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民主紀念館裡面不應只有單一觀點的蔣介石史料,即使不談轉型正義,也應該併陳庶民的血淚、一九四九大遷徙的流亡生命史「就算不談轉型正義,庶民的血淚、一九四九大遷徙的流亡生命史,也應該併陳在民主紀念館裡面。」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一面大談受害者人權、一面又高調紀念獨裁加害者的中正紀念堂,認為那是虛偽的轉型正義、虛偽的人權紀念「但我們台灣竟然可以一面大談受害者的人權,一面又高調紀念獨裁的加害者?這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虛偽的轉型正義、虛偽的人權紀念!」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景美人權園區近年都是外包給廠商做的特展,品質良莠不齊、宣傳不足,第一法庭等重要展覽沒有常態展示且缺乏文字與常設標示,難以發揮教育意義「都是外包給廠商做的一些特展,品質良莠不齊,而且對外宣傳的強度也不夠,甚至有一些重要的展覽,例如第一法庭也沒有常態展示,展場園區裡面缺乏文字資料、標示以及常設標示,民眾前來也看不出什麼所以然。」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認為紀念白色恐怖迫害人權歷史時,有被害者一定有加害者,質疑目前只紀念被害歷史卻沒有關注加害者的歷史、未釐清加害者在何處「有被害者一定有加害者,請問,我們紀念了這些迫害人權的歷史,但卻沒有關注到加害者的歷史。」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國家人權紀念館、景美人權園區籌備網站的人權資料內容比大學生報告還粗糙,僅剪貼少數受難者訪談作為受害者簡介。「有關人權資料的內容,根本比大學生的報告還粗糙,竟是剪貼幾個受難者的訪問資料,就變成了「國家人權紀念館」關於受害者的簡介。」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淑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了整個早上的詢答,我們真的非常失望。過去龍應台是一個作家,現在是文化部長,本席要提醒你,身為作家可以在權力外圍或權力邊陲,選擇一個戰鬥的位置進行批評和批判;文化部長則身處國家機器的核心,握有支配資源的權力。但這幾個月來,我們觀察到的龍應台,忽而是部長,忽而是作家。身為部長,他繼續批評、繼續批判,說預算不夠、資源不足,甚至保持漂亮的身段,講些好聽的話,迴避他該面對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你可以討論、批判蔣介石的功過;但今天你卻以部長的身分告訴我們,你不能隨便發言,對於蔣介石的功過,你無法置評。你原本是作家,你是拿人權、民主、自由、公民社會來換取部長這個職位,我們不好意思說你就是販賣人權、民主、自由、公民社會等議題來謀得一官半職!到底是不是如此,只有一種方式可以檢驗,就是檢視你以往的批判和你當官後的實踐之間有無斷裂。所以我們今天不是要討論龍應台有無放棄作家批判的權利,而是要檢視龍應台在批判與實踐之間有無斷裂、立場是否一致。檢驗的結果,到目前為止,大家仍然認為你以往的批判和當官後的實踐之間是斷裂的。如果是斷裂的,我們可以說你在作家時期所強調的價值,只是為了換取官職、為了沽名釣譽嗎?今天你忽而在體制內、忽而在體制外,大小通吃;忽而中心、忽而邊陲,互換位置,立場模糊不清,令我們非常失望。

  2. 你在訪視樂生之後表示,樂生本身的價值已經存在,你不需要被說服,就算沒有獲得世界遺產的肯定,在你心中一樣重要,樂生的院民聽了多麼感動!作家可以這樣寫,人民會感動,可是今天的龍應台不是作家,而是文化部長。對於現在的文化部長,我們總會訝異地問,為什麼你總是在思索而無作為?根據張大春的說法,你在文化部成立前夕所發表的文章邏輯紊亂、中空無物,於關鍵處打馬虎眼,以做官的來說,文章寫得還好,但是不寫更好。

