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添財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台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主張對於二二八事件及過去未經審判任意抓人的歷史沉案,應透過公正審判向人民交代、讓歷史留下紀錄,並以不以處罰為目的的特赦處理,這才是總統高度與責任感的表現,而非置之不理或暗中整人「他可以審判後再特赦,讓歷史永遠留個紀錄,透過公正的審判,將過去歷史的沉案統統向人民交代,當然是不以處罰為目的而予以特赦」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添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現在我們臺灣有了民主、自由,對不對?

  2. 主席

    請法務部曾部長答復。

  3. 曾部長勇夫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許委員添財

    講話不用膽戰心驚與觀前顧後,不會隔牆有耳,對不對?

  5. 曾部長勇夫

    應該是這樣。

  6. 許委員添財

    大家都可以講話,但是講話的品質降低了,不誠實的太多,說謊的太多,隨便想隨便說的太多,變成了放任而不是自由,都沒有自我約束,都沒有社會責任,就是今天,但是回想起來,民主、自由是誰爭取的?是今天一直在升官的人爭取的嗎?還是以前沒有當官的機會,只有坐牢的風險,包括鄭南榕先生自焚而犧牲了生命才換來的。

  7. 本席認為今天普遍的臺灣人民都知道我們要繼續追求人權跟法治,對不對?上會期或去年關於法治,本席與委員同仁要求很多,到今天法務部所轄檢調等機關的法治精神與可信度,一直都是人民最質疑與最不認同的,部長應該知道吧!

  8. 本來臺灣是人權的輸出國,陳水扁先生在當總統時,還由他太太代替到美國去領取世界的人權獎,對不對?因為他上台以後,他不報復,例如沒有對二二八事件與以前沒有審判而隨便抓人的那些人進行轉型正義而加以審判,他可以審判後再特赦,讓歷史永遠留個紀錄,透過公正的審判,將過去歷史的沉案統統向人民交代,當然是不以處罰為目的而予以特赦,這是總統的權力,總統的高度跟責任感,是這樣表現的,不是和稀泥不予理采,也不是暗中搞手腳亂整人。

  9. 今天法務部變成說謊部,部長當然不接受,但是本席已經說過好幾次,本席是有所本,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是不是願意送到台北榮總,光這個就在爭論,是耗費國家資源,本席光從報紙不同的說法,前後對照把它印出來就清清楚楚了,典獄長在這裡,本席在8月7日帶陳致中跟他太太及他女兒去提前慶祝父親節,陳水扁先生那時候說已經寫好一位前總統之死的遺書等,結果本席一講,北監說沒有,他只是有此念頭與想法,我們在勸他,二個禮拜之後,一位前總統之死的文章登出來了,這樣是自打嘴巴,從說謊到破功,今天還在說謊,這是何必呢?是在為誰呢?

  10. 臺灣的人權與法治,我們的子子孫孫都用得到,都會享受到,今天是為誰,何必這樣呢?今天我們是希望前總統陳水扁先生身體健康,生命不要有威脅,這是他基本的人權,但是他關係到臺灣的安定,與未來的和諧,我們如果用安定與和諧來要求你,似乎是在威脅你一樣,我們是有先見之明與防範之心,但是你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都想歪與想壞了,似乎綠營支持與疼惜阿扁的,就想盡辦法用騙或拐把他拉出來一樣,所以你們就故意的防範。

  11. 在我們幾位立委同仁之前,本席在法務部跟你們的陳次長說不要24小時用監視器監視他,他說我們只有走道防範安全,牢房裡面沒有,不到12個小時,法務部又以新聞更正說有,因為怕自殺與越獄,所以就監視他,陳水扁先生說在馬桶被監視怎麼能夠尿出來呢?24小時統統是透明的,這是精神威脅與心理壓迫、人權迫害。

