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澤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務員以最後一個月的本俸計算退休給付,與勞保可能改採的申報薪資計算方式形成對比,會使社會大眾產生相對剝奪感。「然而公務員卻是以最後一個月的本俸來計算,這麼一來,社會大眾心中就會產生相對剝奪感」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昆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農保、國保、公保的財務狀況都出現非常大的危機,勞保基金、退撫基金及國保基金的財務缺口合計高達9兆,對勞工衝擊特別大,當教師、公務員、軍人和勞工的社會保險和退休金出現重大財務危機的時候,我的基本觀念是每一個人都要救,但是以目前的制度規劃和財務狀況來看,勞工保險的問題顯然最嚴重,勞工對於生活的基本要求其實只有3樣,就是肚子吃飽、健康能保及平安到老,現在連這種基本需求都已經變成奢侈的願望,現在油電雙漲,萬物皆漲,基本工資應漲而未漲,這對勞工的生活衝擊非常大,而目前民眾對勞保產生相當大的信心危機,財務精算報告一出來之後,民眾嚇呆了。勞保關係到900萬勞工最基本權益的保障,不可以崩盤,勞保財務危機消息一傳出,隔天就有上千位民眾到勞保局申請老年給付,平時有多少人?我計算一下,以今年8月份來說,當時申請老年給付的件數總共是8,553件,以一個月22個工作天來計算,平均一天申請的件數大約是389件,將近400件……

  2. 主席

    請勞委會勞保局羅代總經理答復。

  3. 羅代總經理五湖

    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委員,你說的數字少了一個「1」,是一萬八千多件,不是八千多件,可能數字有誤。

  4. 李委員昆澤

    我講的是老年給付8月份申請件數。

  5. 羅代總經理五湖

    沒有錯,是一萬八千多件。

  6. 李委員昆澤

    消息傳出去以後,隔天就有高達1,000人申請,到了10月15日,就有2,400人。那段期間也幾乎都是每天有2,000人左右,那就表示我們的勞工對於勞保的財務相當沒有信心。

  7. 主席

    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答復。

  8. 潘主任委員世偉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中有大部分都還是申請年金給付,而不是一次給付。

  9. 李委員昆澤

    本來就是從一天400人升高到2,000人。既然你講得那麼輕鬆,那你為何還去張貼海報宣示勞保不會倒,要民眾安心?就是因為民眾對於勞保的財務狀況沒有信心,所以你們才要貼海報來鞏固民眾的信心。但是勞保會不會倒跟口號無關,跟海報也無關。針對勞保基金的問題,我在質詢陳院長的時候,給他一個月的時間,並不是要他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而是要他在一個月之內告知民眾解決的時程及方案的大致內容,讓民眾安心,時間要快。當時院長要求給他3個月的時間,我也答應了。當初我也提醒你們,不要只用消極的手段,以提高費率、延長退休年齡或降低所得替代率來處理,關於退休年齡,在勞保條例和勞委會現行制度及運作裡就已經有基本定案,而申報薪資這部分也對勞工造成非常大的困擾,計算方式可能從平均60個月改成10年,甚或改成終身平均制,然而公務員卻是以最後一個月的本俸來計算,這麼一來,社會大眾心中就會產生相對剝奪感。

  10. 潘主任委員世偉

    所以這是要一起處理的,不是只有勞保先這樣做。

  11. 李委員昆澤

    要整體規劃。

  12. 潘主任委員世偉

    對。

  13. 李委員昆澤

    我們討論的重點就是,對於公務員、教師、軍人、勞工,我們每個都要救。

  14. 潘主任委員世偉

    對,沒有錯。

  15. 李委員昆澤

    尤其是勞工,勞工在這個國家是最多數,也是最弱勢,目前國家面臨這種狀況,勞工生活真的非常困難。不管是提高費率、降低所得替代率、延後退休年齡還是重新計算申報平均薪資,我上次跟院長提過,也跟你提過,要讓民眾安心,避免造成擠兌。在2008年已經發生過擠兌,對勞保基金造成衝擊,有五成資金受到影響。對民眾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安心,要讓民眾安心,第一個辦法就是撥補。

