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軍保費率提高的條文應暫緩審查,應等所有配套方案送出並確定後再討論,以做全面性檢討「所以我覺得這一條應該暫緩,然後我們把所有的配套來做一個確定。」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即使將軍保費率從12%提高到18%,仍然不夠,10年後仍會破產,無法彌補未來可能出現的缺口「即使今天我們同意從12%提高到18%,一樣會在10年後破產。」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只做片面、局部的費率提高,基本上沒有辦法幫助到整個軍保問題「但如果我們今天只做片面的、局部的,基本上是沒有辦法幫助到整個軍保的問題。」發言紀錄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國慶日,聲援江國慶默哀10分10秒,部長看到這個畫面,你有什麼感覺?
-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發生江國慶這個案子,我們都非常痛心,就國防部的立場而言,我們會痛切檢討。
- 陳委員亭妃
會檢討,但要怎麼檢討?
- 高部長華柱
不應該再發生。
- 陳委員亭妃
你們對江國慶案的積極作為呢?我們看不到啊!今天你們已經提告要追償的部分,可是我們沒有看到你們有積極作為的動作?
- 高部長華柱
我請軍法司長來向委員詳細報告。
- 主席
請國防部軍法司兼法制司周司長說明。
- 周司長志仁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針對江國慶案,我們在做求償,至於求償的人員,以及每一位的金額是由委員會來決定,而此委員會有5位學者專家……
- 陳委員亭妃
司長不要講表面話。
- 周司長志仁
我沒講表面話。
- 陳委員亭妃
你不要講表面話,今天你們的態度是什麼樣,你們是請哪一位律師來辯護?
- 周司長志仁
這是公務訴訟,因此打官司時,我們請了這2個人,他們不是國管院法律系畢業的,一個是政大法律系,另一個是台大法律系,同時也是義務役轉為自願役,而且這兩個人都有律師身分,由他們來打官司。
- 陳委員亭妃
為什麼由他們來打官司,有經過挑選嗎?
- 周司長志仁
不是挑選,他們是這個單位的人……
- 陳委員亭妃
是不是指派的?
- 周司長志仁
是。
- 陳委員亭妃
你們對其他案子好像不是採取這種態度。
- 周司長志仁
這是公務訴訟,我們就不需要……
- 陳委員亭妃
以公務訴訟來做指派,所以你們就不用花錢去請律師嗎?
- 周司長志仁
我們何必再浪費去花一筆錢!
- 陳委員亭妃
對嘛!這就是司改會在質疑你們的地方,這就是你們的態度嘛!你們說好公務訴訟用指派的,你們不用再用錢去請律師,可是請問你們的積極度在哪裡呢?全部都是用派的,程序照走,事情進行到哪裡就是到哪裡。
- 周司長志仁
我們是積極的,這兩個人是預官轉的,如果我們虛偽造假,他們明天不簽約,退伍下去後自然會將我們虛偽造假的事公諸於世,我們可以經得起這樣的考驗。
- 陳委員亭妃
什麼叫造假?今天在公務訴訟中,你們不能自請律師嗎?這與造假又有什麼關係呢?
- 周司長志仁
我為什麼要為此多花一筆國防公務預算?
- 陳委員亭妃
我不能接受司長如此官僚的說法。國慶日當天有那麼多志工在10點10分在原地站10分10秒以為聲援,部長,看到這個畫面,你們還能用如此懦弱且不積極的態度面對嗎?部長,我要提醒你,這是一條人命。但對於這件事,請問你們有追究責任嗎?
- 高部長華柱
有究責。
- 陳委員亭妃
究責誰?不就是那份很假的報告嗎?完全沒看到誰必須為此受到處分!換言之,即使有人被處分,這些人還是可以照領退休俸與退休金,完全看不出有何改變!
- 高部長華柱
這可分兩部分來說:一個是求償,一個是司法,而司法部分現在已不歸軍法處置。因為必須有軍人身分,才會依照軍法處置,所以相關的民事與刑事部分,由地方法院處理。至於委員所提到的求償,則由國防部處理。
- 陳委員亭妃
我問的就是求償這部分,並沒有問其他。單就求償部分來說,你們的態度並不積極;至於究責,也看不到一份比較漂亮的究責名單!難怪當天會有那麼多人願意站上10分10秒以示抗議!部長,那個畫面讓人看了很心酸,但在看到你們的作為後,更讓人心酸!
- 高部長華柱
不會。
- 陳委員亭妃
部長,請問退撫基金預估多久會破產?
