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認為公務員退休法有部分條文應該重新修過,把給付制改為提撥制。「既然如此,公務員退休法有部分的條文也應該重新修過,把給付制改為提撥制,這個問題還比較大吧!」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用書面就好,幹嘛報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問他的時候他才可以上台,幹嘛搞違憲的東西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程序發言,基本上,我是很客觀的,也希望立法院各委員會運作的規則要弄得很清楚,今天除了安排4位官員報告外,還有兩個專案報告及立法計畫,還有,立法委員在此發言時間的限制很清楚,頂多是10分鐘,得延長2分鐘。方才考試院花了一個鐘頭在報告,以後行政部門上台報告一定要限制時間的,的確,很多報告都虛應了事、講得有氣無力的,今天蔡主委還一直慷慨陳詞,這是不錯啦!但好像是在演講,這都是不對的,因為既有書面報告,口頭報告就要講重點、要簡單明瞭,畢竟這不是一個演講比賽的場合,所以這種行為一定要糾正過來,才4份報告就報告了1個鐘頭,大家都有很多委員會要跑,也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也在這裡等著發言,所以希望召委以後限制口頭報告的時間5分鐘就好,畢竟書面報告都是中文,大家都看得懂。
還有,希望以後議程不要都擠在一起,今天有一個很重要的題目就是行政中立法的問題,然又有其他這麼多夾雜在一起的時候,會把這個重點模糊化了。
另外,關於外面的人來列席的時候可否上台報告,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得很清楚,能夠上立法院備詢台的只有官員,亦可邀請社會人士來讓我們問他們,所以外面的人並不是有資格可以在這裡做施政報告,那絕對是違憲的,怎麼可以在外面隨便找個人上台來報告呢?若以改提書面的方式,則我們可以接受,像今天下午是報告北榮、阿扁的問題,請問我可以找陳致中、扁嫂在這裡報告嗎?若都無限制的報告,則委員是不是都不必質詢了?事實上,這些都是違憲的。組織法規定得很清楚,針對我們邀請來的人,若委員有問題就可以問,但這些人未具官員資格、法定資格可以在這裡做報告,這部分大家要弄清楚,雖然我們是同事,但以後不管誰當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都應該要確實遵守,我在這裡已經20年,加上這個遊戲規則是一個非常清楚的東西。
回到我們今天的質詢,考試院所有送來的法案中,上屆立委的時候共通過幾個法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與你們送來的40項草案還有一段距離,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行政中立法目前是最有問題的。之前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正主要是為解決18趴問題,當時的臨時會民進黨退席,所以是國民黨自己去搞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這裡面有政治鬥爭的東西,此外,還有組織法的通過,事實上,上一屆比較重要的就是這3個法案。不過,像考績法的部分,講了半天,現在好像又縮回去了;公務員保險法也是一樣,這些案子何其重大,當初為了總統選舉所以想辦法排進議程,還搞了滿坑滿谷的人來,我實在很反對為了選票屈服在民粹的壓力下去立法。
其實今天最重之重的部分應該是行政中立法,該法於上屆立委任期內通過,所以持平而論,上屆的立委都有責任,包括我本人在內,因為有一些問題大家沒有注意到,加上我那天剛好有事沒有進來,結果協商結論就這樣送出去了,今天中研院在這裡,也是為了這個問題,為了行政中立法,翁啟惠院長去找過馬總統、關院長,除此之外,很多學術單位也對這部法有疑慮,然我必須承認這是上屆立委的疏忽,所以要承擔一些責任以及採取一些補正的工作,換言之,這部法應該重新修正了。
基本上,行政中立法裡面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第九條和第十七條,第十七條是把準用的範圍擴大,然後第九條禁止的部分又擴大,此外,還有一個帝王條款,就是考試院可以會同行政院制定任何禁止的項目,這裡面事實上發生一個很重大的問題。我們來看看歷史的演變,一個國家的成長發展上、民主過程中,事實上有很多是來自學術良心,還有知識份子的醒覺,像五四運動、六四天安門等,台灣解除戒嚴、黨禁、報禁,和民進黨一起在街頭努力,裡面有很多都是知識份子,這是一個國家的動力,但這個法一定下去,就全部予以箝住、綁死了,可說是比戒嚴還嚴重的問題,過去我們看到胡適先生在當北大教務長的時候,曾連署要求要求有集會結社自由,俟當了北大校長後,也公開主張組黨,即便傅斯年也是一樣,還連署請孔祥熙下台,今天中研院研究員連署請陳下台、不信任案的時候,依規定他們絕對是觸法了;此外,若他們對ECFA有意見,連署在報紙上發表文章,那也是觸法;對集會遊行法有意見,那也是觸法,是不是這樣子?