  3. 今天我們想要問的是,文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古蹟是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為什麼文化部長不願意這樣做?過去樂生以開發之名被犧牲掉,換言之,就是臺灣的歷史和記憶以開發之名被犧牲掉。這是過去你所批判的價值;然而你擔任部長之後,卻仍然閃躲這個問題,你是文化部長耶!我們質疑的是,為什麼不立刻把樂生指定為國定古蹟?為什麼要指定?因為經由宣告、審查、保護文化古蹟這個過程,樂生可以紮紮實實地被重視、被保存下來;而不是你龍應台只在心裡把它想像成一個博物館,更何況,你還說經費有限,不曉得能否執行。它是龍應台的想像還是院民的博物館?原來龍應台的想像只是一張空頭支票。

  4. 其次,臺語電視台也是張空頭支票,因為不曉得有沒有經費。對於人權博物館,你也說經費不多,所以我們今天才會感到如此訝異,你是文化部長耶!

  5. 龍部長,本席要告訴你,文化的起點在哪裡?文化的起點就是從樂生開始!這是我們今天要和你溝通的事情,就是從樂生開始!過去文建會時代沒有作為的作為,就是對人權文化最大的損害;如今你身為臺灣文化部首任部長,請問龍部長是否同意過去文建會無作為的作為,是對你所標榜、所高調揭櫫的人權文化最大的傷害?你認同嗎?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林委員淑芬

    你去把法令看清楚!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林委員淑芬

    文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古蹟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所以不要再說這是地方機關的職責,不是這麼一回事!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林委員淑芬

    不需要。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林委員淑芬

    沒關係,本席要問你的不是這件事,過去文建會在面對樂生的問題時,態度被動、沒有作為,雖然補助了2,700萬元,但其中有1,600萬元用於拆遷,請問這是不是對臺灣人權文化最大的傷害?是不是?你認不認為?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林委員淑芬

    我想今天很難跟你討論。本席要告訴你,樂生療養院從2010年開始走山,而且在短短2個月內,邊坡的地錨荷重上升30噸;捷運局在最新的報告中也坦承,部分地錨無法打入岩盤。回歸到最原始的議題,樂生原本被認定為歷史建築和文化景觀,但後來在91年審查時,由於要蓋捷運,因此以開發之名而被犧牲掉,這是政治上的考量。換言之,我們不把它指定為古蹟,並不是因為它不具備古蹟的價值;它作為古蹟的價值是存在的,但卻以開發之名而被犧牲掉。現在這個歷史建築面對走山的狀況,加上捷運局施工紀錄不良,多次失敗,安全結構評估僅聽信捷運局一面之詞,我們認為非常不妥。3天前你承諾會積極促成行政院政務委員主持跨部會協調,請問你是否會信守承諾?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林委員淑芬

    目前立即的危險,在你空泛而模糊的概念裡面……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林委員淑芬

    我們要求行政院要跨部會協調,這也是你對媒體講過的,你說會進行跨部會協調。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林委員淑芬

    第一、你現在的回答和3天前你到樂生訪視時所說的話不同,這中間的斷裂和落差,讓我們不敢置信。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林委員淑芬

    第二、未來建物是否要指定為國家古蹟?98年台北縣文化局曾經召開諮詢會議,紀錄中第三點提到,對於是否要指定為古蹟一事,要再繼續討論。如今這個問題被擱置不討論,我們希望你能本於當時的決定繼續執行。

  24. 第三、地方政府財源籌措有限,你們說要向經建會申請經費,但這是衛生署的報告,文建會才是全國古蹟的最高主管機關。你說你關心文化,如果不是以作家的身分,而是以文化部長的身分,對於以文化之名獲取文化部長這個職位的龍部長而言,你到底願意對樂生負責到什麼程度?你願意拿出多少資源?你願意分配多少經費,讓樂生得以修繕、得以維護、得以維持?你認為文化部可以補助多少資源?不要又像之前補助2,700萬元,而其中1,600萬元用於拆遷。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林委員淑芬

    但你現在正在編列預算,你願不願意特別匡列一筆預算,用於樂生這個專案?你願不願意?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林委員淑芬