- 高部長華柱
對此,考試院與行政院均非常重視……
- 陳委員亭妃
預估多久會破產?部長,我的時間有限。
- 高部長華柱
我請人力司張副司長來向委員說明。
- 主席
請國防部人力司張副司長說明。
- 張副司長兀岱
主席、各位委員。最新的精算尚未出來。
- 陳委員亭妃
什麼叫最新的精算?你們打算從12%提高到18%,一定是經過精算的,怎麼能回答沒精算呢?
- 張副司長兀岱
公務人員部分已經通過了。
- 陳委員亭妃
如果沒有精算,那我們為什麼要審?我認為即使提高到18%,依舊無法彌補未來可能出現的缺口。
- 張副司長兀岱
委員講得對,只是最新的精算還在做,還沒出來。
- 陳委員亭妃
那我們今天要審什麼?今天即使審了,也是白審,因為就算提高到18%,也可能不夠!請問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
- 張副司長兀岱
我把上一次的精算結果向委員報告。
- 陳委員亭妃
上一次精算?這是幾年前的數字?
- 張副司長兀岱
去年。
- 陳委員亭妃
也就是說,你們還沒有精算過,就把案子送來讓我們審查了?況且每一年的資料都不一樣,還是你們認為18%就夠了?
- 張副司長兀岱
不夠。
- 陳委員亭妃
對啊!那我們今天要審什麼?
- 張副司長兀岱
如果委員要聽的話,我可以向委員報告。就軍人這區塊,18%是絕對不夠的,必須提高到36%……
- 陳委員亭妃
要36%才夠?你們去年預計多久會破產?是107年嗎?
- 張副司長兀岱
好像是107年。
- 陳委員亭妃
好像是?奇怪了!你們都沒有數字,那我們今天要審什麼?實在很奇怪!
- 張副司長兀岱
所以才需要每一年都精算。
- 陳委員亭妃
你們說要提高到36%才夠,所以18%是不夠的,換句話說,只提高一半,只能延後10年,也就是117年會破產!這樣對不對?今天就算提高到18%,也只能延後10年破產,是這樣嗎?
- 張副司長兀岱
委員講的一點都沒錯。
- 陳委員亭妃
沒錯?
- 張副司長兀岱
沒錯,不過提高到18%只是措施之一。
- 陳委員亭妃
即使今天我們同意從12%提高到18%,一樣會在10年後破產。
- 張副司長兀岱
我們還有很多開源節流的方式。
- 高部長華柱
委員,這只是其中一項。但如果再不處理……
- 陳委員亭妃
請問多1%,政府要負擔多少?
- 高部長華柱
大概是4億元。
- 陳委員亭妃
如果提高到18%,國庫要增加多少?
- 高部長華柱
大概29億元。
- 陳委員亭妃
也就是將近30億元。
- 高部長華柱
公務人員部分也是如此。
- 陳委員亭妃
請問主計單位對這多出的30億有沒有問題?
- 高部長華柱
報告委員,如果再不做……
- 陳委員亭妃
不要說再不做,我是問主計單位有沒有意見?
- 高部長華柱
這是行政院核定的。
- 陳委員亭妃
但你們要提高到36%,而行政院只能給18%,對不對?你們不是說要提高到36%才能解決嗎?
- 高部長華柱
不過現在公教人員只到15%。
- 陳委員亭妃
那你們為什麼要多3%?因為你們的狀況比較危急嗎?
- 高部長華柱
還有課稅可以挹注。當初公教人員這部分送大院審議時,也是從12%調高到15%。
- 陳委員亭妃
部長,這是體制問題,也就是整個體制都有問題了。由於公保提高了,所以軍保也必須跟著提高,只剩下勞保,問題是,沒人理勞保!沒人要理勞保耶!為什麼勞保無法撥補?為什麼軍公教可以撥補?甚至提高到18%都還不夠,只能延緩倒閉,延緩破產!
- 高部長華柱
我們還有其他的補助辦法。
- 陳委員亭妃
既然如此,是不是應該把其他的辦法一併提出?至少我現在沒看到。
- 高部長華柱
這一塊要先做。
- 陳委員亭妃
如果提高到18%的案子過了,依然無法解決問題,因為你們說得提高到36%才能解決。所以我們今天要審什麼?況且資料不齊全。既然部長說還有其他配套措施,是不是請一併送來,好不好?
- 高部長華柱
可以。
- 陳委員亭妃
請馬上送來,因為今天就要審查了。
- 高部長華柱
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八、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停役滿三年未回役或不予回役。但在三年內,待其停役原因消滅後,得經核定,志願退伍。
-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十五條有無異議?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請國防部說明。
- 主席
請國防部人力司張副司長說明。
- 張副司長兀岱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內容在施行細則裡面已經有了,現在也這樣在做,我們是把它提升到法律的位階,其他部分都沒有變動,報告完畢。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未來如果有一些單位募不到兵要怎麼辦?會不會有影響?有些輕鬆的單位比較募得到兵,有些工作繁雜的單位譬如海軍就比較難募到兵,在你們整個編制當中有提到「一年內經檢討未納入」,如果到時候檢討發現真的有這個問題存在要怎麼辦?