還有對蘇花高、社會問題等若行政單位連署發表意見,這都是違反行政中立法的,而這就是這部法今天所面對的窘境,所以這部法通過後,整個社會才驚覺到這是不對的、是錯誤的,所以今天你們的業務報告、立法計畫都不重要,因為上屆才通過6部法而已,基本上,要法案能夠通過,是要經過溝通的,包括國民黨的態度在內,才有可能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有比沒有好,但是有的話,其反面傷害的程度更深,這部法就應該不要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那時立法院法制中心有送一份報告,而那天出席的邱毅還是其他什麼人,就把這部分抄進去,然後就通過,當時我是黨鞭,而這部分沒有經過朝野協商,所以我有責任沒有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這不必做問卷,行政中立法在第2屆進來的時候,黃爾璇委員就曾提過,那時是叫做政黨中立法,黃委員曾任中央黨部秘書長,也是一位學者專家,他當民進黨總召時,我則是副總召,就是他的副手,之所以提這個法,是因為解嚴以後,民主開放,國會全面改選,所以他就在新的國會提出這部法,因此,關於第九條第三款、第四款是有很大的問題,公務員不得為了支持特定政黨,從事一些活動,包括不可以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等,這樣的規定是違憲的,事實上,你們送來的版本就是這樣,公務人員要行政中立,若要助選則是下班時候的事情,若要參加政黨活動、造勢活動,下班時間就可以,上班時間就不行,但是上述的規定是不分白天黑夜的,24小時,一年365天都不可以去發起遊行或連署活動,這是嚴重違憲的條款。至於第四款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假如我基於學術良心,認為ECFA有問題,記名對ECFA進行評判,這樣也不行嗎?事實上,ECFA是國民黨的政策,所以第四款絕對有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大學教授到底是屬於哪一種公務人員?現在大學教授為了計畫的問題,大家是嚇得要死,深怕會被抓去關,黃世銘說每個可能都是貪污罪,所以這恐怕是另外一個大問題。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若是公教分離,那就OK了,因為就只是教書而已,並沒有執行公權力,所以大學教授不應該用貪污犯來處理,是不是如此?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這是歷史共業問題,黃世銘說大家都是貪污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第九條第七款,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禁止之行為,這是帝王條款,我想這已經超過授權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應該要重新看待行政中立法第九條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七款,所以你們就不必再去做問卷調查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希望你們劍及履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另外,關於第十七條的準用,這網已經撒盡了一切,後來把兼行政職的部分拿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包括公營事業主要決策者,而行政法人的部分只規範了董監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最後,很感謝尤美女委員對這部分的重視,排出有關行政中立法的專案報告,的確,這是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此外,未來關於考績法的部分,希望你們還是要堅持,不要搞了半天還是丟回去,這算什麼呢?還有什麼10年內連續三丙,最後也處理不到半個人。總之,最重要的就是政務三法,當初之所以沒有過,問題出在國民黨,事實上很多問題都是來自國民黨,換言之,政務三法、考績法也是國民黨問題,連公務員保險法也是國民黨硬是要加碼,這樣下來國庫是會破產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我知道關院長對基準法很關心,可是這似乎有違憲之虞,因為曾經4次送到立法院、4次被退回去,所以都沒有審,老實說,這存不存在也無所謂,因為底下子法都已經完成了,雖然我知道考試院將其列為重要的法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我可以體會你們在修法上的用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既然如此,公務員退休法有部分的條文也應該重新修過,把給付制改為提撥制,這個問題還比較大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會議的安排事實上有其急迫性,雖然李貴敏委員提到這禮拜已經是第二次開會討論阿扁的醫療問題,可是第一次談的是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修正案,這是一項修正案,就是談關於醫療禮遇的問題,遺憾的是,國民黨動員表示反對。本席認為,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藍綠對立得非常嚴重,整個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的扭曲,如何追求一個國家大和解,乃至於立法院朝野對立情況的降低,這才是國家之福。但2000年民進黨執政,國民黨開始逢扁必反,把朝野對立推高到極限,然後利用、操縱媒體、輿論,一直在抹黑陳總統,這樣子將近罵了10年,後來國民黨雖然把政權拿回去,但沒有用,還是把國家治理到如此的境界。