  16. 潘主任委員世偉

    對。所以上週行政院已經宣布政府撥補這件事情會入法。

  17. 李委員昆澤

    撥補當然要入法,你們勞委會5月份把勞保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的時候,基本上也有這樣的規劃。

  18. 潘主任委員世偉

    所以現在行政院決定要這樣做。

  19. 李委員昆澤

    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部分有5兆,要分10年來撥補,我上次質詢陳院長的時候,提到這件事,他還猶豫,我還一直逼他,現在行政院已經決定這樣做了。

  20. 好,那我要再問

    最後支付責任呢?

  21. 潘主任委員世偉

    這部分必須整體配套一起來處理。

  22. 李委員昆澤

    這是安心條款。

  23. 潘主任委員世偉

    我知道,現在撥補這件事情已經確定要做,接下來就要針對整個制度和措施全盤考量,需要花一點時間去處理。

  24. 李委員昆澤

    那你撥補只是讓民眾以為可以多領幾年,或以為這個財務危機不會那麼快爆發,但是最終關鍵還是在最後的支付責任。

  25. 潘主任委員世偉

    撥補的目的就是讓民眾能夠安心,其實政府最後是要負這個責任。

  26. 李委員昆澤

    主委,國家是為人民存在的。

  27. 潘主任委員世偉

    是,沒有錯。

  28. 李委員昆澤

    國家的責任就是照顧所有勞工和社會大眾,這是基本責任。

  29. 潘主任委員世偉

    對,社會保險本來就是國家建立的制度。

  30. 李委員昆澤

    這是國家的基本責任,所以當然應該由國家來明確入法,不然你們說的都嚇死人,做的都笑死人,大家對政府都沒有信心,633不就跳票了嗎?你現在叫大家不要去申請老年給付,張貼海報,寫著「勞保不會倒,民眾請安心」,喊口號和貼海報是沒有用的。現在說撥補要入法,那最後的支付責任呢?你還是不願意對勞工表達國家應該負起的責任嗎?

  31. 潘主任委員世偉

    社會保險國家本來就該負起所有的責任。

  32. 李委員昆澤

    那為什麼不入法呢?這樣民眾對你們就沒有信心。你能不能承諾要入法?你是不是認為要入法?

  33. 主委,你是勞工的主委,內閣團隊所有人幾乎都可以說是資方的代表,但是勞委會就是要站在勞工的立場。

  34. 潘主任委員世偉

    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政府一定站在全民的立場來負最後的責任。

  35. 李委員昆澤

    我不要聽你說口號,我也不要看你貼海報。

  36. 潘主任委員世偉

    這不是口號。

  37. 李委員昆澤

    「勞保不會倒,民眾請安心」是什麼?

  38. 潘主任委員世偉

    這本來就是重要的宣示。

  39. 李委員昆澤

    可是民眾沒有信心。你說要撥補……

  40. 潘主任委員世偉

    撥補其實就已經宣示了非常重要的意義。

  41. 李委員昆澤

    對,但是最後的支付責任呢?你不讓勞工有基本的安心嗎?

  42. 潘主任委員世偉

    政府一定會負最後的責任,因為這是社會保險,本來就是國家的制度。

  43. 李委員昆澤

    主委,老一輩的勞工都打拚了一輩子,以我為例,我從國中開始就在電器行工作,也修理過縫衣機,做了七、八年,我們這一代就是這樣,那下一代怎麼辦?現在的勞工賺得少,薪水維持在15年前的水準,月薪3萬元的占42%,2萬元的占一成,大學畢業生更慘,月薪3萬元以下的占62%以上,賺得少,繳得多,費率越來越高。勞委會也應該明確告訴社會大眾50歲以下、像李昆澤這種勞工出身的人勞保費率是多少,40歲以下的勞工勞保費率是多少,你也要明確告訴社會大眾,對於20歲以下的勞工,你們更要告訴他們,他們40歲以後勞保費率可能會提高到40%。你們要明確告知,讓社會大眾更安心,在撥補上要負起最後責任。