  12. 曾部長勇夫

    這不是專針對陳水扁先生,而是每一個舍房都有這樣的設備。

  13. 許委員添財

    每一個舍房都是違反人權,怎麼可以在裡面小便的地方也要照呢?起碼小便的地方是照背部,讓他面對的地方不會被照到,讓他放心的尿尿,不會照到隱私,這樣才會安心,卻沒有這樣,搞不好還故意照他與威脅他,並說他的小動作太多,違反人權的變相技巧太多,所以這是一個假民主與假開放的社會,是一個實施對反民主、反人權所做很多不光明的事情。

  14. 曾部長勇夫

    那是陳水扁先到監獄以前,舍房就是有這樣的設備,不是因為他進入才裝的。

  15. 許委員添財

    沒錯,但是有些人沒有心理壓力,有精神病者跟無精神病者的感受就不一樣,不能夠以平等視之,你們有病監,對不對?生病的人要住病監,給他一張床,可以讓他喝溫開水,那不是特權。

  16. 曾部長勇夫

    是。

  17. 許委員添財

    阿扁生病這麼嚴重,為什麼不送他去病監呢?為什麼還要讓他跟一般人平等呢?那是假平等、真虐待麻!

  18. 曾部長勇夫

    之前監獄中的評估是還沒有達到那個程度。

  19. 許委員添財

    這有幾根手指頭?

  20. 曾部長勇夫

    5根。

  21. 許委員添財

    這是幾根。

  22. 曾部長勇夫

    是2根。

  23. 許委員添財

    加起來是幾根。

  24. 曾部長勇夫

    是7根。

  25. 許委員添財

    這是幾根?

  26. 曾部長勇夫

    5根。

  27. 許委員添財

    阿扁說6根,算給他看,他說旁邊還有1根,因為有幻覺與幻想,本席陪著醫生在那邊,以算數考試,用100元買7元是找幾元?

  28. 曾部長勇夫

    93元。

  29. 許委員添財

    93元再買7元找幾元?

  30. 曾部長勇夫

    86元。

  31. 許委員添財

    86元再買7元是找79元,他在第一次算了35秒,第二次他算了45秒,第三次算錯,79元變成69元,今天醫生的報告,你們不承認,所以就建議你弄個客觀、公正、公開的來檢視與診斷他,包括亞急性、進行性、可逆性,重要的是可逆性,他是有重大的精神疾病,他現在還沒有失智,但是可能是短暫的失憶,他的資料庫沒有破壞,但是從資料庫要表達出來,這個過程有很多阻礙與中斷,是可以趕快醫治。

  32. 今天囿於時間的關係,我公開透過國會殿堂的麥克風向全國人民呼籲,請大家注意,你要怎麼整他沒關係、你要讓臺灣分裂沒關係、你讓大家擔心也沒關係,但是時間會證明一切,你把他醫治好!

  33. 曾部長勇夫

    向委員報告,我們的目標就是要醫好他……

  34. 許委員添財

    他光是講個「我」字就口吃了6次,裝也不會裝成這麼像。私下我們都是他認識的人,我在8月7日去探視他,他的情況還沒有這麼嚴重,為什麼9月11日、12日就變得如此嚴重?

  35. 曾部長勇夫

    我們有儘快將他從署桃轉院至教學中心。

  36. 許委員添財

    你們還不相信他的病況,所以還在拖延!他都尿不出來了,你們卻還要他試看看!以現今的醫療科學,只要照超音波就知道有沒有積尿的問題,怎麼可以要他多喝水?部長,你的解釋是要他多喝水,但是,嚴格來說,他的膀胱已經漲滿了尿液,你還要他多喝水,從醫療技術來看,這麼做是虐待。

  37. 曾部長勇夫

    那是署桃醫師的建議。

  38. 許委員添財

    那是蒙古大夫囉!

  39. 曾部長勇夫

    我不知道,這是醫生的建議。

  40. 許委員添財

    你說這是署桃醫師的建議嗎?