關於陳前總統赴北榮就醫一事,搞得非常羅生門,雖然現在弄出一個調查報告,但整個事情充滿了謊言、洩密,再來就是政治鬥爭,方才一開始主席要求播放新聞夜總會中2分30幾秒的雙方整個對話紀錄,那豈是北榮秘書整理出來後對外的發言,連方典獄長都還敢說謊,因此,本席建議應把失職人員釐清。再來,到底陳前總統要不要去北榮?他有沒有答應要去北榮?依方典獄長的說法,這是經阿扁的同意,情況究竟是如何,請曾部長答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阿扁總共作過3次反對之表示,上禮拜五監察委員黃煌雄親自到北監一一去訪查,而且監委做的事並不是像我們民意代表這樣隨便講講的,現在訪查報告在我這裡,裡面有3次提到北監自己說陳員(陳水扁)表示不去榮總。換言之,這是監察院的官方文書,結果你們連這部分也可以說謊,而且阿扁是作反對之表示,所以怎麼會沒有表示呢?因此,是監察院說得對還是方典獄長說得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就是陳員表示不去北榮,這裡面共有3次這樣的紀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難道是黃監委說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就是一致的說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法務部在這個事件上一再的拗,基本上,說謊是一個政治責任的問題,也可能會牽涉到刑責。此外,馬偕醫院並沒有表示不收,報紙上卻一再提到馬偕醫院表示不收,而且表示他們MRI的設備很少在操作,然馬偕醫院院長表示,他從來沒有反對過,這部分柯文哲醫師非常清楚,阿扁想要去馬偕或是台大醫院,但你們只是接受馬英九指揮,榮總的部分退輔會就介入,榮總院長林芳郁是前衛生署長,而且跟馬英九是同學,所以你們整個在看待這個事情上,就是想知道阿扁是否在裝病,這是政治的偵查,而不是醫療的檢驗,你們在搞的就是這一套,就是怕阿扁去台大,到時台大的醫師會掩護他;馬偕醫院的話,因為是教會醫院,跟民進黨好像比較有淵源,所以後來才找了一個軍方系統的醫院,而且退輔會就直接介入這個事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再來,方才播放的影片內容有可能是你們秘書人員依據記憶說出來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副典獄長有列席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你們把副典獄長跟陳致中的對話偷錄音,然後把錄音檔拿出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外面那麼多記者問你們,你們都不回答,卻把消息獨家給新聞夜總會,馬政府都快倒了,你還在搞藍綠鬥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這個事情有涉及刑責,但你們的報告中提到,就是給其警告而已,部長,你是法律人,方才有談到個資法的問題,事實上,阿扁對於他本人的病情是有授權的,是我拿給他簽字授權的,現在資料在郭正典醫師的身上,阿扁是有授權醫療團隊公布他的病情,所以並沒有個資法的問題,這是我親手拿給他簽名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他的健康狀況是由副典獄長出來說的,說阿扁中風的狀況是在任職臺北市長時中風的,也就是擔任總統前中風的,全台灣最頂尖的神經外科、神經內科醫師,都不敢做這樣的判斷,結果副典獄長就出來誇大其辭、吹牛,說那是擔任市長時中風的,請問他是不是醫療專業人員?基本上,醫療結論要由醫療專業人員來做。
其實這些都是小事,最主要是牽涉到,你們把阿扁到底要不要去北榮的錄音帶公布,照理已經牽涉到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妨害秘密罪,這是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這也違反個資法第十六條,也是有刑責的,最重要的還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公務員洩密罪,換言之,都可依據上述的法條將其移送的,結果你們竟然只有予以警告,除了國會殿堂嚴重說謊外,還牽涉到刑責、洩密等問題,請問記一個警告就可以了事了嗎?我看連方典獄長都應該下台了。對此,我們稍後會予以提案。