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美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彰化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把75制改為85制、再改為90制及所得替代率降為70%等應全部一起體檢,而不應單獨先處理考績部分「你們把75制改為85制,現在又要改為90制,所得替代率降為70%,其實應該是全部一起體檢,而不是我現在覺得考績制度有問題,就先處理考績的部分」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年金改革只拿公務人員開刀不公平,認為公務人員的55制已先被取消,但教師仍保有55制且無考評及退場機制,軍人也是如此「你們每次都拿公務人員開刀,你們先取消公務人員的55制,但老師不僅還有55制,且無考評及退場機制;軍人也是如此」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惠美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報紙有一篇報導是關院長表示,現行考績法讓人才變庸才。請問張部長,你們這麼急迫地想要修正考績法,是否表示你們修正之後,會讓人才繼續是人才?

  2. 主席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3. 張部長哲琛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提高行政效率。

  4. 王委員惠美

    修正前後,你覺得差異最大之處為何?是增列優等,從4個級距變成5個級距?

  5. 張部長哲琛

    我們有獎優。

  6. 王委員惠美

    然後呢?

  7. 張部長哲琛

    對於不適任人員,我們有退場機制。另外,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做法。

  8. 王委員惠美

    本席和你探討上述這二項就好了。

  9. 第一點,本席覺得你們是玩假的!修正草案最主要是有關丙等的規定,並藉此建立退場機制,但其實這個退場機制不三不四,你知道嗎?原本是規劃連3年列丙等就免職,現在改為10年之內拿3次丙等才免職,功過又可以相抵,你們不覺得太寬鬆了嗎?這樣你所謂的淘汰制度是無法達到效果的。

  10. 第二點,為什麼現有的制度會讓人才變庸才?原因究竟為何?

  11. 張部長哲琛

    缺乏激勵的動機。

  12. 王委員惠美

    不對!請問何謂考績?就是你的表現好,我才發獎金給你,對不對?本席一再告訴你們,你們現在的做法是大家統統有獎,不做不錯、少做少錯,這就是公務人員心態這麼保守的原因。

  13. 根據現行考績法的規定,有75%會考列甲等,所以我只要不是那25%就好,不用太傑出,我只求不要被列為乙等那25%就好,更不用說會被打丙等了。主管連乙等都沒有打過,叫你打丙等,你做得到嗎?部長,過去你連部屬被考列乙等都捨不得了,你真的能打丙等嗎?考績的作用應該是激發公務人員的動力,讓他覺得自己只要認真表現,長官看到之後,可能會給我3個月、5個月的獎金。但顯然制度本身就有問題,才會讓他們認為自己只要不做錯就好,幹嘛那麼認真。這樣是無法激勵公務人員的。本席一再強調,考績法本身就有問題。

  14. 其次是時機不對。部長,時機不對!你們真的在凌遲公務人員,你知道嗎?你們把75制改為85制,現在又要改為90制,所得替代率降為70%,其實應該是全部一起體檢,而不是我現在覺得考績制度有問題,就先處理考績的部分,真的不行再來修,這樣觀感很差,真的很差!

  15. 此外,除了修正考績法之外,未來要改為90制,讓公務人員做那麼久,那公務人員俸給法要不要修?級距要不要修?若依照現行俸給法來晉級和計算考績獎金,大家40歲都已經達到最高年功俸了,這樣是不對的!

  16. 再來,公務人員很倒楣,你知道嗎?你們每次都拿公務人員開刀,你們先取消公務人員的55制,但老師不僅還有55制,且無考評及退場機制;軍人也是如此;而法官的部分,即使有相關制度,也是不三不四。每次都先拿這些最奉公守法的公務人員開刀。

  17. 張部長哲琛

    所有文官制度都是先從公務人員開始實施。事實上,目前政府也有訂定學校教職員的退休條例,條件比照公務人員,不過這個法案大院還在審查中。

  18. 王委員惠美

    還沒嘛!你那麼急幹什麼?

  19. 張部長哲琛

    這是同時送過來的。

  20. 王委員惠美

    你為什麼不先研擬一整套年金制度?該給的,我們就給;該砍的,我們就砍。

  21. 張部長哲琛

    我們會對年金制度進行通盤檢討。

  22. 王委員惠美

    本席認為你們沒有從人性的角度出發,因此無法把公務人員的潛力激發出來,即使他們有很多想法,也不太敢說、不太敢做。本席有請你們調閱世界各國的資料,請問部長,世界各國的公務人員,讓你印象最好、最深的是哪幾個國家?

  23. 張部長哲琛

    新加坡。

  24. 王委員惠美

    新加坡?

  25. 張部長哲琛

    對。

  26. 王委員惠美

    好,那我們要不要學他們的制度?你覺得日本怎麼樣?

  27.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日本沒有新加坡好。

  28. 王委員惠美

    新加坡最好。你覺得第2名是哪個國家?

  29. 張部長哲琛

    韓國。

  30. 王委員惠美

    韓國也很好。

  31. 張部長哲琛

    他們最近幾年改善了很多。

  32. 王委員惠美

    第3名是哪個國家?