- 張副司長兀岱
這主要是針對軍官的部分,和志願士兵的部分沒有關係。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但是你的編制還是有存在,對不對?
- 張副司長兀岱
是。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因為國防部現在在縮編,所以一定會有一個退役潮,如果到時候整個編制除了志願役以外,其他一些將官都沒有人願意過去,這要怎麼辦?
-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這個和募兵沒有什麼關係,最重要的是把它法制化,譬如總部的諮議官或是委員,現在監察院認為我們沒有一個合理的法條來做精簡,除非他犯了嚴重的錯……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現在募兵制是不是會裁兵,會精簡?
- 高部長華柱
這個法條和募兵沒有關係,我向委員解釋,這個法條要趕快通過的理由是國防部現在要募兵制,要精粹案,譬如某個單位的副司令將級要裁掉,那我們今天必須把他安置到其他地方,在這個過渡時間之內讓他擔任諮議官或是擔任增設的副職,如果國軍在這一年之內沒有優秀的幹部,不能給他重新安置的話……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沒有人願意過去的話怎麼辦?就把他裁撤掉?
- 高部長華柱
就讓他退伍,因為本來就要裁撤他,但是這個時候……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因為募兵制有精粹案的部分,所以你們要去做一個調整。
- 高部長華柱
募兵制是一個長遠的問題,這個問題要把它法制化,因為國防部現在並不只有募兵制,還有一個精粹案讓我們做組織調整。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我的意思是說這個募兵制是長遠性的,現在是精粹案,如果未來有些單位沒有人願意過去,他就要退休,對不對?
- 高部長華柱
是。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如果都沒有人要去的話該怎麼辦?反正把人裁撤掉就好了,部長現在的說法是這樣。
- 高部長華柱
不是,如果不把它法制化,我們現在的人都沒辦法安置他。
- 主席
陳委員,這個施行細則已經有了,已經在走了,現在只是要提高法律的位階,讓它正式成為法律,在執行的時候可以比較澈底,基本上這和募兵制的關係是比較淡的,我們給它過好了。請問各位,對第十五條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第一項退撫基金之撥繳、管理及運用等事項,依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 主席
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七條有無異議?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主席,早上我已經有詢問過國防部,其實很清楚,把費率提高到36%並沒有辦法解決目前的問題,這要有很多配套,到目前為止國防部的配套並沒有送出來,所以我覺得這一條應該暫緩,然後我們把所有的配套來做一個確定。現在公保也是問題、勞保也是問題,包括軍保的問題都是一定要解決的,大家可以放心,但問題是既然要讓它通過,那就一定要能夠真的解決,而不是讓它延緩發生,退撫基金在107年會破產,加18%只能讓破產延緩10年,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好像沒辦法做一個全面性的處理,我認為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可是應該等所有的配套全部送來大家再來討論,再來研究。
- 主席
陳委員,這兩件事我看都要一起進行,因為這個真的不能慢,公務員和教育人員的部分都通過了,現在準備要朝野協商,我們也要把軍人的部分先通過再做朝野協商,至於配套的部分,國防部剛才有說了一些,那個時候你可能不在,譬如將軍的員額減了101人,這是一個很大的改革,坦白講,國防部長也要遭受很大的衝擊。
國防部現在提出這個草案事實上是符合監察院、考試院和行政院的要求,它並沒有超越這樣一個要求,而且這有助於問題的解決。針對你說的配套部分,我覺得就讓他們另外拿出來,而且部長剛才也答應把相關資料送給在座每個委員一份,配套的方案要去做,即使配套的方案全部拿來,這個還是要做,我認為不要再拖,越拖下去問題只會更加的惡化,而不會有所改善,兩個基本上是不一樣的。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不是不審,本席一直在強調不論是公保、軍保或是勞保,這個問題都要解決,因為它們都一定會面臨破產,只是誰先破產和誰可以撐得比較久的差別,所以問題一定要解決,但如果我們今天只做片面的、局部的,基本上是沒有辦法幫助到整個軍保的問題。本席也清楚包括公保和軍保都有主席所謂的時間性,因為公保已經在朝野協商,軍保也一定要併入一起協商,可是朝野協商的時間還沒有排,國防委員會還有時間,並不是今天開完會就沒有了,如果不開會了我們當然就會急著趕快送出去,可是沒有啊!國防委員會起碼會開會到12月底或是1月初,所以本席覺得不必急於此刻,應該等所有配套方案送出後再討論該如何處理,這樣才比較具完整性,何況公保的朝野協商也不會那麼快有結論,因為這裡面還有一個勞保問題,總不會公保、軍保都先處理了,只剩勞保自生自滅吧?所以這些一定是要共同探討的,因此本席建議本案暫緩,我們不是不讓它通過,是認為做全面性的檢討會比較周延,而非事後補送資料,這樣我們如何得知在18%過了之後整個軍保問題已獲解決?這是本席的意見。
