄧秘書長天祐
我剛剛已經報告過,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存在並不違憲,至於要存在與否,我們尊重大院及主管機關的意見。
- 黃委員文玲
怎麼會不違憲?針對這部分,有關大法官會議解釋,其實許玉秀大法官也認為這是一種違憲的情況,如果一個被監督者能夠決定程序方面的事項,其實它已經凌駕在人民的權利之上了。針對這部分,許玉秀大法官採不同的意見,他認為應該要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這樣才有辦法讓人民直接行使公投,也才有辦法實現直接民主。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文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