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中國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在2007年撤銷公開發行後,於2008年至2010年反而大賺69.2億啟人疑竇「2007年撤銷中央投資公司的公開發行,然一經撤銷,該公司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就開始大賺錢,一共賺了69.2億,這真的是啟人疑竇,為何不公開發行之後,反而大賺錢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政黨法除制定公平競爭、合理、和諧、公開、透明、民主化的遊戲規則外,還負有處理黨產的歷史使命「所以今天的政黨法有歷史的使命,除了方才提到的要來制定一個公平競爭、合理、和諧、公開、透明、民主化的遊戲規則以外,就是要處理黨產」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中央投資公司包山包海什麼都可以投資會破壞市場秩序,質疑若發現有內線交易、逃稅情事能否法辦「事業、企業通通都可以投資,包山包海什麼都可以做,只要是可以賺錢的,但我們擔心的是這會破壞市場秩序,如果發現有內線交易、逃稅情事,這能夠法辦嗎?」發言紀錄
- 許委員添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黨法應該由兩個政黨或是所有政黨的主席來共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要交付公投,若由立法院代表政黨的席次來決定,大概不會很公正的處理,最後可能就會弄出一個不公正的法案,以後還是沒完沒了。請教部長,德國現在是否有法律禁止政黨黨員表露身分?
- 主席
請內政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鴻源
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不太清楚。
- 許委員添財
我的德國朋友表示,他在台灣看到很多人別上政黨的黨徽,讓他很訝異,因為這在德國是明文禁止的,這可能是納粹的陰影所致,所以從此不能表達出政黨的符號,就像在台灣看到黑衣人、平頭,就會心想這是什麼幫派的,若進一步的把黨徽顯現出來,則我想這不是一個好現象,所以我以身作則,從來不穿有黨徽的衣服,我的選舉旗幟也是最少的,之前在當台南縣長的時候,也是曾找候選人來協商,最後只限制在活動的那十天可以在公園插旗,其他時間通通不能插旗,然後來被我們同黨的同仁破壞了,他說怎麼可以限制呢?這樣是不公平的,可能是因為我很有名,所以可以做這樣的限制,但他們若要跟我競爭,插那麼少旗子怎能勝選,所以就破壞了這個限制,這就是不懂得自律,我這麼說好像有點人身的比較,但是政治人物要自律,政黨更要自律,爭一時是沒有用的,爭權腐化以後就是坐牢;爭錢腐化以後名聲也會不好,其實如果真的要搞錢,就要去經營事業,請問台灣經商環境是排名世界第幾名呢?
- 李部長鴻源
不知道。
- 許委員添財
是第16名,雖然比其他三小龍還差,但國際上的排名還是在前面的,所以有辦法就經商啊!為何要靠政治來搞錢或是靠錢搞政治呢?這把人民當成什麼呢?台灣現在有所謂的相對剝奪感,就是世代相互剝奪、階級相互剝奪、政治社會集體剝奪民間社會,窮者愈窮、富者愈富,有權的人權利愈來愈大,沒有權的人就愈來愈弱勢,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危機,一起步就是危機重重。還有,媒體發達、資訊發達的結果就是濫用、abuse,因為其資本化了,不分政黨,都有不同形式的資本化,像選舉集體造勢就是幾個要角、明星在唱獨角戲,其他只是拿著旗子附和而已,這是民主嗎?大場面擠不上去就沒有曝光率、知名度,人家就不知道你有多少實力、多好的政見、理想,所以才要依附在黨的下面,然政黨政治內部不民主化,對外又從事資本化的競爭,所以就變成幫派化,不同派系當中,派系大的恆大,小的派系就被夾死了,個人的部分就不用再提了,像現在有一些無黨籍的,還有地方一些傳統、既成的勢力,但這個勢力到了某個階段後就消失了,所以現在台灣要的是民主、公開、透明、公平、合理、和諧的政治競爭,政黨法就是要來規範遊戲規則,讓競爭的過程可以實現民主、公開、透明、公平、合理、和諧的競爭,如果不公開、不透明不民主了,就會幫派化,如果不公平、不合理,就會浪費資源、破壞經濟,所以今天不是為了清算、鬥爭才來處理政黨法的。
其實本席1993年第一次當立委的時候,好不容易第一次有機會進入總統府見李登輝前總統,當時我就提出兩個問題,第一,國家定位如何處理?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愈來愈低落,自由度跟活動參與空間愈來愈小,第二,黨產如何處理?他說這用政黨法處理,所以今天的政黨法有歷史的使命,除了方才提到的要來制定一個公平競爭、合理、和諧、公開、透明、民主化的遊戲規則以外,就是要處理黨產,關於世界最有錢的政黨一事,這要如何解釋呢?在2005年、2006年、2007年中國國民黨的中央投資公司盈餘繳到黨庫的金額有17.9億,2007年撤銷中央投資公司的公開發行,然一經撤銷,該公司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就開始大賺錢,一共賺了69.2億,這真的是啟人疑竇,為何不公開發行之後,反而大賺錢呢?以前民進黨執政的時候,你讓其公開發行,結果卻賺那麼少的錢,有一說是提到,因為景氣的關係,所以投資賺了錢,可是剛好相反,2008年金融海嘯,我們的六大基金賠了多少錢,光是與在座大家有關的退撫基金,在去年買了138檔,其中有113檔是賠錢的,甚至64檔賠了30%以上,結果就變成掛帳不敢賣,所以這是叫做未實現的384億損失,賠了掛帳就不算賠,可能兩年、五年、十年後會再漲上來,但是可以融通的規模就縮小了,所以現在幾大基金都沒有錢可以用,因為賠了不敢賣,這不是在破壞經濟嗎?中央投資公司存在幾十年,營業的範圍很廣泛,各種生產事業、企業之投資、證券、金融、保險、文化事業公司之投資、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宅之投資等,事業、企業通通都可以投資,包山包海什麼都可以做,只要是可以賺錢的,但我們擔心的是這會破壞市場秩序,如果發現有內線交易、逃稅情事,這能夠法辦嗎?我有聽說,國民黨內部某一個人在選舉時向黨部報帳是不開收據的,所以當時的秘書長就做不下去,類似這樣的故事都有在發生,就是內部不民主,所以今天處理政黨法,大家要往前看,真正跟人民結合,不需要花很多錢,而且對個人而言,是可以光耀門楣還造福子孫的;對社會而言,要冠冕堂皇、令人敬佩,就是不要去搞錢、搞權,而且台灣的民主危機出現了,經濟的危機也會伴隨著出現,現在政黨法好好修的話,可說是正當其時,如果這時還用多數表決的話,則我看這意義不大,部長一直在點頭,就讓我們共同為台灣來祈禱。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添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