- 主席
假如這個問題是那麼容易的只要送出個配套方案就能解決的話,也輪不到我們來處理,這其實是陳,是存在多年的問題,我們之所以要趕緊去處理,目的是希望至少不要讓問題持續惡化,這方面必須要做的配套方案一定有很多,就以現在已經送出去的公教部分來說,也沒有配套啊!這些配套方案必須另外提出來,而非在這裡解決,我們這裡無法解決這些配套方案。比如將軍員額大幅減少及有必要的話未來連薪資結構都要處理等方面,都是我們這裡無法處理的,因此本席建議本條保留送朝野協商,其他條文繼續進行審查,請問陳委員,對這樣的處理方式有無異議?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可以。
- 主席
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 高部長華柱
主席、各位委員。公務人員退休法已經通過了,現在只有公保問題需要朝野協商,因此就國防部立場而言,本案可以先通過,但是這部份則如同委員建議的暫緩,因為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少提撥一點,而且相關配套還需透過跨院如考試院、行政院的協調,重新修正。
- 蕭委員美琴
(在席位上)我們不是不讓它過,是因為公保部分要進行朝野協商。
- 主席
本席保證這個案子就算送朝野協商也一定會過,陳亭妃委員之所以阻擋這個條文,本席雖然不敢說支持,但是我瞭解她有她的立場。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本席沒有立場。是說……
- 主席
有啦!是因為你的東西被擋住了嘛!這些都不要緊,本席儘量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本條就算送朝野協商也一定會通過的,不會受到影響,本席不認為會因此耽誤到國防部的議程,你們不用擔心,因為本案審查完畢後也會將全案送朝野協商,所以本會不再處理這個問題。
現在進行第三十二條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支領退休俸之人員,再於第一項各款所列機構任董(理)事長及執行長者,其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第三十二條之一,民進黨也曾經提案,所以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本席對亞航問題能否解決有疑問,請問哪位可以說明?
- 主席
請國防部人力司人力規劃處白處長說明。
- 白處長捷隆
主席、各位委員。亞航這邊的問題主要在於有些單位有勞務外包,銓敘部針對勞務外包部分已於100年7月14日正式發函釋疑,略謂若勞務外包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均為政府生意,其員工即應停俸和停優存,所以這部份是沒有問題的。
- 陳委員亭妃
所以這個法修正後是可以管得到亞航的?是可以適用第三十二條之一的規定的?
- 白處長捷隆
可以,只要是政府投資、捐助(贈)達20%以上的財團法人統統都適用。
- 陳委員亭妃
確定嗎?這是委員在委員會中提出的質疑,你要很確定。
請問銓敘部的說法為何?
-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司陳副司長說明。
- 陳副司長紹元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國防部人力司已經說明過了,假如人力外包部分的經費來源都是政府預算或是政府轉投資者,都要受本條管轄。
- 陳委員亭妃
也就是只要證明他是政府轉投資或是政府出資的部分,比如國發基金這類相關的預算,都在第三十二條之一的管轄範圍內?
- 陳副司長紹元
是的。
- 主席
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周司長志仁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陳委員剛才在發言中促使我們國防部注意此事,但是我們很深刻的也絕對保證,這個案子我們絕對沒有演戲、作假,由於民事訴訟過程中有訴訟攻防技巧,所以本部建議將第三行「國防部應檢討本案訴訟缺失,積極向陳肇敏等……究責,」修正為「國防部應體認社會動脈,積極向陳肇敏等人究責。」,也就是國防部要體認社會上對此事的不滿、人民的反感,並進行檢討,但是訴訟則有攻防,在檢討尚未確定之前,我們一定會積極去做。
- 主席
如果要說缺失恐怕要提出具體事證,是否將這句話修正為「國防部應體察民意」?
- 陳委員亭妃
(在席位上)文字不是不能改,但是要改為「體察社會動脈」或「體察民意」,好像有點怪怪的,那就把「國防部應檢討本案訴訟缺失,積極向……究責,」修正為「國防部應檢討並積極向……究責,」。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亭妃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