  41. 曾部長勇夫

    是。

  42. 許委員添財

    我會去求證此事。

  43. 曾部長勇夫

    可以。

  44. 許委員添財

    你什麼都推說是署桃,剛才說是徐副院長說的,後來又說沒有,這些過程我都把它明列出來。你們違反人權,世界都已經知道了,美國國會要舉辦聽證,許多人權工作者要上書給國會,有更多的國際人權運動人士會到臺灣來,陳水扁先生的處遇變成臺灣人權的代表性指標,所以我們要求與期待的是人權全面改善與公平待遇,但是,你們偏偏不改善。

  45. 如果監獄太擠,問題其實很簡單,凡是犯輕罪者,像持有毒品者,在國外是將其視為病而非罪,雖然持有毒品在臺灣是犯罪,但是你們可以充分利用空間,只要編列預算調整一下,將眾多閒置的兵營、軍房權宜改成監獄,這只需要花幾個月的時間便可解決問題,為什麼要這樣子虐待他們呢?現今你們將其區分成四級,第一級一定要睡地板,這太離譜了吧!應該統統都要有床睡,在全世界幾乎沒有幾個國家的受刑人沒有床睡,連中國大陸的受刑人都有床睡,你們為什麼不做呢?床的大小沒關係,要讓受刑人有床可睡,起碼不會讓受刑人在晚上時被蟲子咬了20個洞,也不至於棉被掀起時竟有200隻螞蟻!你說這沒有證據,但是北監直到現在還沒有把內部的病歷紀錄拿出來,你們還在掩飾,連家屬都沒有權利拿到受刑人的病歷表,你們在掩蓋什麼?你們在淹滅犯罪證據嗎?

  46. 曾部長勇夫

    我們沒有必要掩蓋。

  47. 許委員添財

    那就拿出來啊!家屬要求,你們就應該要拿出受刑人的病歷表,但是直到現在,你們都沒有將北監的醫療紀錄提供給家屬,這有太多太多違反人權的紀錄。事實上,人權是普世價值,也是全民的事情,應該沒有藍綠之分。是不是?

  48. 曾部長勇夫

    我贊成應該要這樣做。

  49. 許委員添財

    你不得不贊成,但是你們要去做,這比較要緊。

  50. 最後,阿扁及其醫療小組與家屬要求,既然阿扁已經送至北榮,能不能讓臺大神經內科陳榮基醫師、馬偕醫院精神科陳喬琪醫師、臺大精神科林信男醫師加入阿扁的醫療團隊?

  51. 曾部長勇夫

    這不是我能夠決定的,我們尊重北榮醫療團隊的決定。

  52. 許委員添財

    雖然你們尊重北榮,但至少可以做建議吧?為何北榮要求郭正典醫師簽署切結書?因為他是北榮的醫生,所以可以參與,但是必須先簽署切結書同意保密。事實上,醫師只要遵守醫師法,為何還要求他特別簽署切結書?這是不是政治迫害?這是不是對個人自由的迫害?

  53. 曾部長勇夫

    因為北榮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陳前總統檢查完成,最後一定會對外公開整個……

  54. 許委員添財

    北榮為何要求他簽署切結書?

  55. 曾部長勇夫

    他擔心中間……

  56. 許委員添財

    為何在醫師法等醫療相關法律裡面特別要求郭正典醫師要簽署切結書?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待遇?

  57. 曾部長勇夫

    因為在整體報告尚未出爐之前,北榮不希望個別的醫師對外發言。

  58. 許委員添財

    那就由他自行負責嘛!事實勝於雄辯,如果在過程中有哪個醫師出來講錯話,屆時這些都可以公開,也可以挽回的,你為何要求醫師被迫不能遵守醫師法、不讓他擁有個人醫療的專業權利?這是不對的。部長,我現在告訴你,人權價值就是普世的標準,這好像只有一線之差,其實卻相差很大。

  59. 曾部長勇夫

    我們尊重北榮的決定。

  60. 許委員添財

    你聽懂了嗎?

  61. 曾部長勇夫

    瞭解。

  62. 許委員添財

    本席懇請主席容許,將本席的書面補充資料列入紀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添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