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行政院版政黨法讓國民黨不當黨產就地合法「因為行政院版本出來以後,大家有很多疑慮,甚至讓國民黨不當黨產就地合法。」發言紀錄
- 柯委員建銘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黨法今天能在內政委員會排上審查是相當不簡單的,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臨時會時有朝野協商,在眾所矚目、千呼萬喚之下,始能夠在立法院審查這政黨法。回顧歷史,大家都很清楚,在整個政權移轉以前,國民黨絕對不提政黨法,民進黨在野時一直提政黨法及不當黨產條例,造成朝野協商杯葛情形,直到2000年快要總統選舉前才排上去,但出了委員會就沒有結論;再過來第4屆時雖然有排,但卻不協商;第5屆時就根本不排;第7屆變成在程序委員會沒有過。我們好不容易在這個臨時會時提案將政黨法列入,所以今天是歷史的一刻,我們要看部長對於政黨法的邏輯如何,因為行政院版本出來以後,大家有很多疑慮,甚至讓國民黨不當黨產就地合法。
在審查本法案的重要時刻,部長卻跑到樓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的組織法列席,這組織法已經審過了,只是有些新增條文,部長不應該逃避到樓上,照這樣看來,他是要閃過這場審查,樓上的會議包括陸委會的,所以整個power會集中在王郁琦身上。他藉故到樓上好像很有正當性,但樓下這場是他業管最重要的,今天卻要簡次長來,這其實是很嚴重的逃避心態。假如今天部長不能來作提案說明及備詢,我建議今天政黨法停開,擇期再審。大家要好好共同面對,既然從30年前的黨外時期大家就在講不當黨產還財於民,對這樣一個歷史的大議題,在討論、詢答時部長不來,這不僅是藐視立法院,而且忽略了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很重要的關鍵時刻,所以我們不能讓部長逃避。如果部長今天不能來此好好回答,一條、一條好好審查的話,我認為簡次長不應該來代表,因為這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今天停開沒有關係,下個禮拜再排,這樣好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建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