    依照文資法的規定,你們可以補助新北市;按照文資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中央業務主管機關文化部也可以指定古蹟、進行審查。這是文資法的規定,請你回去再把文資法第十四條看一遍。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林委員淑芬

    你是否願意匡列一筆預算,給你所謂不需要說服即已知道其存在價值與意義的樂生院?請問你願不願意匡列一筆經費,好好修繕和維護它?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林委員淑芬

    不需要你回答了,本席可以看得出來龍部長的態度。我們今天要檢視你作為一個作家和作為一個官員,其批判與實踐之間的斷裂,你一再羞辱立法院的立委,說歷史的真相要經過社會集體辯論,自1986年臺灣社會解嚴至今已經26年了,請問龍部長,社會上沒有討論嗎?我們都看過社會辯論風起雲湧的時代,對於白色恐怖這段歷史中獨裁者的功過,相關的研究報告和著作等身,連檔案都解密了。社會對於這件事並不是沒有討論,而是沒有面對、不想面對、妄想隱匿!你還記得2009年游文富事件嗎?汪希苓特區展覽一事,在在顯示執政當局企圖顛倒是非、模糊歷史真相,這才是真正不能說的秘密。

  33. 最後,本席要講一件事,台師大人文學社舉辦了一個展覽,連學生都知道歷史的真相為何,而今天你還告訴我們,社會沒有辯論,你不能決定,其實臺灣已經討論26年了。請你去看一個展覽

    「推開白色的記憶之門-台大1950年代檔案及影像展」,你不要再說需要集體的討論和辯論,臺灣已經26年的討論和辯論,連機密檔案都已解密了。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

  38. 文化部長總是思索卻毫無作為

  39. 1.聯合報曾於5/18刊載部長「政策制定中的一路思索-寫在文化部成立前夕」一文,文謅謅的文字像是篇作文,全文問句多於肯定句,像是一篇對於政策毫無頭緒的質詢稿,如果現在用來質詢部長,部長至今也未必可以回答出來。按照作家張大春的說法,是篇「邏輯紊亂中空無物」、「於關鍵處打馬虎眼」「以做官的來說,文章寫得還好,但是不寫更好」的文章。然而,從2月份上任至今,從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部長對於文化事務仍是一知半解或是滿腹疑問,實在令本席感到憂心。

  40. 2.以本席今天所排定的議程而論,請教部長,樂生療養院妳去過幾次?要不是本週排了相關議程,妳會到樂生先瞭解嗎?國家人權博物館下面有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兩個園區,請問部長,上任後妳又去過幾次?(4/5段宜康在院會總質詢時問及龍應台有無前往觀看「展覽」,龍應台說沒看過)對於台灣的文化政策、過去被扭曲的歷史文化,未來要落實的文化轉型正義,部長的見解又是如何?

  41. 3.過去文化界殷殷期盼文化部長可以為台灣的文化政策、文化資產、表演藝術的擘畫藍圖,但是現在看來,部長對於台灣的文化如何發展、難題的解決方式、以什麼角度詮釋歷史記憶,仍處於無止盡的思索、一頭霧水的狀態,實在令人失望。

  42. 4.部長於上週日(5/27)前往樂生療養院,現場由大學生陪同了解樂生院區的文化資產現況,並實際與院民們座談,院民在座談中表示希望部長可以指定古蹟,但是部長只說「樂生院本身的價值就存在,我不需要被說服,它就算沒有獲得世界遺產的肯定,在我心中都一樣重要。」部長強調,是否指定古蹟並非重點,「重點在於主事者的心態。只要主事者肯定它的價值,就算不指定為古蹟,以歷史建物去做,說不定彈性更大。」目前樂生院主管機關是衛生署,龍應台表示,將和衛生署合作,思考如何讓樂生院未來的再利用朝「醫療博物館」方向前進,把醫療與人權的歷程都留下來,部長指出,樂生院舍需要維修,但政府經費縮編,文化部會和其他單位協調,「例如緊急修復的部分,我們也會請捷運局想想要怎麼協助。」而捷運局副局長傅式治則回應,文化部有什麼需要,捷運局會儘量配合。