  44. 潘主任委員世偉

    針對這一點,我們要非常審慎地考慮到循環利息及整個制度的問題。

  45. 李委員昆澤

    主委,民眾對政府沒有信心。

  46. 潘主任委員世偉

    所以我們要儘快修改整個制度。

  47. 李委員昆澤

    民眾對海報及口號沒有感覺,不但無感,反而反感,所以撥補還是要入法,才能真正用勞保條例來具體保障勞工最後一絲絲權利和尊嚴,這才是勞委會應該做的事。

  48. 潘主任委員世偉

    我會審慎考量委員的意見。謝謝。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本日上午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作以下決定

    一、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林滄敏、潘維剛、鄭汝芬、江啟臣、陳亭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二週內答復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三、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51.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52. 近日傳來規模5,200億元的勞保基金潛藏債務高達七‧三兆元,將在民國一○七年開始寅吃卯糧,並可能於民國一一六年會面臨破產危機。這消息對全國九四五萬的投保勞工而言,無疑是經濟的寒冬中雪上加霜。更慘的是,七五○萬名現年五十歲(含)以下的勞工,屆時退休恐領不到老年給付,那真是白頭到老一場空、欲哭無淚。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另外,根據《今周刊》在二○○一年的調查也指出

    …金將完全破產。有人認為這預言有點危言聳聽,也有人淡定地說,政府不會讓四大基金倒閉啦。但以政府目前的財政窘境,難保預言不會成真,因為主計處的資料亦顯示,政府潛藏債務一年狂增近兩兆!二○一一年各級政府潛藏負債竟然高達十四‧九九兆元,相當於台灣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屆時,政府巳是泥菩薩過江,即使有心拯救四大基金,恐戛戛乎其難哉。而民眾亦僅能徒喚奈何;若全民健保也破產,那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55. 不容否認,四大基金是否能夠維持健全的財務結構,著實對職場及退休生涯的有安全保障活息息相關。管見以為,雖四大基金問題沉已久,難以治本,但政府必須上緊發條,謹慎應對,重新檢討缺失、速謀對策、全力搶救,讓民眾心安,應是責無旁貸。實際的做法包括

  56. 一、勞保年金的所得替代率(一‧五五%)高於許多國家是造成勞保基金繳少領多的主因之一,應透過精算再檢討是否調降。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而民眾面對不確定的未來也要有自保之道,及早進行退休規劃,如透過適當的投資理財及保險年金規劃,才能幸福快樂地安享退休生活。

  59.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60. 政府為照顧全體國民,不分職業類別,使其能夠安享退休生活,因此推出了許多社會保險制度,例如勞保、公保、健保等社會保險,以安定社會,讓社會在穩定中成長。然而這些制度設立之初,對於未來前景規劃都相當的正面,因此對於保費的計算與人口成長的預估都相當的樂觀,惟世界景氣的循環加快,導致人口成長不如預期,使得保費收入預估與實際有所落差,因此對於產生了財務缺口的疑慮,而這個疑慮的造成,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就,國內政…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本席認為社會保險費率的結構問題,是全體國民都必須要面對的問題,無論士農工商都須承擔,因此不需要去批評何種職業有如何的福利,而是要去讓全體國民都能夠享受退休生活,期盼朝野政治家能夠減少對立,避免造成社會階級,如此才能打造長治久安的國家制度。

  63.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64. 本院鄭汝芬委員針對「國保、勞保、公保之財務現況、問題及因應對策暨預估未來20年收支損益表」專案報告,特提出質詢。

  65. 說明

  66. 一、主委,要完全平衡勞保的財務,以目前的勞保費率加倍都不夠,但是貿然的提高勞保費率,有可能讓中小企業沒有能力幫勞工加薪,是不是?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六、主委,請問勞保要怎麼重新資產配置?是否要減少現金的持有,分散投資,來追求更高的報酬?