事實上,每次去看阿扁,你們就規定這可以看、那不可以看,禮拜一我帶前立委及一位人士去看,結果被擋在門口進不去,並表示只有立委可以進去看,上個禮拜一大堆人都還可以進去看,結果你們現在搞這一套,搞東搞西、介入政治鬥爭,所以方典獄長差不多應該要下台了,竟把事情搞成這樣,還把錄音帶給新聞夜總會做這種節目,今天國家搞成這個樣子,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藍綠鬥爭,今天我們對阿扁的醫療禮遇要求不是因為阿扁個人,憲法第五十二條有規定,總統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外,還有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這些都是攸關國家尊嚴的問題,阿扁即使有犯罪,他也是代表這個國家,本來是要禮遇他,現在卻將其關在宛如廁所大小的房間中,部長,你不要整天都聽馬的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要跟你們替阿扁要張桌子寫字,差不多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再加上二、三十位的立委一直的建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還有在地上吃飯等問題,每次都要跟你們不斷的談,上禮拜一談到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時,我就有跟林鴻池談到,這不是藍綠的問題了,而是卸任總統、國家尊嚴的問題,阿扁是有不對,但是他曾經身為台灣的總統,而且有兩次台灣人民選他擔任總統,這是民主的實踐,我們是要保護、禮遇前國家元首,馬當初應該是想這樣關下去,看會不會死在牢裡,身上很多的秘密就會帶到墳墓去了,其實阿扁還算君子,沒有把這些事情抖出來,的確,他身上擁有最多國家的秘密。
因此,我在此很誠懇的跟部長說,大家應從新的角度來看待國家未來的走向,現在經濟搞得如此疲乏、藍綠對立如此嚴重,馬英九天天亂搞,一人恣意妄為,而且我們很清楚,除非阿扁利用價值已經是零的時候,馬英九才會放他出來,但是你不要忘記,繼續關著阿扁的話,只要台灣人愈團結、民進黨愈團結,馬英九的政權就要倒台了,當初特偵組把阿扁傳到臺北地方法院,之後將其銬上手銬,那一刻台灣人民已經撕裂了,阿扁真的是白關了,因為那時關了一年多是為了國務機要費,國務機要費以前稱為特別費,可是在更二審的時候是判無罪,國家是這樣在運作嗎?你們竟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這個事件,這已經要澈底翻轉整個國家團結的軸線了,所以我們應重新來看待。
部長,關於錄音帶洩密一事,第一,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洩密罪,第二,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妨害秘密罪,第三,個資法第十六條,這是要移送法辦的,你們不要只是推給一位新進的秘書人員,來幫方典獄長來卸責,而且即使新進的秘書人員要負責,方典獄長不用負連帶責任嗎?,部長,我們都相當敬重你,而且之前換部長的名單也都沒有輪到你,你在有生之年,何其有幸來擔任法務部長,既然如此,你就要對台灣負責。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我不要聽到這樣的話,馬英九也什麼都提到了法律規定,當初在美麗島事件中,那些人可以出來是因為保外就醫,但他們並沒有生病,本席認為,這是要用政治邏輯去思考台灣整個政治對立的軸線應該重新來翻轉,不應該再這樣搞下去了,在此奉勸林鴻池委員,這麼簡單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關於醫療禮遇你都要擋,連王廷升委員都出現了,我就知道你們有動員,剛才他們安排李貴敏前來發言,她還振振有詞的詢問會議規則,延長開會時間是否要主席同意等等,那些都是簡單的問題,只要散會之前由主席裁決即可。如果你們要用表決的方式就要先提案,全部停止質詢先處理提案,假設真要這樣的話,大家就來拚拚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在席位上)我們要求他來列席,他竟然說不是我們要他來,他就得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同仁。現在是晚上7點鐘了,今天整天開會開到現在,卻碰到這樣一個戲劇性的結果。今天下午將近4點時,北榮發表新聞稿,針對陳前總統病情,北榮建議轉院。各位,我現在請各位仔細聽這個訊息,北榮認為環境的改變對個案目前的治療有急迫性。這是北榮的建議喔!北榮的院長是誰?前衛生署署長,是馬英九的同學,今天大家一直以為阿扁裝病,所以馬英九下令一定要到北榮,北榮是大家可以相信的醫院,是國家一級教學醫院,全國醫療設施、設備及醫生水準無出其右,在這種情形下,北榮居然在我們立法院正在進行專案報告時,正式發表新聞稿,這代表什麼意涵?這意涵表示這是有緊迫性的,因為阿扁現在除了有點狀中風外,最嚴重的是精神上是有問題的,所以這是非常急迫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提案很簡單,就是建請法務部依法予以保外就醫,就這麼簡單,我不知道國民黨委員是不是還會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柯委員建銘
建請案有什麼好協商的?立法院每年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些無法處理的議案最後都改成建請案,這是一個最謙卑的要求而已。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