  43. 5.部長認為重點在於主事者的心態,請教部長,妳的心態又是什麼?5/27前往樂生時,妳說「樂生療養院既是台灣醫療的現代史,又是漢生病在數千年人類歷史中對人權剝奪的見證」,既然如此重要,那樂生該不該指定為古蹟?部長可以推託說指定古蹟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但本席想問的是,妳曾於2004年擔任柏林國際報導文學獎的評審時,曾經推薦張平宜所寫《悲歡樂生》一書競選國際報導文學大獎,表示作品裡所講述的樂生院民的遭遇,令人動容。並指出印象最深的是樂生的火葬場,孤寂的院民往生後,就由其他病友扛到山頂送最後一程。

  44. 6.過去妳只能為樂生院民的遭遇、古蹟感到惋惜、遺憾,但是現在妳作為文化部的部長,掌管全國文化事務,有機會可以為樂生院民、樂生的建築做事時,為什麼卻如同當時面臨師大商圈、台北特殊巷弄文化般,噤聲不語、毫無作為?是不是換了位置就要換腦袋?做的官越大,做的事卻越來越少?

  45. 醫療博物館是樂生當務之急?

  46. 1.龍部長,為什麼樂生不立刻指定為文化古蹟,通過宣告、保護文化古蹟的過程,讓樂生院的問題能被重視,而是內部規劃成為醫療博物館?成立醫療博物館的程序會比聲請世界遺產更簡單嗎?更何況,龍部長自己又說,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缺乏經費,為什麼文化部卻硬要拉著衛生署特別設立一個「醫療博物館」來搶資源呢?醫療博物館又如何發展成為文化部想像中的「文化創意產業」呢?

  47. 2.院民在意的是自己的尊嚴,在意對過去污名歷史的平反,在意旁邊逐漸走山的捷運基地,在意過去國家對於疾病管制的錯誤政策;樂生院民最不需要的,就是溫暖的家變成冷冰冰的博物館。博物館只負責傳達科學知識,裡面沒有人性、沒有社群、沒有尊嚴,再怎麼專業,都只是工具理性而已。院民不是博物館的標本,也不需要被分析、被觀察,醫療博物館完全是去除人性,將居民當成人類學標本,刻意忽略國家的歷史暴力,變成假性的科學理性而已。更何況,我們應該強調漢生病被扭曲、被歧視的歷史,這就是樂生院提醒我們最重要的價值。請問部長,醫療博物館怎麼會是個選項?無論是樂生療養院或是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文化部為什麼無法正視台灣過去被扭曲、被歧視的歷史呢?

  48. 既沒有文化,也沒有創意,更沒有產業的文化創意產業

  49. 龍部長究竟要怎樣的文化創意產業,前一陣子在聯合報發表〈政策中的一路思索

    寫在文化部成立前夕〉,其中一段:

  50. 我在思索的是,文化部要創立什麼樣的文化環境,這些「個個都是國之珍寶」的孩子們才有可能成為創意充沛、素養深厚的台灣公民?我們要解開哪些條例的死結,制訂哪些文化法規,才能吸引國外的文化創意人才湧入台灣,填補永續經營台灣的隊伍?兩岸文化交流更從容開闊我常被問到兩岸交流的問題。問題裡,總藏著某些看不出的意思,總有點緊張。我在思索的是,我們能不能更從容一點,更開闊一點,更自信一點?文化交流,起點不是兩岸,是國際。

  51. 龍部長,不需向什麼複雜的條例動刀,樂生就是那個該被解開的死結,樂生院民的權益長期被遺忘、被歧視,一旁的捷運工程岌岌可危,隨時都有走山的危機。我們如何能夠夸夸其言,說要向國外引進創意人才,卻坐視樂生的文化與人權正在被國家資本迫害?這就是我們要的文化創意產業嗎?文化部坐視文化建築被破壞的事實,卻要去吸收國際的「創意人才」,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52. 文化的起點在哪裡?樂生院不是珍貴的文化資產嗎?