  69.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70. 勞保與公保之間的差距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現在全部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一體適用全部發放,事實上確實不合理,但主管機關也須考量自1972年發放以來,早期的退休人員事實上月退俸是不多的,而且有很多是遺眷,是領半俸,每個月兩萬多塊,而且也沒有18%優惠存款,針就這些部分必須與其他退休軍公教有所差別,否則也會傷害到這些事實上也是處於弱勢的人。

  73.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74. 本院陳亭妃委員,針對勞保基金面臨破產,行政院院長陳更表示要在三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一事,特向勞委會及銓敘部提出質詢,請針就我國勞保基金之運作予以檢討,並研議由政府應負起最終給付責任,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之虧損之具體作法。

  75. 說明

  76. 一、勞委會公布勞保基金潛藏負債高達七.三兆元,破產時間恐提前到民國116年,政府規劃從調整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平均月投保薪資等面向來挽救,卻是對廣大勞工階級的權益造成損害。廣大的勞工本已處於較為弱勢地位,而今勞保基金面臨破產問題,政府實應負起全責照顧弱勢勞工責任。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本次修法以「強化職業災害預防」、「建立職業傷、病通報機制」、「落實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工作」、「擴大職業災害勞工之生活保障」及「加強雇主責任」為主軸,且藉由「修正職業災害保護專款得運用之範圍及提升審議機關之權限」以有效運用,打造縝密服務系統與資源網絡,並透過成立法人機構,充分連結運用民間資源,發揮保障職災勞工福祉最大效益。

  79. 一、強化職業災害預防

  80. (一)成立財團法人專責機構

    為提升職業災害預防成效,中央主管機關得捐助成立具專業性質之公設財團法人辦理本法所定職災預防業務,以達成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及保險支出之目的。

  81. (二)辦理於粉塵作業、致癌物質作業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有害作業工作一定期間而離職或退休勞工之健康檢查補助。

  82. 二、建立職業傷、病通報機制及明確職業病之認定、鑑定等程序

  83. (一)勞保保險人於核定職業傷病個案保險給付時,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發生職業傷病者,其本人、雇主、就醫之醫療機構、保險法之保險人或有關人員,亦得主動通報。職災傷病通報採多元管道,透過通報系統之設置,以及早發現勞工之職業災害發生原因及情況,掌握未來重建先機。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參、各委員提案版本重點

  86.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至今已屆十年餘,攸關職災勞工權益甚鉅,外界對此次修正期待甚深,各委員所提修法重點,與行政院版相同部分如下

  87. 一、林委員淑芬、劉委員建國、田委員秋堇及李委員昆澤等所提「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運用職災保護專款辦理職災預防及重建事項」。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報告委員會,本日下午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做以下決定

    一、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二、委員楊曜、鄭汝芬、李昆澤、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三、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90. 楊委員曜書面意見

  91. 本院楊委員曜,針對目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七條,有關雇主賠償責任採推定過失,與現行民法與勞動基準法採無過失責任之法體系有所矛盾,應共同檢討並使法體系一致。特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質詢。

  92. 說明

  93. 1.現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七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雇主只要證明沒有過失就不需要對勞工之傷害負責,此時雇主責任限縮為推定過失責任。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5.基於妥善保護勞工立場,並平衡勞雇關係與賠償責任,相關單位應統一檢視上述條文,妥當研擬增修條文避免適用爭議。特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質詢。

  96.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97. 一、由於工業化發展,化學物質的傳輸,工作組織的變革,和高度剝削的勞動力,導致新流行的職業傷病愈來愈多。職業傷病對工作族群的健康有深遠的影響,對其家庭、社區造成負擔,對公司和國家造成高經濟損失。其中中小企業在財力、物力、專業人才等資源相對較為缺乏,對於安全衛生資源的獲取亦極度不足,以致於職災率始終偏高,尤其近來遭受經濟不景氣的衝擊,間接也波及到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疑似罹患職…

