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南投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public-pension-military主張既然新版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劃可銜接勞保、農保投保人原有年資,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無技術上的問題,政府應關心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既然行政院新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畫,可銜接現有勞保、農保投保人的原有年資,那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不具有技術上的問題,端視政府是否願意關心這些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

發言紀錄

  1. 馬委員文君書面質詢

  2. 一、退伍軍人年金制度,近日也因媒體報導未來軍人退伍須滿60歲才能領取月退俸,而鬧得雞飛狗跳,國防部只急於澄清,卻說不清改革的方向。除了全台各地舉辦5場年金制度座談會,說明現行年金制度及未來發展趨勢,探討所得替代率調整、提撥費率適度提高、給付條件檢討、基金運用效益及政府最終責任等議題。國防部雖然指出,出席學者專家分別對軍人年金提出改革建議,列舉國內外、政府機構與民間企業的員工福利與保障制度,說明國軍體制獨特性,提供年金改革方向,但卻無法說出具體方向,因為無法雙向溝通,只是說明會,「只溝不通」。

  3. 二、然而,在行政院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設計中,並未將軍人保險納入國民基礎年金制度加以整合,卻只見到行政院將軍人保險視為公教保的一部分,實有藐視軍人年金權益之嫌。

  4. 三、我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為一次給付的給付方式,在制度規畫上並不具有養老功能設計。目前,在人力規畫需求下,使得超過七十的志願役軍人必須在三十歲之前退伍,超過九十以上的志願役軍人在四十歲之前退伍,而義務役軍人更是在一年幾個月的役期屆滿日離營,軍人保險及其他職業保險間,離職年齡顯然地具有二十年以上的落差。既然行政院新版的國民基礎年金制度規畫,可銜接現有勞保、農保投保人的原有年資,那銜接軍人保險年資亦應不具有技術上的問題,端視政府是否願意關心這些現役軍人的年金權益。我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採一次給付方式,於當事人退伍離營時核發。由於大多數的志願役軍人退伍年齡為三十歲以下,年資不長,給付水準並不高,使得此一軍保退伍給付有如「失業保險給付」,可用以保障軍人再就業期間的生計安全,或以此給付作為創業資本,開創退伍後的事業。

  5. 四、「軍人保險」在行政院基礎國民年金規畫過程中,被錯誤的定位為軍人「養老年金制度」,這項政策烏龍,未來必然將會損及絕大多數現役志願役軍人之養老年金權益。建議國防部相關單位重視,並正視二代軍人年金問題的重要性。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馬文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