  53. 1.龍主委說起點不是兩岸,是國際。但這句話喊出來擲地有聲,內容卻是空洞無比。若真要談論國際間的文化資產保存,那被文化部漠視的樂生院,恰好就是國際級的文化資產典範。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在國外是無可替代的歷史記憶,在台灣卻是政府去之而後快的「釘子戶」,不管是保留院區40%還是99%;不管分段通車與否、不管土方回填與否,長期以來樂生院的保留討論都不是在其文化價值本身,大多圍繞著捷運工程討論。但,為什麼我們要在文化資產上談捷運工程?樂生院絕對有世界級文化資產的價值,公視PNN的報導曾指出

    紐約的跨國申遺會議中,各國代表與世界遺產專家已達成共識,將共同推動各地保存的漢生病聚落遺址提報世界財產,也成立「國際強制隔離遺址聯盟」(The 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Historical Sites of Exclusion and Resistance),優先推動全球漢生病聚落遺址,藉此讓非聯合國成員也能申請世界遺產。目前巴西、哥倫比亞、日本的漢生病聚落遺址,都已獲得政府支持,其他如美國、加拿大、韓國等相關遺址,也將加入申請行列。

  54. 2.更何況,樂生院是日本時代(1930)就存在的制度和歷史建物,代表過去對於漢生隔離醫院的污名、人身控制、社會排除及科學迷信種種對於病患人權的傷害(即是傅柯所提出的

    現代化國家對疾病的控制)。而日本厚生勞動省也訂定每年的6月22日為「漢生病患恢復名譽與追悼日」,並公開對於過去日本政府對漢生病患人權的迫害提出道歉與補償,厚生勞動大臣說:「由於國策,漢生病患和家屬受到差別待遇,嘗受受難以形容的痛苦,僅此表示道歉,並對已在療養院過世的病患表示追悼之意。」日本政府已經向歷史道歉,並且將過去的「漢生病療養所全生園」改成「人權森林」,結合動畫大師宮崎駿的森林意象,成為充滿人權與文化創意意涵的公園。日本對於漢生病患的道歉以及後續文化資產保存,其對人權的重視已經獲得國際注目,過去病患及家屬悲傷的歷史以能逐漸撫平,但一向十分強調人權與文化的馬政府,或是龍部長,除了表現出同情院民的態度,實質上又有什麼作為呢?

  55. 過去文建會無作為的作為,是對人權、文化最大的損害,現在的龍部長呢?

  56. 1.相較於台灣,雖然2009年前行政院長劉兆玄有口頭上針對樂生隔離措施道歉,但也僅限於過去隔離措施的不當,僅提出金錢上的「賠償」(花錢消災的心態),另一方面還是照樣汙名化樂生病患,拆除樂生療養院。2008年台北縣政府要拆除樂生院時,政府為了表示「照護責任」,將院民強迫遷移至旁邊的迴龍門診部,那是一所現代化的「病房監獄」,居住習慣院區的老院民們,到了鋼筋水泥的療養大樓,因為水土不服、寂寞、行動不便等等理由而陷入憂鬱,原本可平靜度過的晚年,因為遷入新院區的關係陷入更大的痛苦。政府對於漢生病患的道歉和補償,從頭到尾都是口惠不實的,這就是台灣的進步人權嗎?

  57. 2.更嚴重的,無能的行政院,以及對於古蹟保存總是「愛莫能助」的文建會,任由縣長周錫瑋和地方議員以捷運通車的名義,號召北縣新莊地區居民上街抗議,擴大對樂生居民的誤解與衝突,並讓社會大眾誤以為樂生療養院就是延誤捷運工程的元凶。事實上,新莊捷運本身就可以用分段通車的方式來解決衝突,而周錫瑋將樂生院民當作擋箭牌,刻意掩飾捷運通車的進度落後問題,把社會問題都丟給了最弱勢、最沒有發言權的樂生院。當時所有應該在人權文化層次談論的保存問題,都被簡化為「開發」與「保留」兩派,讓樂生院民在長期汙名與歧視之外,還被國家踐踏再次踐踏了尊嚴。