  98. …派員列席。鑑定委員會開會時,得視案情需要,另邀請專家、有關人員或機關代表一併列席。亦即規範鑑定委員出席一定人數,方可開會及得邀請專家、相關人員及代表列席,為強化鑑定委員會專業功能,第14條相關機關代表、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職業安全衛生專家代表人數是否要適度調整?同時為利於收集相關資訊之需,鑑定委員會開會時除得視案情需要,邀請專家、機關代表或相關人員列席之外,是否應增列當事人列席,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99. 李委員昆澤書面意見

  100. 職災人數持續增加

  101. 近三年職災人數持續增加,從2009年到2011年,這三年來,每年我們國內勞工不幸遭到職業災害的人數都在增加,每年都有超過600位不幸的勞工朋友因為職災而死亡。

  102. 今年至8月,職災人數已超過去年同期,從勞保局最新的統計資料來看,今年到8月為止,遭受職業災害勞工的人數已經超過去年同期,截至8月為止,今年勞工職災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47人,其中因為職災而失能的勞工增加了137人,截止8月底,已經有470位勞工因為職災而死亡。

  103. 去年十月台塑六輕煉油廠工作的一位勞工,工作負責工安業務,因六輕連連大火,不堪工作壓力「以死明志」,留下「希望公司對工安要求不能因主管權力而有所寬鬆」的「死諫」,從廠內高處平台跳樓身亡。這個案子在今年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審查,確認自殺是因工作壓力,依執行職務所致精神疾病通過鑑定,雇主依法要負全責,死者家屬至少可獲勞保投保薪資四十五個月的職災死亡給付。

  104. 這是國內首例因為工作壓力自殺,認定為職災的案例,這個案例讓人非常沉痛,一個負責工安業務的勞工,要用死諫的方式明志,這位盡責員工對於工作安全的高標準堅持,竟成為傷害自己生命的關鍵。

  105. 再看到近年來國內職災人數一直不斷的再增加,讓人非常的痛心,維護勞工職場安全是政府應該擔負起的責任,但是竟然有我們的勞工朋友負責工安業務,以死明志,來死諫企業,顯然政府並未善盡監督管理的責任,才讓這起悲劇發生。

  106. 經由這起事件後,我們勞委會應該更加警覺,除了更嚴格監察事業單位的職場安全外,更應加強勞工工時及工作量的管理,避免再有勞工因為工作壓力過大而發生憾事。

  107. 勞委會並未落實職災勞工職業重建

  108. 遭受職業災害的勞工需要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職務再設計、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以及追蹤及輔導再就業等服務。

  109. 2012年至8月為止遭受職業災害者共有41,357人,而導致傷病的勞工有38,118人,因職業災害而導致失能的勞工朋友有2,769人。

  110. 這些勞工朋友是否能夠返回職場工作?政府是否有提供足夠的職業重建服務,讓這群因為職災受傷生病,甚至導致失能的勞工朋友們能夠安心的回到職場?

  111. 職災保護除了職災賠償補助之外,最重要的是職業重建,讓受到職業災害的勞工能夠重新回到職場工作,但是目前的職業重建服務外包給14個民間單位辦理,而外包出去的業務是分散的,勞工朋友沒有辦法在一個單位接受到完整的職業重建服務。至8月為止勞委會給職業重建的補助,只占全部職業災害補助支出的2%(402萬元),平均一個單位分配28.7萬元,區區28.7萬補助,民間單位能做什麼?

  112. 去年的職業重建補助約1千多萬,占職災補助的比例還有4%,今年到現在為止,職業重建相關補助只占2%,政府到底有沒有心做職業重建?還是因為委外了,就跟政府無關了?

  113. 針對遭受職災勞工,政府根本沒有進行追蹤,了解他們是否順利回歸職場,政府對職災勞工的職業重建根本是做好玩的。

  114. 協助職災勞工重回工作職場,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職災勞工之生活、心理及社會之重建工作,提供個別化職能復建與職業重建服務,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儘速重回工作崗位。職災勞工經職業重建,經評估確定不能擔任原工作職務,雇主方可終止勞動契約,且該評估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之。雇主應負擔職業災害勞工的職業重建責任。政府應研擬職業災害政策白皮書,並每年公布執行成效。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昆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