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重鈞於財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嘉義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退撫基金未自行訂定委外投資的停損點規定、而由受託機構決定的做法,認為應再進一步考量。「我認為應該還要做更一步的考量。」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要求應仔細分析四大基金自行操作與委外操作的績效並作評比「所以我們應該再仔細分析一下我們自營的、自己操作的績效與委外操作的績效,比如我們把4大基金委外操作的績效與我們自己操作的績效作一評比」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成立主權基金自行操作或就操作方式再作考慮是可行的方向「認為成立一個主權基金自行操作,或者就操作的方式再做考慮是比較可行的,所以委員同仁對主權基金的成立會持肯定的態度,我個人也認為這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向。」

發言紀錄

  1. 翁委員重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分別請教財政部張部長和金管會吳副主委。剛才各位委員同仁質詢時,大多對張部長所提主權基金的考量表示支持、贊同。我個人的看法是因為這段時間出了很多弊端和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再仔細分析一下我們自營的、自己操作的績效與委外操作的績效,比如我們把4大基金委外操作的績效與我們自己操作的績效作一評比,似乎只有退撫基金的獲益率比委外操作差一點?

  2. 主席

    請金管會吳副主任委員答復。

  3.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4. 主席

    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5. 張部長盛和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有主管機關在,可是如果從去年年底公布的資料來看,從評價的報酬來看,委外的績效不見得一定輸給自營的績效,因為有一些評價的報酬和處分的報酬是不一樣的。

  6. 翁委員重鈞

    基本上,就客觀的數據以及這段時間所發生的弊端來看,當然大家會有這樣的考量,認為成立一個主權基金自行操作,或者就操作的方式再做考慮是比較可行的,所以委員同仁對主權基金的成立會持肯定的態度,我個人也認為這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向。這段期間我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呼籲和考量,最重要的是從盈正案的弊端開始,盈正案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7.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盈正是民國99年9月上櫃,10月下旬櫃買中心就查出其有交易異常的現象,所以把分析報告送到我們這裡,我們隨即在其檢查報告中發現有投信的經理人在內,因此我們就進行查核,在100年3月第一波對13家做一些內控的處分,接下來繼續針對其有涉及利用他人人頭戶的部分需要進一步從資金面查核,所以我們也和檢調單位密切配

  8. 合,進行第二波比較從重的處分。

  9. 翁委員重鈞

    那就是從去年3月就開始了?

  10.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去年3月是第一波處分。

  11. 翁委員重鈞

    從99年到去年3月份再到現在,前後將近兩年的時間,但一直到現在事件才爆發出來,讓人有慢半拍的感覺。我要請教的是,到目前為止你們覺得自己有善盡職責嗎?

  12.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我在書面報告中有提到,這個案子是我們主動發現、主動移送,以及主動做一些處分。

  13. 翁委員重鈞

    時間方面呢?

  14.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我們在第一時間,經過查核後……

  15. 翁委員重鈞

    我知道,但到現在才爆發出來,時間上比較長一點。

  16.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第二波比較從重的處分因為涉及資金的查核,對於利用人頭戶要仔細的查核,所以需要時間,在這段時間我們也和檢調單位密切的溝通、討論。

  17. 翁委員重鈞

    盈正的部分,損失大約是百分之三十三,你們說在查核過程中已經發現而且主動加以處分,但我認為在時效上是有點問題,不夠快速,你們對於其他比盈正虧損更多者有沒有做過查核?

  18.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這個部分我剛才強調過,我從幾個方向向委員報告:發現時我們隨即請投信自清,請他們在10天內把相關的資料,如帳簿、配偶、未成年子女有沒有在同步的時間內持有這些股票等等,這些我們目前在繼續查核中。另外,我們也和4大基金密切合作,已經開過兩次會,目前已積極建立從交易所櫃買中心異常交易進行通報的機制。

  19. 翁委員重鈞

    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案件發生,同時在處理的時效上也不要超過,否則會讓人感到遺憾。

  20.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設有董監事和顧問,請問你們的董監事和顧問對於盈正案提出什麼樣的意見?

  21. 主席

    請銓敘部吳次長答復。

  22. 吳次長聰成

    主席、各位委員。請問是不是可以由我們負責退撫基金的蔡副主委來報告?

  23. 翁委員重鈞

    好。

  24. 主席

    請銓敘部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蔡副主任委員答復。

  25.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主席、各位委員。退撫基金雖由安泰投信操作,但謝青良並不是我們的經理人,退撫基金之所以收回來是因為我們的委員會開會時,委員認為這家公司的內控督導不周,基於資產安全性的因素所以收回來,同時我們的委員會也做了一個決議,這家公司在5年內不能參與我們的投標。所以我要特別聲明:這位經理人並不是操盤我們基金的經理人,我們純粹是因為這家公司的內控做得不好,基於資產安全性所以馬上收回,收回時安泰投信的部分其實我們還是獲利的,獲利了2億3,000萬。

  26. 翁委員重鈞

    你們也有設顧問吧?