  58. 3.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於2005年7月20日發表正式公報,就台灣政府強制遷離樂生院民的舉動發出警告,其中內容提到,對樂生院民的強制驅離已經構成違反「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當時台灣尚未正式加入兩公約,但今日台灣已經有兩公約相關的立法,政府對於樂生院的迫害,不但違法,更是台灣在國際間的人權恥辱。

  59. 4.長期以來樂生院的爭議都在如何「與捷運共存」,但這些問題根本不應該是問題,樂生院是歷史的傷痕,人權的汙點,怎麼可以將事情簡化成為開發工程的爭議而已?更何況,新莊捷運已經通車,政府根本不需要和樂生院搶時間,請文化部好好地思考樂生院的未來吧!政府不但不應該繼續侵犯院民人權,更應該盡速透過文化資產的宣告與保存,設立樂生病患的「漢生病人權紀念園區」,並恢復樂生院民的名譽,對過去十幾年來因興建捷運基地而產生的社會排除道歉!請問部長,妳可不可以做到?

  60. 國家人權紀念館是在紀念誰的人權?加害者去了哪裡?

  61. 1.龍部長,您知道過去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游文富事件」嗎?2009年,景美人權園區請一位年輕的藝術家游文富,替「汪熙苓特區」做裝置藝術。當時這位藝術家還進駐汪熙苓的軟禁區,深思如何表達「自由」的概念,結果作品一製作完成,就被施明德夫婦破壞,造成社會兩極的輿論。龍部長,您知道汪熙苓是誰嗎?(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局長)為什麼他會被監禁在那棟房子裡面?那您應該也知道江南(劉宜良)是誰吧?請問,未來的人權紀念館是在紀念誰的人權?是受難者的人權?還是加害者的人權?(當年汪希苓奉命派黑幫老大陳啟禮到美國暗殺「蔣經國傳」作者劉宜良(江南),後來汪希苓被判刑,因為是幫國民黨政權做事,雖無法逃避牢獄之災,卻享受「特區」,像別墅一樣,有套房、書房、廚房,家人還可以住在一起。)

  62. 2.如果是紀念受難者的人權,那麼再請問一個問題,「加害者在哪裡?」我們不說空泛的轉型正義問題,我們就談加害者與被害者的關係,有被害者一定有加害者,請問,我們紀念了這些迫害人權的歷史,但卻沒有關注到加害者的歷史。講到德國的集中營,我們都知道加害者是納粹;講到柬埔寨的大屠殺,我們都知道加害者是赤棉的波布,但是台灣的白色恐怖,加害者都到哪裡去了?

  63. 3.龍部長,加害者離我們並不遠,我們到中山南路去,就可以看到中正紀念堂(蔣介石紀念館),那就是台灣過去戕害民主最深的獨裁者,也就是所有白色恐怖元兇的加害者紀念館!部長,你去過歐洲各地,請問你在德國看過「幾間」希特勒紀念館?對歷史敏感的人,一定都對權威、獨裁這種象徵暴力的符號非常在意,去年台灣有位插畫家叫做「馬克」,他畫了近似希特勒的Q版資本家漫畫公仔,就被以色列抗議,認為引用希特勒的形象,會造成猶太人的創傷。歐戰距離現在已經七十年過去了,德國人、以色列人還是戰戰兢兢地再對待這段歷史,深怕被害者再度受傷。但我們台灣竟然可以一面大談受害者的人權,一面又高調紀念獨裁的加害者?這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虛偽的轉型正義、虛偽的人權紀念!