  33.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這2個國家最好,我是看國情和我們比較類似的國家。

  34. 王委員惠美

    你怎麼看這2個國家的公務人員?這2個國家的資料,本席正好都有,我們就來討論一下。你們規定優等和甲等的比例是多少?

  35. 張部長哲琛

    5%。

  36. 王委員惠美

    優等和甲等怎麼可能只有5%?你騙人!

  37. 張部長哲琛

    優等和甲等合計65%。

  38. 王委員惠美

    是65%!

  39. 張部長哲琛

    對,是65%。

  40. 王委員惠美

    你認為最好的新加坡,他們優等和甲等的比例才35%!他們丙等和丁等的比例是多少?

  41. 張部長哲琛

    5%。

  42. 王委員惠美

    對啊!

  43. 張部長哲琛

    我覺得現實狀況……

  44. 王委員惠美

    再來看韓國的規定。韓國甲等和乙等合計70%,連乙等都列入計算才70%。丁等有多少?10%!

  45. 張部長哲琛

    對。

  46. 王委員惠美

    有獎也要有罰,你現在的制度還是賞罰不分,這怎麼能激發公務人員的潛力?怎麼會有創新?怎麼會有力氣?公務人員沒有朝氣,整個國家就像現在這樣死氣沈沈啦,不是嗎?部長,你覺得呢?

  47. 張部長哲琛

    第一,如果優等是我們目前擬訂的5%,最主要是因為我們……

  48. 王委員惠美

    若考列優等,你給他3個月的獎金,本席都可以接受。此外,甲等應訂為20%,發2個月的獎金,其餘的人考績統統要在乙等以下。

  49. 張部長哲琛

    我們在設計制度時,曾與行政院溝通,以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為原則。

  50. 王委員惠美

    部長,不要當壞人,要有1%到3%的人考列丙等,那是很痛苦的,你知道嗎?本席告訴你,如果只有5%的人能考列甲等,部屬絕對會很賣力,絕對會提出很多創新或節省公帑的方法,真的!他們會拿出實力。

  51. 張部長哲琛

    我們大家都瞭解,機關裡面還是有非常少數的不適任人員,這是不可否認的。

  52. 王委員惠美

    部長,你們是高階文官,本席講一些基層的事情讓你知道。假設考績法按照你們所提出來的版本通過,大家會輪流拿丙等,因為主管不會想要當壞人,我每個月才多領6,000元、8,000元的加給,何必當壞人?沒辦法打丙等,那怎麼辦?就拜託部屬輪流考列丙等。基層有2個方法可以用,第一個,假設這個部門有5個人,大家就講好,你在這邊待了5年,考績不變;他是新來的,那就先考列丙等,對不對?第二個,你可能表現比較差或比較倒楣,被考列丙等,沒關係,大家會補償你,每個人就給6,000元、8,000元,把那半個月的獎金補足。基層就是這樣做的。

  53. 張部長哲琛

    實際上,我們有對主管課以考核的責任。如果他沒有認真打考績,行政救濟的結果推翻了他原先打的考績,主管要負責任的。

  54. 王委員惠美

    唉!部長,這是理想啦!

  55. 有關年功俸的問題,本席要再講一次,依照你們設計的級距,他可能40歲就晉升到最高年功俸,卻要做到65歲。有些人可能是高職低就,以7職等的身分來做5職等的事;有些人是因為能力不好,無法通過升等考,只好繼續在這邊待著。他達到最高年功俸,考績列甲等就核發2個月的獎金;我非常認真努力,考列甲等才得到1個月的獎金,這樣公平嗎?

  56. 張部長哲琛

    委員講的是現行的制度,我們就是要糾正……

  57. 王委員惠美

    不要急!不要急著讓考績法通過,你們開了21場說明會,基層人員怕自己會被考列丙等,所以你就把3%降為1%,你以為他們這樣就滿意了嗎?不是!國家制度不可以這樣玩。要通過公務人員考試很不容易,他們都是人才啊!你要去想一套真正有效的制度,讓這些人才能夠發揮他們的能力,這才是對國家最大的幫助。

  58. 張部長哲琛

    好,謝謝委員。

  59.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佳龍、陳委員歐珀、許委員添財、孔委員文吉、楊委員麗環、李委員桐豪、江委員啟臣、紀委員國棟、徐委員耀昌、江委員惠貞、張委員慶忠、林委員世嘉、蕭委員美琴、邱委員文彥、吳委員育仁、簡委員東明、李委員俊俋、蔡委員其昌、蘇委員清泉、王委員進士、楊委員瓊瓔、黃委員文玲、徐委員欣瑩、潘委員維剛、黃委員偉哲、林委員德福、陳委員其邁、潘委員孟安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請問各位,對第十九條照考試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62. 現在進行考績法的部分。我們先宣讀一條之後就不討論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63.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不用唸了。

  64. 尤委員美女

    (在席位上)不用唸了。

  65. 王委員惠美

    (在席位上)反正就請他帶回去,等他們提新版再說。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惠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