  27.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我們委員會裡有委員、也有顧問。我向委員特別說明,針對這個案子,當時我們的委員與顧問的決議是基於資產安全性的考量,是因為那家公司的內控不好,所以立即收回,事實上謝青良經理人並非退撫基金的經理人,我們收回是基於資產的安全性。

  28. 翁委員重鈞

    一葉知秋,剛剛我們談了這麼多,主要是我們認為整個內控機制或相關的理監事,甚至於顧問都應該負起應負的責任。我們希望4大基金的相關人員都瞭解自己應該負什麼責任、提出什麼建議、應該做什麼樣的風險管理和處分,每個人都應該善盡己責,這樣才不會浪費公帑,也不會產生弊端。基本上我們的方向是這樣。

  29.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我贊成翁委員的說法。

  30. 翁委員重鈞

    你們在風險控管方面有沒有停損點的機制?

  31.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委外部分既然已經全權委託,停利、停損完全由受託機構決定,但對於虧損比較大的股票,我們可以隨時要求受託機構作說明,請其就當時的投資流程、為什麼投資這檔股票加以說明,如果說明不合理,我們可以隨時收回。

  32. 翁委員重鈞

    所以你們也沒有停損點的規定?

  33.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停損點由受託機構來決定,因為他們有一個投資決策流程的機制。

  34. 翁委員重鈞

    我認為應該還要做更一步的考量。勞保基金投資及委外操作績效裡面,我有看到一個規定是,投資的收益優於臺銀2年定期定存平均利率2.9%,就是勞保基金投資的獲利比臺銀2年的定存獲利還高,請教退撫基金有沒有達到這個目標?

  35.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我們安泰投信當時收回來……

  36. 翁委員重鈞

    整個績效。

  37.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有一家的績效是沒有達到這個目標,另外一家安泰投信收回來的績效比較好。我們有2個帳戶,一個帳戶收回來大概賺二億二千多萬元,另外一個帳戶收回來只賺一千六百多萬元,整體來看,績效還是不如……

  38. 翁委員重鈞

    有比臺銀2年定存利率還好嗎?

  39.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二億多那個帳戶是有,後面收回來一千六百多萬元的帳戶是沒有,前面那個帳戶比較好。

  40. 翁委員重鈞

    沒有達到績效你們的規定是怎麼樣?

  41.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如果沒有,其實我們可以隨時收回,就像我剛才講的,只賺1,600萬元,我們就覺得不滿意它的績效。

  42. 翁委員重鈞

    我現在跟你講的是,基金的操作基本上要比臺銀2年定存的獲利還要好,如果不夠的話,是要由國庫撥補的,你到底有沒有達到這樣的績效?

  43.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委外的部分我們是設得比2年定存還高,2年定存再加上……

  44. 翁委員重鈞

    有沒有?

  45.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我的印象裡面只有一家,2個帳戶裡面只有一個帳戶是有,另外一個帳戶是沒有,另外一個帳戶是比較差的。

  46. 翁委員重鈞

    怎麼處理?

  47.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我們就是收回,我們當時就是立即收回。

  48. 翁委員重鈞

    這個就要注意,假設操作到最後的結果,還要由國庫撥補的話,國庫沒有那麼多錢,所以這個部分你們要慎重去處理。

  49.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

    沒有錯,我們會交……

  50. 翁委員重鈞

    我的質詢時間到了,最後一個問題我要請教吳副主委,我們當然知道這一段期間投信產生很多的後遺症,剛剛你考慮將來要成立主權基金,成立之後將來是不是完全自己操作?還是有一定金額委外去處理,你還是考慮將來整個投信行業的存活問題,你的考量當然是一個很周延的方向。我們現在很擔心的是,我們除了希望投信不要產生像盈正案的弊端之外,相對的,我們更不希望整個投信業務因為盈正案發生的效應,造成投信業務的萎縮或人心惶恐產生解約的情形很多,金管會將來對這一方面應該充分去做掌握,應該怎麼去做,你目前有什麼考量?

  51. 吳副主任委員當傑

    有,剛剛委員的提示都非常好,目前我們除了請投信公會與它的會員之間如何強化內控、內稽之外,為了讓投資大眾、市場都能有信心,我們也主動要求它的基金經理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相關資料應該送到交易所,由交易所隨時比對,看看是不是有交易異常的一些股票在裡面,他們的親屬到底有沒有持有?我們希望從各個管道能夠建立大家對投信權委業務的信心。

  52. 翁委員重鈞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翁重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