  64. 4.非常恰巧在520之後,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的管理單位從教育部移轉到文化部。過去教育部執掌問題不論,但今天的文化部長是一位具有歷史深度,寫過《大江大海一九四九》這部大作的作者,龍部長你會不知道國共內戰這段慘烈的歷史嗎?今天中正紀念堂裡面的內容,2010年的時候,有幾位德國人權博物館的館長來台訪問,他們訪問到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的時候,和館長討論到

    「裡面的內容全部都是歌功頌德蔣介石的資料!…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淑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林淑芬

    4.非常恰巧在520之後,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的管理單位從教育部移轉到文化部。過去教育部執掌問題不論,但今天的文化部長是一位具有歷史深度,寫過《大江大海一九四九》這部大作的作者,龍部長你會不知道國共內戰這段慘烈的歷史嗎?今天中正紀念堂裡面的內容,2010年的時候,有幾位德國人權博物館的館長來台訪問,他們訪問到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的時候,和館長討論到:「裡面的內容全部都是歌功頌德蔣介石的資料!」

  2. 林淑芬

    5.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裡,所有的歷史判斷應該都是多元而且相互尊重的,這一點在台灣尤其重要,因為台灣的歷史是不同族群、不同歷史記憶所串起來的,同樣一個1947到1949動盪的年代,從228到白色恐怖,從日本投降到國共內戰,龍部長一定非常清楚,本省人、原住民和中國遷徙過來的居民感受一定非常不同,對於歷史的詮釋一定也不一樣。但是過去教科書裡的台灣歷史只看到一種觀點,就是國民黨的觀點,其他族群的觀點都不見了。而今天民主紀念館也是一樣,裡面陳列的蔣介石史料、遺物全部都是單一的觀點,過去是教育部管的,但是一點「教育意義」都沒有,完全都再造神、歌頌獨裁者。姑且不論228等歷史衝突,蔣介石的展覽裡面,可有百萬一起流亡過來的中國移民的身影?可有國共內戰時雙方犧牲的人民的紀錄?都沒有!這些都是為了一名獨裁者而設的展覽,而為了這位獨裁者的權位,犧牲了多少人民、殘害了多少無辜的百姓?就算不談轉型正義,庶民的血淚、一九四九大遷徙的流亡生命史,也應該併陳在民主紀念館裡面。

  3. 林淑芬

    景美人權園區的因循怠惰

  4. 林淑芬

    1.一個國家容許紀念、歌頌獨裁者,代表這個國家並沒有獲得真正的民主!我們檢視近年來景美人權園區做了些什麼?都是外包給廠商做的一些特展,品質良莠不齊,而且對外宣傳的強度也不夠,甚至有一些重要的展覽,例如第一法庭也沒有常態展示,展場園區裡面缺乏文字資料、標示以及常設標示,民眾前來也看不出什麼所以然。這樣子的國家人權紀念館,到底能帶來多少教育意義?

  5. 林淑芬

    2.我們看到國家人權紀念館、景美人權園區的籌備網站,有關人權資料的內容,根本比大學生的報告還粗糙,竟是剪貼幾個受難者的訪問資料,就變成了「國家人權紀念館」關於受害者的簡介。每年景美園區辦多少展覽、蒐集多少資料,難道一個簡單的資料庫都無法建立嗎?

  6. 林淑芬

    3.龍部長,你知道最近在台大、師大,有「【推開白色的記憶之門】-台大1950年代檔案及影像展嗎?(展期|4/23-6/1、時間|Mon-Fri 08:00-17:30、地點在國立台灣大學博雅教學館一樓大廳)這個展覽是台灣學生會、師大人文社的學生自己出錢做的,很克難克儉,一次展覽花下來經費不到十萬元,裡面的內容大概比人權園區每次花幾十萬包的展覽要精彩不知凡幾,而且歷史詮釋十分深入,整理過去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資料十分豐富,都是這些學生自掏腰包,親自去找受難者訪談、自己整理的針對資料,未來龍部長要寫大江大海的續集,可能還要和這些學生請教才是。每次政府辦什麼活動,都只想結合文創產業、結合公關公司,像這次景美人權園區的營隊「人權說與做」,也是公關公司承包的。裡面的歷史詮釋就不如長期關心白色恐怖的民間社團來得有深度。這就是我們要的人權紀念嗎?我們政府不是花大錢在買心安理得的,我們是要真正撫平受害者的傷痛,去重新詮釋這段歷史,而不是用放煙火一般的灑錢方式來紀念人權,才能真正展現民主的價值!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淑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